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气许可证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四)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五)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六)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
(七)气源证明。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八)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要求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材料;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㈡ 开通天燃气需要什么证件
1、房产证
准备好房产证(购房合同和发票也可以),户主的身份证。如果是找人代办,需要代办人的身份证,银行代扣费账号。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天然气公司。
2、有效证件
包括个人户口本、房产证、个人有效身份证等。
3、安装费用
若干。视当地消费水平及安装使用器件价格。
4、具备安装条件
自行购买合格的天然气灶具;且灶具放在户主家中(请自备灶具电池),已安装灶台,且灶台不能使用易燃材质,灶台孔已由灶台安装人员打好。
5、等待安装完成
天然气入网费单据原件,户主身份证(与入网费缴费单据姓名一致),天然气灶具合格证或说明书,报名安装件完全具备后,携所需证件到天然气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开户手续。报名后由燃气公司安排工程人员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供气许可证扩展阅读:
天然气安装标准:
1、安装位置:入户总阀门,因为这样有利于天然气工作人员天然气用量的抄报。
2、安装要求:满足抄表、检修、保养和安全使用的要求,即相关标准符合行业和国家的规定。
3、安装高度: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小于300mm,因为这样有利于燃气的流通。
4、 安装条件:通风良好的房间,防止因为天然气的泄露带来的人身安全威胁。
5、 安装禁区:浴室、卧室、危险品和易燃物品处,因为火花极有可能引发天然气的爆炸,带来人身财产安全威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天然气
㈢ 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区别
经营许可是针对企业发的,一般由地级市住建局发
供应许可针对企业下面的具体供应站点(加气站)发的,一般由县级市住建局发。
一个企业可以有很多个加气站点,当然有的企业可能只有一个加气站,那样的话感觉上好像就没有区别了,就是经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更广而已了,实际上也是这样。
但其实严格的讲,只有供应许可是没有开发票的权利,只能算是燃气经营企业下面的一个分支,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实际一般有了供应许可工商就认可了,不是太严格
㈣ 经营天然气、液化气业务怎么办理经营许可证
办事规程抄: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大厅建设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经初审合格后,上报省市有关部门审查发给《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三步:申请经营的企业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
所需材料: 1、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企业核名手续;
3、组建企业的上级部门批文或者股份制企业董事会决议、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经济、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证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法律效力的验资证明或注册资金证明(管道燃气企业500万以上、液化气经营企业50万以上、CNG加气站300万以上)、法定代表人;
6、营业场地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7、规划(液化气经营门市部除外)、公安消防批准文件及其他燃气工程建设批准文件、竣工验收资料;
8、有效的气源供应合同或者保障燃气气源供应的可行性方案;
9、企业上年度财务年报及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10、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及其他管理制度和营业制度;
11、生产服务管理人员上岗证。
㈤ 没有液化气经营许可证怎么处法
按照现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㈥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和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区别
特许经营是指 管道燃气企业与政府之间签订的协议,划定一定的区域,协议签订后有排他性的权利,就是别人不能在你的协议规定的区域内经营管道燃气,你也不能在这个区域外经营(除非另有协议)你必须凭这个协议再领取燃气经营许可证,一般一个县市1块或几块分给不同的企业,各自独立运作,相互自己互不干涉,没有竞争。因为管道的投资费用很高,所占的空间资源也较大,几家公司都做就重复建设太浪费了。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许可范围可以是有特许经营协议的管道燃气,也可以不是管道的,例如液化气大部分是开放的,领到许可范围是液化石油气的燃气经营范围可以是发证部门所管辖的整行政区域,各个企业之间可以在同一个地方销售,这样就有竞争了。
㈦ 天然气、液化气如何办理经营许可证
办事规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大厅建设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专人员进行初审后受属理;
第二步:经初审合格后,上报省市有关部门审查发给《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三步:申请经营的企业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
所需材料: 1、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企业核名手续;
3、组建企业的上级部门批文或者股份制企业董事会决议、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经济、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证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法律效力的验资证明或注册资金证明(管道燃气企业500万以上、液化气经营企业50万以上、CNG加气站300万以上)、法定代表人;
6、营业场地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
7、规划(液化气经营门市部除外)、公安消防批准文件及其他燃气工程建设批准文件、竣工验收资料;
8、有效的气源供应合同或者保障燃气气源供应的可行性方案;
9、企业上年度财务年报及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10、应急事故处置预案及其他管理制度和营业制度;
11、生产服务管理人员上岗证。
㈧ 办理天然气新开户需要什么证件
需要证件有:业主身份证、房本或者购房合同、银行卡。
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要具备安装条件
a、已购买合格的天然气专用灶具,且灶具放在户主家中(请自备灶具电池)。
b、已安装灶台,且灶台不能使用易燃材质,灶台孔已由灶台安装人员打好。
2、去营业柜台提交材料
a、带好业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
b、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款发票)
c、银行卡
3、报名安装
到物业服务中心填写《居民客户档案登记表》并签署《供用气协议》携所需证件到天然气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开户手续。报名后由燃气公司安排工程人员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供气许可证扩展阅读
天然气主要用途是作燃料,可制造炭黑、化学药品和液化石油气,由天然气生产的丙烷、丁烷是现代工业的重要原料。天然气主要由气态低分子烃和非烃气体混合组成。
天然气每立方燃烧热值为8000大卡至8500大卡。每公斤液化气燃烧热值为11000大卡。气态液化气的比重为0.55。每立方液化气燃烧热值为25200大卡。每瓶液化气重14.5公斤,总计燃烧热值159500大卡,相当于20立方天然气的燃烧热值。
㈨ 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初次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2、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一式三份)。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职务聘书、技术工人上岗操作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缴纳社保(工伤保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燃气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燃气设施总平面布置竣工图、管道供气区域平面图;安全评价报告书。
6、压力容器、槽车(船)检测合格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操作规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服务公约。
8、企业的气源来源情况及燃气质量检验报告。
9、瓶装燃气供应站(销售点)的负责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员工的岗位技能操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㈩ 燃气公司需要哪些资质
需要资质如下:
以湖南省为例,根据《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机具和车辆。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省燃气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
(10)供气许可证扩展阅读: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及相关电子文档;
(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技术职称证书、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气源证明。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五)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要求的相关材料;
(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七)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八)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九)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经营区域依据有关规定签订合法有效的特许经营协议;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