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京口区办营业执照
Ⅰ 镇江办理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
你好,办理营业执照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澳门居民应当提交:(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提请注意: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请在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之前,详细阅读《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本告知单,并请到各区县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营业范围为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Ⅱ 镇江注册公司怎么办理
镇江办理办理营业执照需要证件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Ⅲ 外地人在江苏省镇江市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这个外地人来本地人区别不大,需自要身份证复印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流程如下: 1.带上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或产权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去所在地工商部门核准名称 2.如果你经营的店/公司经营范围需要前置许可——如销售香烟、经营饭店、旅馆,带上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房产证或产权证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去相关部门申请许可证 3.带上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1张1寸照片,许可证复印件去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就是这样。。。
Ⅳ 镇江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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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我是在镇江市京口区办了营业执照,在哪申请创业补贴啊烦求各位大神。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一
26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已经在2005年7月21,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州长
梁保华
7月31日,2005年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
第一
<BR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被征地农民生活的基本保障,加强征地补偿和安置,基本生活保障的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人民共和国的中国“,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农村土地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省,农村土地合同和管理权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文章
术语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应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和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行为。
文章
应适用于征地补偿适用本办法。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建立,收集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按照本办法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国家会分别从其规定。
赔偿征费的采煤塌陷标准应是分开的。
城市规划区的城市,县,和之前的方式实施人均耕地低于0.1亩的村,在依法批准,原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包括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
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市,县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用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管理,具体工作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审计和审计监督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补偿资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部门在监督,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努力,相关的工作。
根据土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价值,全省划分为四个区域,实施的征地补偿和基本生活标准。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应及时调整的水平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文章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量的总账的变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记录,公安部门要做好相关的户籍管理。
条农民集体土地法律所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全额赔偿。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a>
文章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规定前款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一)一类地区
1800元万亩; </(B)的类型区1600元每亩;
(三)三类地区每亩1400元;
(四)区每亩1200元。 / a>
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其他土地的,每个市人民政府按照相应增加在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前款规定的第26条。
9
土地征用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每一个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个地区为20000元,17000元,13000元,11000元。
把被征地农民,土地被征用耕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的土地征收单位人均耕地征收其他农用地的,按照当地人均安置补助费的总和除以70%的土地的土地补偿费。
/>城市,在土地管理部门的县级人民政府政府的土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未进入基本生活保障的土地补偿和安置的失地农民和人员的成本下年龄为16元发放生活补助,??按照规定到不低于70%的农业用地基本生活保障的土地补偿费,失地农民和安置补助费的程序进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其所有者,剩余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用不到位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支付;全面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不得拖延移交土地。
/>第11条支付赔偿金的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在基金管理,必须用于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以及生产的发展和问题公共福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性的职业生涯中,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第十二条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一块价格体系的逐步建立,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区的价格根据土地的区位条件,按照区片价格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的成本。
区片价结合省级价格,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财务部的发展,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十三条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来源包括:
(一)不低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使用政府土地的补偿从土地出让金提取部分收入;
(三)土地权益和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增值收入;
(四)其他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农民无地可耕。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赔偿使用的土地,土地出让金及其他收入,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进入资本账户的基本生活一,二,三,四区域的提取量计算,按照新征土地面积每亩不低于13000元,10000元,9000元,8000元。
基本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资金不足支付由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第十四失地农民资本账户的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帐户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不低于70%的农用地转为个人账户的基本生活保障人员的执行情况被杀害,而主要利益平衡其个人账户可以依法继承。
在三个月内,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根据土地面积?新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政府资助的全面进入社会统筹账户。
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费用的计划,定期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列入15个既定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支出户,确保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银行。
第十六条
边界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被征地农民分为下列四个年龄段:
(一)年龄16岁;
(b)第二岁以上的16至45岁年龄段的女性,男性16岁至50岁;
(三)第三个以上的年龄在45岁至55岁年龄段的女性,男性在年龄50至60岁的年龄; BR />
(三)第四年龄(养老年龄)为女性55岁以上的60岁以上的男性。
前款所述包含上述数字
岁左右的分工和年龄跨度可根据有利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的原则进行合理调整。
第十七条
被征地农民从土地征用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土地,承担义务的具体措施应当成员的农产品,原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人民政府的每一个市,县。
被征地农民的比例应该是每个年龄段的人与土地收购征用土地的比例基本相同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年龄单位的工作人员。
一半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被征地农民同意,由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审计,以确定OK,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公布。
第十八条
第一年龄段人员按照一,二,三,四个区域,即,一次性支付不低于6000元,5000元,4000元$ 3,000生活津贴的年龄是一笔生活津贴的方式,不再根据基本生活保障。
19 BR />
第二,三,四年龄段,你可以选择是否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支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
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安全标准的实施:
(一)年龄人员,从实施基本的生活保障,从一个月收到每月的生活津贴,期限为2年,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第三年龄段人员,从实施当月的基本生活保障,达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领取每月生活津贴,按月领取养老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到达。
(三)第四年龄段人员,从实施当月的基本生活保障,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市,县,土地征用及规例不得低于最低标准的农民的基本生活标准。第20条
有条件的地方,按照自愿的原则,是基本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措施应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21条按照当地条件的农村低保的失地农民,可以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不包括在城镇社会保障系统被征地农民,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22条
周围被征地农民应该是就业前的技能培训,创造条件被征地农民的就业。
第23条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未能将及时足额支付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
第24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基本生活保障,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贪污腐败,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征用的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的欺诈,冒领,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责令改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阻挠和破坏的土地征用工作,妨碍公共土地管理职责,依照本法规定予以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公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办法自2005年9月1日“第26条的目的。
附件:征地补偿标准分类表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最低标准表
附件1:
地区分类征地补偿标准
类
方式
区
类
南京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无锡市成区,南长区,北塘区,西湖区,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常州市,钟楼区,戚墅堰区,武进区,新北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苏州新区,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江苏省吴江市,太仓市,昆山市,第二类
六合区南京浦口区,宜兴市,金坛,溧阳市在南通市港闸区扬州市广陵区,维扬区,镇江市京口润州区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
三种
溧水县高淳县,徐州市云龙区,鼓楼区,山泉水,海安县,如皋,通州,如东,海门,启东市,连云港市,海州区,淮安市清河区,清浦区,盐城市亭湖区,汉江扬州市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市,镇江市,扬中市,句容市,丹阳市,兴化市,姜堰市,泰兴市,靖江市,宿迁市宿城区
四类区,
徐州市贾汪区九里区,邳州市,新沂市,县,沛县,铜山县,绥宁县,连云港市连云区,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槐荫区槐市,楚州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盐城市区,良好的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射阳县,建湖县,大丰市,东台市,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附件2: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最低标准表
地区的年龄
>
最低安全标准($
/
)
退休金
BR />生活津贴
年龄
/
>
160
年龄
/
140
BR />
第四年龄
200
/
II型 BR />
第二年龄
/
140
>第三年龄
/
120
第四年龄三种类型
170
/
第二年龄/
120
第三年龄
/
第四年龄
140
/
四类
第二个年龄
/
第三年龄/
80
第四年龄
120
/
BR />有关法律,法规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Q
1,建设用地的土地收购的法律是什么?
A:是的,根据第23条的规定,“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因建设需要,使用的国有土地,统一征地统一为土地。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在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被规定由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土地应用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认可的权威和程序,在或以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2,征地补偿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办法第六条规定: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必须按照规定赔偿。土地征用及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件和青苗补偿费。按照盐政发[2004] 71号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全额付款之日起三个月内,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被征地的农村位??置公布的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和70%的土地补偿费在充分,分配给市财政部门,3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在银行设立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帐户,附件及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包含在基金管理,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不得动议作其他用途。
3,什么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吗?
答:办法规定:“应当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的补偿和农村的基本生活保障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全国农民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集体经济组织,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行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长期被征地农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需要安置的人员。
4,新区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提高的表现在哪里?
A: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省委,省政府和盐城市政府已决定把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苏政发[2003] 31号和盐政发[2004] 71号),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市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的最低标准为每亩12000元。
(二)安置补贴: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的数量计算。将被征地农民的数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用土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全市11000元。
征用农业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70%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计算。征用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5,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由政府部门分工?
答:办法规定:组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市人民政府负责。被控的职权范围,土地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土地补偿费和安置方??案的制定,补偿和安置费用,由市财政部门是负责全市的负担应该是实施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被征地社保基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资金监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处理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并建立相应的管理会计;市公安,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工作。
6,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来源,包括明一些?
答:“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来源包括:
(一)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的70%;
>
(二)市人民政府的味道从土地出让金的土地使用的收益,农民的土地被征用的基本生活分类按照新征用土地的建筑面积计算提取资金8000元每亩专用,以建立基本生活保障风险资金,以补充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不足;
(三)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帐户保障资金的利息非常的增值收益。
(D)可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足支付的金融部门负责解决。
7,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户支付?
答:“办法”第10条规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户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帐户。
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进入个人账户的70%。实施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被打死,
市人民政府资助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由财政部门在土地征用补偿后三个月内从批准之日起的平衡,其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他的合法实时结算。安置方案全面进入社会统筹帐户。
第十六条: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津贴及退休金支付其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不够的缴纳社会统筹帐户支付。
二,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
房屋拆迁的程序是什么?
答:(1)拆迁人申请拆迁许可证;
(2)拆迁主管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3)评估资格评估;
(4)签署协议,被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
(5)提交的拆迁和接收房屋拆迁补偿实施; BR />
(6)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拆迁的现房。
2,房屋拆迁评估的方法和标准呢?
(1)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市场比较法,成本法评估的原则,结合常规的房屋拆迁补偿确定。分子式:
住宅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价格=房屋重置价格×成新率+区域基准价格下限×系数×合法建筑面积+大于总楼面面积?的合法土地补偿价格。
(2)营业场所拆迁补偿价格评估,路线价格评估,评估的原则,在市场相比,成本法,结合营业用房拆迁补偿程序来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用房拆迁补偿评估价格= [房屋置换价格成新率×+×楼层系数×临街的状态系数的商业路径位置朝向系数的基准价格×合法的商业建筑面积。
(3),测定城市的商业场所:1984年1月5日,和住房,这时候操作或营业场所的租金后,并拥有一个业务许可证等相关文件,持续经营至今,到支付的年度租金的土地被确认为一个营业场所。
后,1984年1月5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标志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但专门指定该财产的权利文件记录中使用为准。
4,拆除公共住宅如何补偿费和安置?
A:拆迁直管公众自我管理的公有住宅房屋或单位的住宅(包括非成套住房),选择拆迁产权
Ⅵ 我在江苏镇江,想办一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求助有谁知道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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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外地人在江苏省镇江市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要准备资料:身份证原件、注册地址证明(如土地产权证或房产证或租赁合同)、2寸证件照、5-7个店铺名称。
办理的一般步骤是:
1、到工商局办理核名登记;
2、到工商局申请设立,填写办理营业执照相关表单;
3、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
4、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刻公章、开基本户。
Ⅷ 镇江丁卯开发区个体办营业执照到什么地方去办
开发区办个体营业执照,应当上工商局找当地的工商局去办理就可以了
Ⅸ 镇江市代办营业执照多钱
800~1000不等
Ⅹ 镇江新区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去工商局咨询不久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