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性质
A. 传销的性质是什么
就是有文化有组织的欺骗,纯粹的欺骗。跟法律擦边球和衙门联合。用一些歪曲的到底灌输你,让你信以为真。拉你的朋友亲人做下线
B. 我想问一下传销的定义是什么 什么样的性质为非法传销呢 谢谢求告知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行为。
非法传销是没有产品,纯粹的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投钱→找人→拿钱。
现在有产品的是直销,靠市场的营业额计算利润;没产品的是传销,靠拉取人头入会费用来计算利润。为什麽有些有产品的直销怎麽还会划分到传销的行列呢?
问题的答案就在适合直销产品的类别里,那些有产品的直销传销公司基本满足一下几点:
第一:产品没有市场竞争力,属于市场中下等商品,商家走直销因为消费者可以参与利润分配,有利于商家的资金回流,抢占到一定市场份额之后产品没有与时更新升级,走向衰退期。
第二:利润播出率过高,正常情况最高达到47%已经是最高的播出率,高出这个百分比的就要引起注意了,做好你在战场跑市场拿取暴利的同时,你的生产厂家已经做好“跑路”的准备了,最终伤了自己的人脉,竹篮打水一场空,不得不转做其它。
第三:直销公司属于皮包公司性质,没有自己的固定产品,为了让货好卖,夸大宣传,典型的要钱不要命。
第四:最后一条是最容易也最难辨别的方法,就是查找产品的一些监管,比如:去产品所属类别的监管网站参照明确的备案;查找相应产品的公司专利的具体类别特指的是不是这一款产品;查找认证体系的备案。简单理解就是要看该产品的“市场监管”。
所以说界定有产品的直销是不是传销不会太难,参照上面四点就可以很清晰的辨别,基本满足一点就不要再接触了。
C. 传销到底是什么性质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内者间接发展容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当然是非法的,严重的构成犯罪。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传销作为一个很复杂的社会现象,单纯靠立法解决中国目前所面临的传销问题是困难的。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首先是中国社会变得太快,变得快就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机会和希望,人们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致富。在一个稳定的社会里,“暴发户”是很少见的。但在中国,这种现象太多了。这种现象激发了很多人的非法投机心理。同时,目前社会分化已经比较严重,于是造成这样一种局面:底层的人情愿去冒违法的风险,会有意识地寻求“传销”这样一条暴发的途径。
D. 什么是传销传销的性质是什么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直销:
传销是专指组织者或属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E. 搞传销到底是什么性质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回间接发展的人员数答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当然是非法的,严重的构成犯罪。
国务院有专门的《禁止传销条例》你看看就知道了。
作为一个很复杂的社会现象,单纯靠立法解决中国目前所面临的传销问题是困难的。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首先是中国社会变得太快。变得快就给人们带来了很多机会和希望,人们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致富。在一个稳定的社会里,“暴发户”是很少见的。但在中国,这种现象太多了。这种现象激发了很多人的非法投机心理。同时,目前社会分化已经比较严重,于是造成这样一种局面:底层的人情愿去冒违法的风险,会有意识地寻求“传销”这样一条暴发的途径。
F. 传销的性质是什么
传销:传销组织经过多层次、独立的传销来出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出售以赚取利润外,还能够介绍、练习别人为新的传销人,并树立新的出售网络来出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本人的出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 传销分为“传人传销”和“传物传销”两种根本方式。“传人传销”采取的形式就是拉“人头”,传销组织呈“金字塔”式放射状的网络,“人头”拉得越多,个人级别越高,而获取报酬的形式则是从开展的下线中层层盘剥,梯度计算。“传物传销”则是以商品直销为幌子,用偏离了商品价值的虚高价钱来进行“多层次直销”,每个传销人除了将货物出售以赚取利润外,还能够介绍、练习别人为新的传销人,顺次获取利润。 传销人用虚高的价钱买回商品时,必需经过开展下线能力转嫁本人的心理不均衡,这个下线能力补偿传销人多付的商品款,一旦开展不到就只要靠“骗”。理论上它的下线是无限的,每个人都能赚到钱,但现实生涯中它总有终极用户,也就是金字塔的基座。赚钱的都只是金字塔顶的极少数人,这就是传销的法则。
G. 直销和传销的性质一样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区别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二:是否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为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用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区别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 而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 ”经营活动。
区别四:报酬是否按老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入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帐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根据第443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直销管理条例》中首次对“什么是直销?什么叫直销?”明确定义: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二、直销定义的演变
直销这一中文单词,顾名思义是直接销售的意思,把产品或服务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营销方式是普通意义的直销。我们常见的普通意义直销的销售方式有如下一些:
门店服务,例如理发店,理发师直接为顾客服务。
前厅后厨,例如饭店,从厨房到餐厅饭店把饭菜及服务直接提供给消费者。
前店后厂,例如裁缝店,从缝纫间到柜台裁缝师傅直接把服装提供给消费者。
委托加工,例如三峡大坝发电机组,工厂按要求生产并直接提供给电站。
特种工业,例如军工厂直接把产品销售给军队等等。
98年我国调整传销政策后,逐渐有人开始使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传销一词。从此“直销”一词被人们赋予了特定的意义。
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
Multi-Level Marketing的缩写为MLM。从MLM销售原理上来说,经过N个上下线(多层次)才把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消费者,这又怎么能称其为直销呢?明明是多层次销售却偏偏要称其为直销这不是对“直销”这一中文单词的一种“强奸”吗?
哲学上有这样一句话,叫做存在就是必然。看来人们用直销一词来代替传一词一定是应该有些道理的,那么道理何在哪?
既然从传销的原理上说,经过经过N个上下线才把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消费者与直销格格不入,我们不妨从传销的形式上来分析一下。传统上人们是从店铺摊当来购物的,而传销则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直接完成的,无店铺经营是传销的主要销售形式。
不知不觉中你发现了没有?上面的一段话“而传销则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直接完成的”中已经含有了“直接”一词。
哦,原来把MLM翻译成直销,是取其没有经过店铺而直接把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的的意思。
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非法传销”。“传销”一词反被淡化了,没有了明确的定义。
随着直销立法的进程,2005年9月1日公布2005年12月1日即将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再次对“什么是直销?什么叫直销?”给出了最新的明确的定义。 直销和传销的运作模式相似,但有些地方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我就简单的用白说解释一下吧直销:在国内有公司或分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保证金不少于2000万。传销:没有公司或是以其他公司的名义开展非法传销活动。直销:在国内开展直销活动,必须要有其公司的专卖店作为后盾。传销:没有专卖店。直销:有完善的教育系统,以及专业的服务团队。传销:不存在完善的教育系统,更没有专业的专家服务团队。直销:其产品多元化,并且大多数产品属于自产自销,但也允许少部分代理其他公司产品。传销:其产品单一化,或是虚构了多元化的产品,而且其产品多为假冒伪劣产品。等等正规的直销公司,前面所说的不可或缺其一。
H. 什么性质算传销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内求被发展人容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I. 传销的性质什么
传销的性质就是违法。它的手段就是骗钱,它的方法就是亲戚骗亲戚,朋友骗朋友。社会危害极大,所以违法!
J. 传销是怎么样的一个性质
传销是一种骗取财物的手段,是一种犯罪行为。如遇到传销人员,版可报警要求权追究传销人员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传销是我国刑法打击的犯罪行为的一种,属于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范围,公安机关有侦查义务。及时报警,追究其形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