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报警调查
A. 怀疑亲人被骗进传销可以报案吗
可以报案,亲人被骗入传销,可以拨打110报警,或者向工商部门举报。《禁止传销条例》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另外,报警时,市民应该尽可能了解掌握传销活动的详细线索,包括上课的具体地点、时间、传销头目、骨干和参与人员的住宿地点,传销活动的公司名称,其具体运作的方式及书证、物证等,以便执法机关更加及时、准确、有效地打击传销行为。
(1)传销报警调查扩展阅读
第一种是被限制人生自由那种 ,他们一般很少能打出电话回来。但是不管哪一种传销他都会要才进去的新人打电话回家的 ,因为他们要钱呀。这个时候 就要家里人有判断能力了,首先要判断出他们被拉进哪一种传销,如果是第一种被限制人生自由的那种,那就一定要把他们打来的每一个电话号码记住。
注意通话时听他们说的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他们在向你求救,还有就是和家里人经常说的那一句话,包含的是什么意思,这个时候你们一定要注意理解。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报警,不要你们自己得到了消息就报警把接到所有电话报告给警察,那样警察就会根据电话定位而进行解求。
第二种就是不限制人生自由,这一种也是最不好救的一种,这种传销传销就是你一进去就给你洗脑,就怕你被他们洗脑成功,如果他们被拉进去,他们意志坚定,自己不想干 ,那家里人就不用担心了, 他们要不了几天就自己回来了。最担心的是他们被洗脑成功,家里人叫他们回来,他们却不回来,他们想在那里面出人头地。这个时候你们就要主动配合他了,找一个家里意志坚强的人去他哪里,假装加入。
这种性质的传销你一般最好不要报警 ,如果你报警去解求他们,他们会恨你们的,因为他们根本不可能那么快思想从那里面转换过来。如果你假装和他们加入,进去不带钱,去了之后想办法把他们的钱花完,这个时候你就成功一半了。没有钱了他们就不可能在里面住了,因为传销里面每个月要交生活费的。就是出去打工挣钱,挣钱了在回去。所有这个时候你就是最佳时机把他们带回来的时候。他们一脱离那里面的环境,思想就会慢慢的转变过来。
B. 家人被骗传销报警流程
一、去派出所现场报警流程:
1、 到派出所后,去到派出所值班室,民警会问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这时候就直接向民警陈述家人被骗传销的事实。这个时候民警会进行登记。
2、制作笔录的时候,要把民警询问的事情说清楚,表述得清晰,最后签字捺印,报警结束后民警会将报警回执单给到报案人,之后派出所就会上报分局审核,达到立案条件的派出所就会立案,
3、 派出所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民警随时找你配合侦查以及向你通报办案进展。
二、打110报警,适用于发现家人被骗传销的地点急于解救的情形。
方式:直接用手机拨打110,向民警讲述报案。
报警要点:
1、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紧时间报警,越快越好。任何有电话的单位、个人及公用电话都应为报警人提供方便。
2、报警时要按民警的提示讲清报警求助的基本情况;现场的原始状态如何;有无采取措施;犯罪分子或可疑人员的人数、特点、携带物品和逃跑方向等。打110还要提供报警人的所在位置、姓名和联系方式。
3、无特殊情况,报警后应在报警地等候,并与民警和110及时取得联系。有案发现场的,要注意保护,不要随意翻动。除了营救伤员,不要让任何人进入。
报警时,市民应该尽可能了解掌握传销活动的详细线索,包括上课的具体地点、时间、传销头目、骨干和参与人员的住宿地点,传销活动的公司名称,其具体运作的方式及书证、物证等,以便执法机关更加及时、准确、有效地打击传销行为。
(2)传销报警调查扩展阅读
可以报警的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 》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传销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C. 怀疑朋友进了传销,能不能报警
发现传销行来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自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禁止传销条例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D. 遇到传销可以报警吗,我家人陷进去了,无法自拔
可以报警。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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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的规律与对策
一、非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
(一)欺诈性。
从目前临沂打掉的41个传销团伙情况看,传销人员多是打着推销、直销某种化妆品的幌子,以找工作、做生意为名,骗取亲戚、亲属、朋友、同学、战友、同事等钱财。这种只发展人头,不传实物的欺诈行为(实际上没有任何产品),形成恶性循环,构成了非法传销的犯罪链。
(二)组织结构复杂。
从打掉的41个传销团伙情况看(涉案人员1500余人),传销人员的构成非常复杂。
一是涉及地域广,全国各地均有,尤以东北三省、河南、河北、内蒙、云南、山西、陕西等省居多,亦有本省外地市人员;
二是人员成分复杂。主要是社会闲散人员、农民、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也有机关干部、现役军人、在校学生等;
三是组织严密。他们的组织内部分工明确,有管财务的,有管安全保卫的,制定严密的规章制度,对新发展人员实行集中食宿,每天集中上课培训。同时,对新上线人员限制人身自由,收缴其身份证件、通讯工具、钱财,由寝食负责人集中保管。对意志动摇人员,实施精神控制、语言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新上线人员尽快交款。
(三)具有反侦查能力。
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打击,他们上课培训的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如何应对执法人员检查盘问,上课时间、地点不固定,经常变换地点。平时不准个人私自外出,确需外出必须三人以上结伴而行,对意志动摇人员则由专人跟随监视。
E. 举报传销,是去报警,还是找工商局
举报传销,可以找公安局报警,也可以找工商局,传销是属于违法行为,这两个执法部门都有权管理。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传销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5)传销报警调查扩展阅读:
《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停止相关活动;
(二)向涉嫌传销的组织者、经营者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和培训、集会等活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五)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
(六)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七)查询涉嫌传销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账户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
(八)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或者口头报告并经批准。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当场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应当在事后立即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其中,实施前款规定的查封、扣押,以及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措施,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
F. 亲人入传销了,怎样做能让当地的派出所报案时立案帮调查
这个需要先到来公安报源报案后,警方才能进行立案。
公民到公安局报案需要以下程序。
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
2、口头报案 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
3、报案 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报案 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5、报案 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
6、如所报案的案件非刑警支队管辖,有权要求接待人员作出说明和指导到相应部门报案。
G. 传销怎么报警
如果发现或怀疑是传销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工商局进行举报。
《禁止传专销条例》
第二条本属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