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营业执照申报流程
⑴ 个人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1、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回东及出资答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2、第二步: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1)个人营业执照申报流程扩展阅读: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七条【营利法人的成立】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第七十八条【营利法人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⑵ 个体工商户报税流程
个体工商户申报纳税流程
1、申报无征税、补税、退税、抵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只需要办理申报事宜,不需要另行办理征税、补税、退税、抵税等事宜。
第一步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第二步 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三步 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第四步 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2、申报征税、补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没有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还需要办理征税、补税事宜。
第一步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第二步 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三步 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第四步 纳税人执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缴款书缴纳税款。
第五步 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3、申报退税、抵税
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多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可选择申请当期退税或是申请多缴税金留作下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抵减。
第一步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第二步 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
第三步 纳税人提交以下资料给主管税务机关。
(1)当期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多缴税款属自行申报的,多缴税款所属时期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多缴税款属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多缴税款所属时期实际应税收入情况的书面证明;
(4)证明已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含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机关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将原件退回纳税人);
(5)《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四步 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作退税或抵税处理,纳税人执税务机关退回申报表备查或下期抵税申报。
⑶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办理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现在还可以从网上进行申请,但需要的资料是一样的。我来结合自己的经验,跟你说说过程。
我们拿到营业执照之后,再根据自己的经营项目去办理其他的附加许可证,因为现在的营业执照都是三证或五证合一,很多证件是不用再次去办理的。但有些证件是必须办理的,以便利店、餐饮店为例,像《卫生许可证》、《烟草零售许可证》,《食盐零售许可证》、《酒类流通许可证》等等,这些都是必须去办理的。这主要是看你干什么类目的门店,来决定是否要办理这些许可证件。这些证件办理的流程并不繁琐,只要拿到了工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走正常程序申请即可.
⑷ 个体户网上报税流程
流程如下:
1、打开税局网站,输入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2004年4月1日起,安徽省国税局全面推行基于浏览器/服务器(简称B/S)技术的网上申报系统。纳税人登陆安徽省国税局电子申报网站,即可完成网上申报纳税。
纳税人使用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足不出户可以完成申报纳税,减轻企业财务人员的劳动强度;不需要购买软件,减轻了企业负担;申报不受地域和软硬件环境限制,升级维护简单。同时该系统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还可以实时的进行数据校验,避免申报数据出现错误。
(4)个人营业执照申报流程扩展阅读:
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管理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必报资料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应及时将全部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在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期限内(具体时间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将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要求报送的纸介的必报资料(具体份数由省一级国家税务局确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签收后,一份退还纳税人,其余留存。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
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将备查资料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
1. 属于整本开具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的存根联,按原顺序装订;开具的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应按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
2. 对属于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
3. 装订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以下简称“《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启用《封面》后,纳税人可不再填写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封面内容。
4. 纳税人当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不加装《封面》,两个月仍未使用完的,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废的当月加装《封面》。
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及收购凭证在其整本使用完毕的当月,加装《封面》。
5. 《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当月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一级国家税务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