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不知道那个部门管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的
依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版决定》第三权章第十三条的规定,凡申领农药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二、有与其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厂房、生产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和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四、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五、所生产的农药是依法取得登记的农药;
六、有符合国家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且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2. 办理农药产品登记证和生产批准证的流程

国家对农药产品实行分部门管理,各部门管理的侧重有所不同。对有国家标准的农药产品实行许可证管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审核发放;对无国家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农药产品实行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核发放;根据农药药效检测、大田试验、产品鉴定情况,由农业部核发农药登记证书。

申请新增原药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应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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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

(4)具备相应资质的省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距申请日

一年以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新增原药生产装置由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编制

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6)生产装置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审批

意见(申请证书的产品与企业现有剂型相同的可不提供);

(7)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新增加工、复配产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应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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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品标准及编制说明;

(4)具备相应资质的省级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距申请日

一年以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生产装置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同意项目建设的审批

意见(申请证书的产品与企业现有剂型相同的可不提供);

(6)加工、复配产品的原药距申请日两年以内的来源证

明;

(7)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其他材料。

3. 办农药营业执照,须要带什么证件

一、办理农药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资料:

(1)填报《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场所房屋产权或使用证明;

(3)安全环境条件证明;

(4)设备设施、规章制度等书面说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

(6)设立网点经营农药的,须提交网站同经营单位之间的有关法律责任划分的协议书复印件;

(7)主体资格不明确的经营单位设网点经营农药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和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上岗证》。

二、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单位可以经营农药:

(一)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

(二)植物保护站;

(三)土壤肥料站;

(四)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

(五)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

(六)农药生产企业;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经营的农药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

三、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完善化肥、农药、农膜专营办法的通知》(国发[1989]87号)有关规定,我国化肥、农膜实行的是专营制度。

1、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各级供销社的农资经营单位是农资专营的主渠道;

2、县和县以下的植保站、土肥站、农技推广站(中心)开展技术推广和有偿技术服务所需配套的化肥、农药、农膜(含地膜,下同),可按当地零售价有偿转让给当地农民。

3、化肥、农药、农膜,生产企业可与专营单位合同订购或联销、代销或直接销给农民自用。

(3)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扩展阅读: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4. 怎么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专
(一)农药属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文件2)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六)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七)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文件3)
(八)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无需准备)

5. 请问 化肥 农药的生产许可证在哪办理 谢谢

你好
化肥、复农药的生产许可证制在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质检局)办理。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有营业执照;
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具体的办理事项你可以登录当地质检局的官网查询。
以上希望可以帮到你。

6. 我想生产一种农药,需要申请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哪位知道办理的流程和需要的证件

如果是农药原药,首先你要办理农药定点生产许可,有很多的批文要申请,跟很多政府部门要协调,环保局,工信部,地方政府。“三废处理”,生产车间设备装置等等,现在环保抓的很严格,一般都很难批准。农药登记证在工厂定点生产批文下来以后,只要花钱到农业部药检所指定的实验室做各种实验,到一定时间就会下来。如果是制剂加工相对容易些,都要按部就班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来一步一步完成。当然涉及到政府就不得不提权利和金钱关系。很多公司定点红包送出去,还不一定批下来。

7. 怎么办理农药许可证

《农药管理办法》规定申经营农药的单位、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内,并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容核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农药:
1、经营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农药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并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2、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3、有与期经营的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手段。
所需材料:
1、经营单位和个人资格证明;
2、经营场所照片;
3、安全防护设施、措施、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照片及书面说明;
4、管理制度书面材料。

8. 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农药经营者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下列条件:(《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

(二)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

(三)符合省级农业部门制定的限制使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布局。

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应当符合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

(8)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一)专门经营卫生用农药的;

(二)农药经营者在发证机关管辖的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

(三)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