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问:建筑工程开工时间是按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时间,还是按施工许可证中的合同开工时间

按照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时间来确定的。

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1)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扩展阅读:

《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对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是许多国家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所采用的作法,不少国家在其建筑立法中对此作了规定。

这项制度是指由国家授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开始以前,对该项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必备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发给施工许可证,允许该工程开工建设的制度。

在中国对有关建筑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有利于保证开工建设的工程符合法定条件,在开工后能够顺利进行;

同时也便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和了解其管辖范围内有关建筑工程的数量、规模、施工队伍等基本情况,及时对各个建筑工程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保证建筑活动依法进行。

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需提交各种申报材料。

具体材料:

  1. 申请内报告1份;

  2. 建设计容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

  3.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

  5. 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

  6. 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

  7. 建筑设计施工图2套;

  8. 按批准的规划方案标注的数字化地形图(光盘)1份;

  9. 建筑设计施工图光盘1份;

  10. 概算或预算1份;

  11. 基建收费发票单据(复印件)1份;

  12. 涉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卫生、消防、国防、人防、地震、电力电讯、铁路、水系江堤、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应事先征求有关主管单位书面意见。

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法律规定在哪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法律规定主要在《建筑法》第二章《建筑许可》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中,具体规定如下: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4.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程序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要确定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要求招标),施工监理合同备案,施工图经审查备案,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资金到位证明,填写施工许可申报书,申报施工许可证。看似步骤不多,但每项有很多手续要办,且各地要求不同,很麻烦的。希望能给你一点帮助。

5.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是哪里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即建筑规划管理局(处)。

6.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哪个单位颁发

工程所在地工程主管部门(省住建厅或市县住建局)审批颁发。

7.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是哪里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按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一项一办。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到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项日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五)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己确定;

(六)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工理机构资格己审定,施工单位在本工程的项回经理已确定;

(七)资金、物资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八)按规定已在统计部门办理了统计登记手续;

(九)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9. 国家为什么要颁发施工许可证

假如在你家附近来了一个开发商,未经国家许可就开始大手大脚的进行施工,噪音、垃圾开始是你的烦恼,作为居民的你,看到这种情况会不会去告这个开发商。但是获得了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拥有施工的权力,只能尽量保证少噪音少垃圾,但是你没有权力告这个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