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成立一个食品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1、成立食品公司需要的手续有环评批复、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健康证。

环评批复:

环评批复是国家主管部门对新开工项目的管理权限;新开工项目必须经过有关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国家环境主管部门审核,该项目是否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即为环评批复。

2、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于具备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企业建立前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通常是取得环评批复报告和消防合格后才能办理)。

3、营业执照: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部门登记名称。

领取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就可以凭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的,应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证:拿到营业执照后,可以凭借营业执照到技术质量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还有经营者的身份证。

5、健康证: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人员名单到健康体检单位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统一使用卫生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一:办理健康证前先进行健康查体。二: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将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明。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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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food safety)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或慢性损害的所有危险都不存在,是一个绝对概念。

食品安全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加强行业自律,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我单位(店)郑重向消费者承诺如下:

一、法人(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制度、规范,主动接受工商部门、消费者及社会的监督。

二、保证加强进、销货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制度。

三、严格按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四、不使用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有关部门培训合格的证明人员,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五、做到就餐环境整洁,卫生达到标准。

六、按规定品种和范围对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全部索证索票。

七、保证不从事违法活动,不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并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

以上是我店的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消费者监督。

食品的搭配:

食品添加剂介绍:

根据1962年FAO/WHO食品发电委员会(CAC)对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制造、加工、调整、处理、包装、运输、保管中,为达到技术目的而添加的物质。

食品添加剂作为辅助成份可直接或间接成为食品成份,但不能影响食品的特性,是不含污染物并不以改善食品营养为目的的物质。

中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将其分为22类:

(1)防腐剂(2)抗氧化剂(3)发色剂(4)漂白剂(5)酸味剂(6)凝固剂(7)疏松剂(8)增稠剂(9)消泡剂(10)甜味剂(11)着色剂(12)乳化剂(13)品质改良剂(14)抗结剂(15)增味剂(16)酶制剂(17)被膜剂(18)发泡剂(19)保鲜剂(20)香料(21)营养强化剂(22)其他添加剂。

为了确保将食品添加剂正确的使用到食品中,一般来说,其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经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证明,在其使用限量内长期使用对人安全无害。

2. 不影响食品自身的感官性状和理化指标,对营养成分无破坏作用。

3. 食品添加剂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并批准执行的使用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

4. 食品添加剂在应用中应有明确的检验方法。

5. 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参杂、掺假、伪造为目的。

6. 不得经营和使用无卫生许可证、无产品检验合格及污染变质的食品添加剂。

7. 食品添加剂在达到一定使用目的后,能够经过加工、烹调或储存而被破坏或排除,不摄入人体则更为安全。

❷ 成立一间食品配送公司要办理哪些营业执照

成立复食品公司需要的手制续有环评批复、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健康证。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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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1、互联网科技:网络通信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维护,计算机辅助设备的安装及维修,电子产品的安装和销售,计算机及相关产品(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

2、医疗器械: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医疗器械、电子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等。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❸ 做食品生产需要什么手续呢

1、先出资、取得验资报告;
2、拿着公司的章程、验资报告、申请(包括成立申请、公司名字审核、经营范围)办 理营业执照;
3、取得营业执照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4、拿着营业制造、税务登记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拿着上述证书去办理卫生许可证以及行业要求办理的其他证书。
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及程序
1、办理有限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章程 ;
(3)、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4)、公司任职通知书(董事会成员名单,三人以上);
(5)、委托证明;
(6)、场地使用证明;
(7)、董事会成员资格审查表(各一式两份,在户口所在地盖章);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片各两张(另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张);
(9)、验资报告;
(10)、出资协议书;
(11)、消防验收意见;
(12)、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办理独资、合伙企业所需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开业申请书(包括负责人的计划生育和身份证明);
(3)、书面申请;
(4)、场地使用证明;
(5)、用工许可证;
(6)、验资报告。
二、《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程序
(一)、所需材料:
1、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负责人大一寸彩照一张;
(4)、场地使用证明。
2、私营、集体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5)、场地使用证明。
3、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有关批准文件及企业合同、章程、可行性报告及其他批复副本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或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申请书;
(7)、场地使用证明。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
程序:1)、领申请表,企业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到当地市质监局或区质监局监督处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递交申请;
3)、受理申请;
4)、审查;
5)、发证。
所需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生产场所布图一份;
4)、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一份;
5)、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
6)、产品标准一份;
7)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果企业各方面的条件均符合要求,在接到《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后的120个工作日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食品标签审批程序》
1、食品生产企业申领食品标签准印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已注册的企业标准文本;
(3)食品标签设计小样。
2、填写《食品标签设计审查申请表》 。
3、旗、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由旗、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按照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审批,并领取《食品标签准印证》。企业直接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办理审批、领证手续。

❹ 食品加工厂应该办理什么营业执照

小型食品加工厂在流程上:
1、管理相对人在申请办理由区卫生局审核发放的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时,应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业务受理窗口提出卫生许可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卫生局业务受理窗口在收到卫生许可申请书后,进行申请登记,并由行政服务中心专人将有关资料移交监督所监督管理办公室,由对资料进行受理审查,给予“受理”、“补正申请”或“不予受理”的答复;
3、受理申请后,申请人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
4、受理申请后,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卫生标准、卫生要求的规定,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卫生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5、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区卫生局审批,发放卫生许可证。
小型食品加工厂申请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
材料目录: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
3、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一份(应标明比例尺,房间面积、用途,设备名称及配备数量和位置,可自行手绘或电脑绘制);
4、生产经营场所地理方位示意图一份(应表明方向、街道名称和周围相邻单位的关系);
5、卫生制度一份;
6、法人或负责人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7、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份(填写要求见示范文本);
8、申请单位在工商管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一份;
9、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补交以下材料:
1、产品或试产样品全项目卫生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标准(含企业标准);
2、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
3、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剂质量控制的相关文件;
4、实验室设置情况和可检测项目;
5、食品的委托加工还需要提交委托加工合同和受委托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受委托企业卫生许可证项目中应含有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同工艺的产品;
6、如果小型食品加工厂要生产加工学生营养餐的企业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制定学生营养餐的依据及标准;
(2) 学生营养餐的合理营养配餐资料;学生营养餐的营养素、热量、蛋白质、脂肪、钙、 铁、锌、视黄醇当量、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的设计计算资料,根据营养成分计算的配料资料,根据食物配料编制食谱;
(3)合理烹调,防止营养素损失的措施;
(4)保证学生营养餐卫生安全的管理措施及食品留样制度;
(5)生产经营学生营养餐的送餐企业应提供企业标准,食品包装上应标明厂名、厂址、主要营养成分最低含量、装盒时间、食用时限;
(6)营养工作人员资料(营养师资格证明);
希望能帮到你!

❺ 开小型食品加工厂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办一个小型食品加工厂,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条 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第十八条 已经设立的企业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按照本章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办理许可申请手续。

许可机关按照本章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受理已经设立的企业从事食品生产的许可申请,并根据现场核查结果和检验报告决定是否准予许可以及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书。

(5)做食品厂营业执照副本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并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悬挂或者摆放。

食品生产许可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企业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媒体声明,并及时申请补证。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其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❻ 办个营业执照 做食品的 难吗

开一家饮食店很简单,一般注册为个体户就可以了,没有注册资金的限制,带回上你的身份证,到当地工商局答/所领取个体户设立登记表,一般三天左右就可以拿到执照。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地方(大中城市)对个体户要求先做名称字号核名,也就是说,你的店必须取一个名字,例如“渝中区好吃狗饮食店”,那么“好吃狗”就是你的店的字号,工商局需要检查在渝中区范围内有没有叫“好吃狗”的店,如果有重名的话,你就要换一个名字,如果没有重名,就会发一张“名称核准通知书”。你凭这张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登记科办理工商登记。

领到工商执照后,还要办理一个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的小地方,对个体户没有此要求,大城市的个体户已经开始要办理此证了),办理的地方是当地的区/县级技术监督局。

之后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税务局/所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分别办理国税证和地税证。

对饮食行业,还需要办理卫生证可证,到当地区/县级卫生局办理。一般是走一下形式,很容易办理。之后还要办理从事人员的健康证,也很简单,到卫生局领表、交钱,然后到指定医院做个体检,就OK了。

办完以上手续,你的店店就可以开张了。

❼ 怎么办理营业执照我是做食品的!谢谢…

需要先去工商局申请,填写表格,再去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后申请发票,再到版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单位权进行刻制公章。

营业执照申报(前往工商局)所需材料:

  •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 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

  • 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 相片一张。

  • 经营场地证明。

  •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3元。

  • 税务登记所需材料:

  • 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 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与营业执照的原件。

  • 如果以后开票需要人代办,需要带着代办人一起前去,代办人也要带身份证与身份证复印件。

  • 行政刻章所需材料:

  • 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 营业执照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