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号验证规则
1. 营业执照号格式全是数字吗
我国现行的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都是15位的,全数字格式。下面我来说一下注册号15位数字的含义,代码结构
工商注册号由14位数字本体码和1位数字校验码组成,其中本体码从左至右依次为:6位首次登记机关码、8位顺序码,1位数字校验码组成。
一、前六位代表的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代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用“100000”表示,省级、地市级、区县级登记机关代码分别使用6位行政区划代码表示。设立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保税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县级或县级以上)或者各类专业分局应由批准设立的上级机关统一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码,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化管理部门备案。
二、顺序码是7-14位,顺序码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按照先后次序为申请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所分配的顺序号。为了便于管理和赋码,8位顺序码中的第1位(自左至右)采用以下分配规则:
个体工商户:
第七位数(顺序码第一位,依此类推,下同)全省先统一使用“6”,即6XXXXXXX。7、8、9三个数字根据发展变化由省局决定启用时间。剩余号码由县级局按照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科学的细化号码分配,确保辖区内号码的唯一性。
(1)营业执照号验证规则扩展阅读:
工商注册号的赋码及使用工商注册号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赋码和使用。
1、唯一性工商注册号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任何一个市场主体只能拥有一个工商注册号,任
何一个工商注册号只能赋给一个市场主体。
2、无含义性工商注册号一旦生成,不包含任何含义。
3、
终身不变性工商注号应在市场主体首次设立登记时赋予,在该市场主体存续期间,工商注册号保持不变,包括:市场主体发生迁移时工商注册号不变,新的登记机
关不应为该市场主体重新赋予注册号,而应使用原工商注册号;企业类型在内资和外资之间发生转换时,工商注册号保持不变。
4、其他市场主体注销后,该注册号
应被保留,不能赋给其他市场主体。
5、行政区划代码的变化如果某一区域的行政区划代码发生变化,该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代码也随之发生变化,新的市
场主体登记注册时应按照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码生成注册号,但已分配出去的工商注册号中6位首次登记机关码无须改变。
参考资源来源:
网络-营业执照
2. 营业执照号 是什么样的 怎么判断是否是营业执照号码,有没有神么规则
在全国企业信用网上可以查到http://gsxt.saic.gov.cn/
3.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有什么规律吗
工商注册号由14位数字本体码和1位数字校验码组成,共15位数字。其中本体码从左至右依次为:6位首次登记机关码、8位顺序码。 这个国家是有国标的,文件名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主体注册号编制规则》GS15—2006
4. 营业执照注册号每个数字的意思,我要做营业执照注册的js验证
貌似没有出严格的校验规则,我也在找这个,有高手请不吝赐教啊
5. 谁知道营业执照的编号规则,多少位
22
6. 一个营业执照可以验证多少个服务号
公众平台注册身份证、手机、企业的说明:
1、同一个邮箱只能申请1个
公众号
;
2、同一个手机号码可登记5次信息;
3、同一个身份证可登记5次信息;
4、同一个公司/组织机构可注册和认证50个公众号。
7.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是由什么来确定的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18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5个部分组成。
并对涉及到的组织机构、法人、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概念作出了规定。今后,我国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基本信息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数字身份证”,成为管理和经营过程中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手段。
2015年9月17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该标准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实施后,营业执照实现五证合一。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一证一码是将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以说现在的营业执照上,只会有一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五证合一后,营业执照注册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同一串字符。
(7)营业执照号验证规则扩展阅读:
营业执照注册号查询方法
网络查询:点击各省市的链接直接进入各地工商局网站-->企业查询-->输入营业执照号码查询;一般只能验证企业的真实性,了解企业基本信息。
电话查询:当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有的地方不给查);
工商局查询:如果您要查询详细企业信息,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或公司证明材料到工商部门的档案窗口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