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酒经营许可证
一、申报材料:
2、卫生许可证。
3、仓储、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省酒类专卖管理部门颁发的酒类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二、办理的程序
申领《酒类批发许可证》的单位(企业)按要求填写《酒类批发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报市酒类专卖管理局部门审核批准。
受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收费标准及依据:本行政许可不收费。
(1)进口酒经营许可证扩展阅读:
酒类经营许可证既包含了批发也包含了零售,只有符合以下条件运营酒类的企业才可注册酒类经营许可证:
1、经营主体应是独立的法人或合伙企业。
2、注册资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其中: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仓储面积80平方米以上,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以上。
3、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4、有两名以上掌握酒类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和管理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进口酒类经营许可证
㈡ 为什么不能办理酒类的经营许可证
《酒类经营许可证》不是在工商部门办理的,是到当地县区级的商务部门申办的。
酒类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申办酒类销售许可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县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酒类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酒类经营许可,应当具备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和卫生条件,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还应当具备符合规定的注册资金、仓储设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熟悉酒类知识的专业人员。
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2、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1份;
3、全体股东签名的公司章程原件1份(个体工商户免交);
4、经营场地证明1份(属自有场地的提交自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属租赁场地的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申请经营进口酒零售的,还需提供供货方的《进口酒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供货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7、申请办理《酒类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的,交回原颁《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并提供变更依据材料复印件(如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新场地证明等)各1份。
(2)进口酒经营许可证扩展阅读:
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所需流程:
1、填报酒类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审核,留存复印件一份;
4、管理制度复印件;
5、熟悉酒类知识、酒类有关规定和标准的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酒类批发经营者要提供酒类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进口酒类经营者须提供《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复印件。
㈢ 办理进口酒类经营许可证都需要准备什么
现在酒类经营许可证划归到食品流通许可证范围里,不需要单独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了。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8.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9.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
10.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11.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项目中申请增加食品流通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
变更
食品经营者注册公司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食品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
㈣ 进口白酒销售许可证怎么办理
关于办理中国国内进口酒经营牌照说明
:
中国企业要从事进口白酒、红酒、葡萄酒、洋酒的经营业务,除了一般企业所必需的工商、税务注册等手续外,还需在注册的营业范围内增加进口酒类批发或零售经营资格,即要具备进口酒类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如需自营进口,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下列手续:
到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过备案登记后才具备对外贸易资格。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要的手续。
办理进口酒类经营许可证每个地方对申请条件略有所不同,一般你去你所在地工商局咨询,都会告诉你当地正确的做法的。
㈤ 进口酒需要哪些资质
经营单位需要资质:
1.经营红酒营业执照
2.红酒卫生许可证
确认客户进口资质:①食品流通许可证;②食品国内经营资质;③进出口权。
㈥ 进口酒类经营许可证和进口食品准销证在什么机构办理
根据楼主的问题,尽力而答:
一.如何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中国企业要直接从事对外经贸活动,需要向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并取得进出口经营权。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管理对外经济交往和贸易活动的政府主管部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各大城市设有特派员办事处。各地政府机关设有外经贸委,负责管理本地区的对外经济交往和贸易活动。
(一)、 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申请资格:国有大型(特大、大一、大二)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即可办理批准手续;技术密集型的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年出口供货额必须达到50万美元;其他行业的生产性企业年出口供货额达到100万美元。
审批程序:生产企业向当地外经贸委和经委提出申请,经“两委”共同审查后上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经贸委,国家经贸委向外经贸部推荐,外经贸部批复。
(二)、 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申请资格: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的科研院所和地方所属的副厅(局)级以上科研院所只要提出申请,即可办理批准手续;其它科研院所年销售额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省级科委认定的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审批程序: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向当地外经贸委和科委提出申请,“两委”审核后上报外经贸部和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科学技术部推荐,外经贸部审批。
(三)、商业、物资、连锁经营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申请资格:内地物资企业、商业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商业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连锁经营企业年销售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审批程序:企业向当地外经贸委、经委、商委提出申请,由“三委”会签后向国家内贸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申报,国家内贸局初审后告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审查后向外经贸部推荐,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复。
(四)、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申请进出口经营权企业概况表;
3.企业申请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商业物资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商业、物资企业前两年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统计部门原始统计表
二.如何办理<特种酒经营许可证>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
3、有相当的经营规模;
4、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
5、有熟悉酒类知识的专业人员;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理时限 申请资料由承办人员审核后,送科长审查,再报局长审批,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流程说明: 酒类零售许可证申领者持《卫生许可证》到市酒类专卖管理局(市经贸局市场管理科)填写经营许可证。
三.如何商检,如何入关,打税
我国对进口酒类在国内市场实行下列管理:
(一)海关监管管理。
(二)卫生监督管理,包括口岸卫生监督检验(卫生检疫、“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和卫生证书管理等)和国内生产、经营卫生监督管理。
(三)质量监督管理。
(四)市场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
(五)税收征管管理等。
第五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进口酒类生产加工、流通活动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进口酒类口岸管理
第六条 口岸进口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进入我国境内的进口酒类(包括免税进口酒类)依法进行监督检验。 进口单位应提供进口酒类输出国(地区)产地卫生证明。 进口酒类(不包括免税进口酒类)应根据我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有关规定加贴中文标签。 口岸进口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依照本条规定对进口酒类进行监督检验。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第七条 海关依法对进口酒类进行监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海关凭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签发的进口货物许可证和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签发的放行通知单并征税后验放。
第三章 进口酒类国内市场流通管理
第八条 进口酒类国内市场流通管理,是指对进口酒类的批发、零售和储运等流通环节的管理。
第九条 从事进口酒类的批发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二)有健全的批发企业管理制度。
(三)有熟悉进口酒类知识的专业人员。
(四)有稳定的批发销售网络。
(五)有识别“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的手段。
(六)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进口酒类的批发企业的资格认定,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范围内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第九条规定条件审定,并办理企业法人注册登记,遇有问题,由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有关部门解决;地方批发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第九条规定条件审定,并按照登记管辖规定办理企业法人注册登记,遇有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有关部门解决。 企业经注册登记后,方可开展进口酒类批发业务。
第十一条 从事进口酒类销售的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持有进口货物许可证(可以是复印件)、海关征税税单(可以是复印件)和卫生证书(正、副本),经销的进口酒类必须贴有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中文标签”和第四款规定的“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
(二)不得伪造、变造进口酒类卫生监督检验合格标志、认证标志和中文标签等质量标志。
(三)不得制售假冒伪劣进口酒类。
(四)不得经销走私进口酒类。
(五)接受质量、卫生标准等有关业务的培训指导。
第十三条 经销进口酒类的企业的主管部门及旅游饭店、酒店的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指导建立和规范进口酒类配送中心、连锁经营和代理经营等,建立健全进口酒类流通网络。
第四章 进口酒类生产、加工管理
第十四条 进口的桶装原装酒、半成品酒检放入境,再经小瓶分装、勾兑、过滤、贮存等加工工序后,使用国外品牌并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按进口酒类管理。
第十五条 从事进口酒类生产、加工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合同规定有返销比例条款的,应将其产品按合同规定比例返销境外。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检验机构依法对其返销境外的酒类按出口食品进行管理和检验。对因故不能反销需留在境内销售的进口酒,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经海关核准后,按一般进口酒办理有关手续。
本《办法》下发前已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合营合同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进口酒的销售,并凭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取得在其经营范围内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许可。
第十六条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所列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卫生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进口酒类生产、主管部门应建立进口酒生产、加工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检验标准。
第五章 免税进口酒类管理
第十八条 口岸海关按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对免税进口酒类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免税进口酒类不得进入国内市场经销。国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口岸及其他任何地区从事免税进口酒类的购销业务。
第六章 违法进口酒类的处理
第二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海关依法对违法进口酒类进行罚处。
第二十一条 根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和《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非法经销走私进口酒类进行查处。
第二十二条 对依法没收的进口酒类,应依据第六条规定,经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加贴中文标签、“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并补发卫生证书(正、副本)之后,拍卖进入国内市场销售。
第七章 进口酒类市场监督检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级经贸委(经贸、计经贸)、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卫生行政、商检、税务以及各口岸海关、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等部门,要在给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对本地区进口酒类市场实行统一的、有组织的联合检查,做好进口酒类生产管理和流通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消费者有权依法对进口酒类质量、卫生和价格等问题向生产者、经营者提出询问,或向其主管部门投诉。受理询问和投诉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作出答复和处理。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对检举有功者,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办法规定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卫生行政、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商检机构、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将依有关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可能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经贸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简单讲代理红酒进口需要:
1.代理销售授权书正本和副本
2.卫生证书正本和副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
3.代理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代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
5.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理,每一个品种都要做标签审核)
6.税单,可为复印件
交税:进口关税, 一般为进口货值CIF的14%
进口增值税,一般为进口货值CIF的17%
进口消费税 一般为进口货值CIF的10%
货物进到港口的时候,你的货代会通知你货物到达港口,等海关出税单后你去到银行交完税,把底单回给海关,海关凭税放货.
商检需要提前跟商检局的人联系好,准备好所有的单据,准备检验,验收合格收放可销售.
因楼主问题笼统,希望回答能够有所帮助!
㈦ 请问申请进口酒类(葡萄酒)许可证,需要先申请卫生许可吗
当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