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普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可以有两个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名字吗

普通合伙企来业营业执照上,自原则只填写一个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名字。
执行事务合伙人,相当于法定代表人,因此,在营业执照上原则只允许填写一个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名字。
合伙企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法律链接:《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
(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Ⅱ 请问一般纳税人普通合伙办营业执照可批吗

合伙营业执照与一般纳税人没有关系。
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而一般纳税人是办理营业执照以后,去税务局登记的。

Ⅲ 普通合伙企业 营业执照和产权证

会注明的。个人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合伙注册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Ⅳ 普通合伙是什么意思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第一与人合作经营一种企业、生意或参与同一活动的人,一起工作的人;第二与别人共同从事于任何活动的人。以营利为目的共同经营某项营业而合伙的两人或多人中的一个;第三被认为类似于与他人具有共同的权利与义务的这种伙伴的人(如在一企业中);第四由合伙组织结合在一起的;第五一个与另一位合作或协助他执行任务或为他服务的人;第六同伙,作为共享者而与另一人联合的人。

Ⅳ 申请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7、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提请注意: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Ⅵ 公司的营业执照上写“XXX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但公章上没有(普通合伙)字样,银行以此为由拒绝开户!

普通合伙的企业最早在公章审批中都是不需要加入的,但是自从2006年开始,中专国境内可以注册有限合属伙企业之后才分清,也就是说,在合伙企业中有“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之分,为了分清合伙事项,所以在执照及公章中一定要分出来分别要有的。在给别人盖章中就会体现出来你是哪种合伙。
你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到当初给你办理刻章的人,让他找章厂重新备案,重新刻了,因为你的章不合法!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