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朋友要拿我家的营业执照借贷款我有什么风险

你好!最后没有及时还款时,银行可以要求你们进行还款的,因为他用你们的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借款人是你们。

㈡ 公司法人要我帮他贷款!用他的营业执照!到时候对我有坏处吗

你的身份将会是担保人,他跑了,银行就找你要钱甚至把你告上法庭。

㈢ 拿营业执照办理房子贷款,有什么弊端吗

这应该是银行要求的吧,现在有一种支持小微企业的贷款,利息比较便宜,这有好处吧,哪有什么弊端。不过这种债务公司和个人都要承担还款义务,能借则借,记得按时还款就不会我就任何弊端吧

㈣ 别人拿我的营业执照贷款会影响我办理货款吗

你是不是脑子有病呦!让别人拿你证件贷款?!
你要知道,你的证件,贷款人可是你呦回!对方要是答不还贷了,可都是你的事!
你还办理什么货款?货款还是贷款?贷款估计你是用执照的话估计不好办理,要是这个贷款起了纠纷法院判了的话,你公司账户就被封了,货款来了也提不了的

㈤ 用营业执照贷款的条件

各个银行对贷款的条件要求不一样,一般来说要求以下几点:
一、公司类型,科技类,商贸类比较好贷款咨询类的企业要相对难点。
二、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大小
三、公司的完税情况,纳税信用越好的企业越容易贷款
具体还有一些其它的要求,根据银行略有差异。可咨询当地银行

㈥ 可以用营业执照贷款吗

可以申请

但是也是有条件的,你的营业执照需要满一年才可以申请贷款。而且要有近半年对公对私流水都要有,个体户可以没有对公流水,而且对于像钢贸行业无抵押几乎都是不做的;或者你有房有车都可以办理贷款。申请人的信用和申请企业的信用也必须良好。以及贷款抵押物品的相关证明或者证件。

如果你是中小企业的话,你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会对你的企业进行一个信用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结算信用和借款信用,还有商业信用,财务信用,纳税信用,考察好以上信用问题后,符合银行的要求,就可以开始正式走入银行贷款的流程了。

首先你需要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贷款申请书,公司简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纳税登记证,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证明,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法人代表简介,法人贷款身份证,由公司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银行所需的资料。资料齐全之后就可以了,然后就是等待银行的审批,银行审批成功以后就可以开始贷款了。

拓展资料:
申请营业执照贷款的条件
1首先你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的实体门店或者经营地址,并且你所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的,当然你的经营活动是盈利的,这样确保你有收入还款。
3提供相应的抵押物,抵押物需和你贷款的金额吻合并且是合法的。
4最后在贷款银行开立一个存款账户。

㈦ 用营业执照做贷款会有什么债务后果

贷款人应当是营业执照登记的主体,你应当承担还本付息的法律责任,他只承担担保责任,这样的事最好不做,除非你愿意帮忙。

㈧ 朋友用我的营业执照办贷款对我有什么影响没

你好朋友遇你的营业执照,办理贷款对你是有影响的。如果说他不能版按时完成还款,你的营权业执照可能被扣发。而且是不能在审请办理,对你的影响还是非常大的,这个不亚别人向你借钱。所以你应该权衡利弊,想清楚以后再去做。
如果一旦被列为老赖的话,对你也有很大的不便。你也会被列入其装。因为你得营业执照办理的,他会把你列入不信人员,对你以后各种事情都会有影响。比如说升学,贷款出席都会进行限制的。
所以你先不要着急询问一下清楚,然后再考虑清楚再去做决定,冷静才是你现在应该做的。已经给人家办理了的话。自己祈祷他能够按时完成还款吧。这样对你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好的,谢谢你的参与,再见!

㈨ 我一个朋友,要用我的营业执照拿去贷款,会对我产生什么后果

出了问题,你会承担主要责任

㈩ 用营业执照可以贷款吗

只凭营业执照不可以在银行贷款,还需要持税务登记证明等其他证件才可办理银行贷款。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条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10)用营业执照贷款的利弊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