Ⅰ 怎样识破面试的公司是骗子或者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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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面试时可以和面试官说自己做过传销吗

要是销售类型的,可以说,一般来讲,大家对传销没什么好印象,不问就不说吧

Ⅲ 如何识别以公司招聘为名义的传销欺骗的骗局

很简单,到网上去查询。好公司一般都会有大型网站,然后找到客服电话确认一下就行。

Ⅳ 识破十大求职骗局,您被欺骗了吗

十大求职骗局,千万不要上当
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因为急于求职而受了一些公司的欺骗。高顿网校小编提醒大家要警惕以下十大骗局:
1、冒充名企电话邀请面试: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大都是知名大企业。但大公司一般是企业邮箱,如邮箱或电话多是私人用户,就要注意核实了。
2、牛皮癣式招聘广告:这类招聘常见于街上的公交站台和电线杆。这种广告根本不要信,要么是中介,要么就是不正规的公司。
3、小公司大量招纳人才:一些咨询公司大量发布招聘信息,去招聘现场才发现这些公司并不大,办公室也异常简陋。这些公司的招聘都是为其他公司代招,招去后也多从事销售相关工作,报酬低,无保障。
4、持续招聘管培生:看到这类的广告最好打听下,看公司规模,以及是否有这样的岗位安排和晋升机制。很多销售公司打着招聘“储备干部”、“管理培训生”等名号,大量招聘销售人员,并以培训为由,给予廉价报酬,却无任何晋升机制。
5、招聘信息常年有效:一些招聘企业往往打出这类旗号:不限报名时间,对学历、专业也没有任何要求,还能接受兼职、全职,且待遇丰厚。求职者应谨慎。
6、面试全程靠电话或视频:除非是官方正规渠道收到的面试邀请,其他非官方途径基本上都是骗人的。另外,骗子电话面试一般都是很简单的问题。
7、待遇远远高出行业标准:工作简单、工作时间短、福利好,很多传销组织会打出这样的招聘启事吸引你报名。另外,如待遇有的甚至高出同行好几倍,其中的虚假成分将非常大。
8、面试选在宾馆出租屋:如去偏僻地方的宾馆或出租屋面试,除非是从公司官方渠道得到的通知,否则一律不要相信。
9、简单面试便通知岗前培训:很多咨询、培训公司根本没有用人需求,也在招人,并利用培训赚取利润。而且这些培训基本都是不正规的,颁发的证书也得不到业内认可。
10、面试后收服装费工费:如在入职前通知交纳一笔费用,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如工作服费、体检费、保证金等,大家一定要小心。

Ⅳ 明天面试,但本人怀疑对方是传销之类的。

最好搞搞清楚再决定去不去,我被骗过,都是套路,只要是要钱的,体检费,押金,什么这一类
的都别信。
还有就是人先过去,什么工作情况都没有明确的,这些事情都别信。

Ⅵ 说说你去面试过的哪些骗局公司呢

我在58看到模特招聘,然后去了,但没被骗,正规公司不会一开始就要求你交专钱,虽然属公司看上去是挺正规的,人也很多。从要我交钱就觉得奇怪了。而且非常急迫希望你现在一定要交,你拒绝后又会说那可以先交一点押金。只要交了钱就不可能要回来了!

Ⅶ 076933270393是一个骗人的让人过去面试的骗子企业,是传销吧

0769是东莞的区号,是传销组织很猖獗的地方。我以前也接到过这样的电话。说自己是什么什么公司,要我从网上看下他们的网站。再去面试什么的~是骗人的。

Ⅷ 怎么辨别招聘是不是传销陷阱

很多不法分子借招聘进行诈骗,更还有将人招入传销洗脑工作的(大多数招聘时说是从事投资理财工作,实为将人拉来将钱投入他们公司账户,资金集资过大时将被卷走,并且人也消失的无踪迹,昆明这样的招人去搞投资的金融传销最多。),请求职者谨慎小心。

招聘与传销诈骗:
1,先交钱后上班。
请记住,无论是以什么名义收钱,无论多少钱,无论是在谈工作的任何阶段,反正在领到薪水前就让先交钱的特定是骗子(这一条还适用于很多方面),果断离开是唯一的选择,不要抱以任何侥幸心理。
2,进公司让求职者先买他们产品的。
传销大家都知道,传销是只传不销,这种是传销的变种且说成是内销,常见于虚拟物品和一些日常用品,传销团伙会整得很正规的样子,又面试又培训的(洗脑),等正式入职以后,以各种说辞欺骗求职者自己先买公司产品,千万别精奋了分不清方向,请果断离开。
3,电子邮件通知求职者不用面试就上班的。
这种情况不能说绝对是骗子,但是几率很高至少也是个不咋地的公司,组织混乱,业绩不堪,就算不是骗子公司,求职者去上班也是各种不如意。
4,面试通知时地址含糊不清的(公司名不清的)。
通知求职者到某某地,不明确的地方,比如求职者到***路***街的客旁,这种情况铁定是骗子,想想看一家公司连个办公地点都没有,是制造业把总有个厂房啊,这些都是说辞,总而言之无明确地址的,果断放弃。

传销诈骗:
车站接人,“带朋友”。
根据新朋友的特点安排一个合适的老朋友(一般是经验丰富的老业务员)和推荐人去火车站接人。把一切引导工作交给“带朋友”的去做。特别是在没给新朋友说穿前,“带朋友”的要想办法把新朋友带进课堂听课,还要不厌其烦地谈人生.谈社会.谈理想,这叫“三谈”。“三不谈”是指不要谈公司,不要谈产品,不要谈制度;说穿后还要多谈一些成功人士,推荐人不能谈,也不能说行业好,只能交叉感染,你的朋友让别人去沟通,别人的朋友你去沟通。这样不会给新朋友造成圈拢的感觉。另外“带朋友”的还要想方设法套新朋友的心里话,看其有什么疑问,然后及时向领导汇报,领导针对性地沟通。
煽情授课,初步“洗脑”。
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通过授课、“成功人士”的经验介绍等,描绘出“光辉前景”,短期即可达到高额回报率,点燃“新人”投入非法传销团伙的狂热欲望。
课后沟通,灌输所谓“成功学”:
传销组织吹嘘他们是一个改变人的行业,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能够学到几门在大学里都学不到的知识。给每个人提供一个舞台,让大家尽情地去表演。每天传销人员踊跃上台推荐自己,谈自己加入前后的经历和感受。每个讲演者充满了激情,充满了希望,谈到感人处甚至痛苦流涕,场面非常有鼓动性。特别是年轻人,仿佛找到了自己的人生舞台。那么是什么让传销组织具有这么大的诱惑力呢?不容讳言,传销组织的“拿来主义”学得是最好的,他们的一套歪理邪说经成功学包装后,讲得口若悬河,头头是道,让初来乍到的新朋友有耳目一新之感。
妖言惑众。
抓住人们求富心切的心理,对现在社会进行批判、挖掘社会的阴暗一面,使人们对自己的前途产生迷茫的感觉,对社会以及生活的现状产生不满的情绪。并且抓住这个契机,美化其从事的事业,让人们感觉只有这份事业才是能实现理想!从而使加入者产生对金钱扭曲的追求!还有就是他们鼓吹要有胆量,借鉴邓小平同志的话:不管白猫黑猫抓住了老鼠就是好猫。误导善良的人们要敢于钻法律的空子,甚至藐视法律。不惜煽动人们对社会不公的反感情绪,挑起大家对政府和执法部门的不满,以达到妖言惑众的目的。
温情“洗脑”:
传销组织利用当今社会世风日下,人与人之间日渐冷漠,鼓吹他们是一个“人帮人”的行业,是一个做人成功的环境。给新朋友极力营造“家”的温暖。从接车那一刻起,“家”里人就无微不至关心“新朋友”,大家争相新人握手,陪新人打扑克,做游戏;甚至给新人打洗脸水、洗脚,洗衣服,陪新人打电话给父母报“平安”;在头几天,甚至没有人问新人要伙食费;“家”里经常组织“心理分享”、“开心一刻”等活动,鼓励新人改变一些身上的缺点。新人如果害羞或胆怯,其他人为新人鼓掌、鼓劲;“家庭”成员之间还谈心,互相打气,交流“心得”,特别是由一些所谓的成功者谈自己的“入行”体会,使新人增加信心;大家不论出身,抢着做饭,扫地。吃大锅饭,睡地铺,学会吃苦,理财,感受“磨砺教育”。在这充满“人情味”的家庭氛围中,初来者不由自主地对“家长”推心置腹,跟身边的“兄弟姐妹”亲如一“家”。放松了警惕,不由自主接纳了那个环境,增加了对团队的认同感。
对每一个新朋友大打疲劳战术,不会给新人稍稍歇息的时间。除了听课,就是谈行业,再就是打扑克,做游戏。让刚下车的新人疲于奔命,根本没有时间去思考,唯一的感觉就是昏昏欲睡。在这种状况下,就达到了“洗脑”目的。

网上招聘兼职刷淘宝信用诈骗:
关于网上招聘兼职刷淘宝信用的:让事主先买东西,然后打钱给事主,事主再确定收货。这看起来好像很安全,但是骗子会让事主购买虚拟物品(游戏充值卡,电话充值卡等),这种东西多是自动发货一担购买是不能退货的,因为这涉及到充值卡的密码,购买成功后骗子会让事主提供收到的卡号密码等,东西给了最后人财两空!
在网上招聘兼职的,有个简单的识别方法,如果没有写清楚工作内容,只是说了薪资(一般是高薪)然后只留了一个QQ,让加Q详聊的,100%是骗子。

招工诈骗的不同“变种:
“张贴广告”招聘诈骗
特点:犯罪分子在街头人流较多的繁华路段张贴招聘启事,吸引应聘人员。
“非法中介”招聘诈骗
特点:在所谓“招聘公司”的“保护”下,犯罪分子骗取务工者信任,与务工者签署协议,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后,携款潜逃。
“媒体网络”招聘诈骗
特点:犯罪分子通过在一些小报、招工网站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诱骗务工者前来应聘,通过电话联系、汇款等方式诈骗钱财。
“找硬关系”招聘诈骗
特点:此类诈骗案件中,嫌疑人往往吹嘘自己门路广、关系多,可以通过“关系”帮事主找到“好”工作,但为了疏通关系需要花钱。当事主交钱后,骗子要么逃之夭夭不见踪迹;要么拖着,好工作遥遥无期。
“见面交费”招工诈骗
特点:此种类型的诈骗案件发案最为普遍,嫌疑人多通过小广告、网络、短信、报刊等媒介,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诱骗求职者面试。面试后,对方以交纳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保险费、押金、手续费等名义收取应聘者钱款。
“监控面试”招工诈骗
特点:嫌疑人假装要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事主如约到来,对方又来电话,说不用面试了,有关部门已通过监控录像对事主进行暗中“面试”,认为事主符合招聘条件,“面试”已经通过,过几天就可以上班。
但是要事主先要交纳押金和体检费,公司不要现金,直接将相关费用汇入公司账号。随后,事主从银行向该账号汇入数千元钱。汇款后,事主打电话询问何时上班,被对方告知听通知。此后,事主再也打不通对方的电话,才知上当受骗。

什么样的公司不能去
1、没有网址,或者是名不副实的网址,这样的公司不能了解,不要去!
2、介绍很短,大多以本公司正处于急速成长阶段,特需要大批英才,同样是没有网址,没有其他资料可以了解的,不要去。
3、对学历、英语、计算机、工作经验等没有要求的。
4、面试大多比较短,大多是以非常欣赏你的口气,当然这不排除你本身确实很优秀,很快就通知去培训(要交费用),很显然不要去!
5、吹嘘这个工作是多么的赚钱:来公司才3个月,现在工资就是一个月15000甚至更好,有这样的待遇,现在还是这样吗。
6、骗子公司多在居民楼或者地点比较偏的破旧的商务楼,试想如果你公司这么牛还在居民楼里摆什么谱。骗子公司大多设备简单,甚至可以这么说连一台电脑都找不到!
7、那些要么扣证书,要么扣几分之几工资等多少多少年之后再给之类也是坚决不能去的。
8、这些单位可能会开出一些令事主比较满意的待遇在事主第一次面试的时候,可是再后来就要求扣这扣那,当然面试单位怕事主跑掉这是很重要的原因,可是自己反过来一想,如果一个单位都这么不信任自己,还要扣什么东西,这个还能说什么呢,最起码招聘者自己都不自信!人不自信,谁人信之。

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特征是
一,交会员费或者代理费获得加入资格,不管有没有产品;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二,发展下线获取提成,也就是说参加者的工资的来源,是参加者的下线所交的钱里的提成;
三,首先为参加者提供各种服务(本性也不例外),然后胁迫交费成为会员,否则报警。
四,现在新出的一种微商传销,其团伙说只要通过代理人的微信、QQ、微博等转发出去的,购买成功后,给予40%提成(其实质成本价格只有8%,也就是8元的东西卖价100元,给予转发者40元后,自己赚52元)。而真正的微商一般靠自己转发投放广告,无给予别人高额提成说法。
五、组成上下级关系,层层返利。
传销禁止条例是2005年颁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入刑是2009年,刑法224之一。法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资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方式等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继续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四、自买自卖
传销销售对象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如商店价值25元的牙膏,传销者会说是原价100元的牙膏,交了的会员费后打三折33元),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Ⅸ 常见的传销骗局有哪些

常见传销模式:

1、暴力传销

最原始的传销,采用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是绑架,达到传销的目地,有的连产品是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

2、传统传销

用上课的方式让人自愿加入传销组织,有产品但是根本消费不起,传销组织会限制你的部分自由,如打电话,我们经常见到的几万人的传销就是这种。

3、新式传销

有一部分产品,也可以消费,只是价格较高,完全自由,你想做就做不想做可以走,当然你交了会员费就不好说了。

4、网络传销

以点卡,视频广告等虚拟产品骗取会员费的传销形式。

5、无利益传销

以拉下线的方式发展的组织,但不以入会费为盈利目的,比如宗教组织。

(9)传销面试骗局扩展阅读

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禁止传销条例》,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不得将房子租给传销人员:从法律条文上讲,2005年11月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第26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至50万元的罚款。

有些房东也许一开始并不知道租客是传销者,但缺失监管,客观上对传销是一种助长行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从立法精神上说,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只不过根据具体情节处罚力度会有所不同。如果房主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等程序来申诉。

2009年2月28日,为了更有效地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影响社会稳定在司法实践中,对这类案件主要是根据实施传销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按照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等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未做出专门的规定。

组织、领导传销罪: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组织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提出,为更有利于打击组织传销的犯罪,应当在刑法中对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犯罪作出专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