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地产销售需要的五证分别是什么部门给颁发的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土资源局。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局。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局。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虽然只有5个证,但这之中还涉及到其他很多证,如发改委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环评报告等等,呵呵!房地产很麻烦,这之中要盖上百个相关部门的章,还有消防、人防审查等等。唉,说来话长了,从立项开始,还涉及到放线、拆迁。

(1)预售许可证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2、核发的目的: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3、法律后果:房地产商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对有关责任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② 我想请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属哪个部门发放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土局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建设局房管科
至于电话,各地不一样,可以网上查一下他们的网站或者打114查询一下。

③ 预售许可证 是哪个机构颁发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④ 房屋预售许可证是哪个单位颁发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找哪个单位颁发那?找了开发区和县里都说不是他们那里颁发的,请问大佬们,应该找谁啊,
说是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是吗?

⑤ 预售许可证由哪个部门颁发,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有规划局的地规划局发,没有的,建设局发,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局发放,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房管局的,房管局发,没有的,建设局发.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国土资源局发放.

⑥ 房产预售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有些地级市(如石家庄)可能分得比较细,那就在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县城机构一般分得没那么细,多数在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⑦ 商品房的预售许可 是哪个部门确定的

预售许可由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发放。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相关条件及持有相关完整的资料,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管理部门提交许可申请,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接受申请后会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在初审通过之后相关资料送部门领导复审。在复审通过之后,相关资料送分管领导审批。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制作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若对决定不服,可以依据行政许可法提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该行政许可会在5个工作日作出,并公示3天。开发商在领取许可证后就可以组织开展商品房预售工作。各地会有差异以当地房管部门公示的规定为准。

⑧ 房屋预售许可证要通过哪些部门办理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8)预售许可证哪个部门扩展阅读

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6、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

⑨ 预售许可证找政府哪个部门办理

这位朋友:是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一般都是在房产管理部门(房管局市场管理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