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个体申请营业执照
现在以取消年检了,但是需要办理工商年报手续;一般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上就可以办理;但是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到所在地的工商所办理。
❷ 2015年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网上怎样年报
密码登录名忘了,不知在哪注册,谢谢!
❸ 2015办理个体营业执照要准备哪些材料
产证,店名,经营者身份证原件等,上海这边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可以咨询我,我可以帮到你
❹ 2015年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年检如何年审
营业执照年审知道网上按照步骤审核即可。
一、工商营业执照年报流程:
1、网络搜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搜索结果中点击“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全国企业公示系统界面,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以山东为例,点击“山东”,进入公示系统“山东”界面,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入“填报须知”,详细阅读后点击“我知道了”,即可进入个体、企业注册登录界面,首次进入需要先进行注册,点击“注册”。
2、按要求分别填写完整“注册号、名称、负责人、身份证号”,然后设置密码并记好,以后每次登录时使用,密码不少于6位。点击“提交”,如果信息完整真实则显示“注册成功”。此时,回到山东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登录界面,只需输入注册证号和密码,并正确填写验证码即可登录到“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3、进入系统后,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并在弹出界面内选择要填报的年份(一般为上一年度或更早),点击确定。进入所报企业信息页面,按照顺序分别填写“基本信息、行政许可情况、网店或网站信息、分支机构情况、资产状况信息”,期间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填报信息均为选择性填写,其中“资产状况信息”填写完成后还可以选择性公布,完全可以根据自己情况填写。
4、填写完成进入下一步“预览并公示”,再一次核对所填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如有误可直接点击相应项目标签返回更改。预览公示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系统会在确认后弹出“提交成功”,该个体、企业的营业执照年度报告填报完成!
注:由于各地的规定不一样,所以具体规定以当地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❺ 2015年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个体户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版业登记申请书(填权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❻ 2015年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全套就一千多,你是办什么类型的,你也可以找人代办。
❼ 2015年怎么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版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权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❽ 2015年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
私营企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⑴城镇待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⑵辞、退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辞、退职证明;
⑶离、退休人员应持有离退休证;
⑷停薪留职 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停薪留职;
⑸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⑹农村村 民,应持有当地乡(镇)证明;
⑺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上人员均须提交身份证 复印件,在杭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当地计生部门出具 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个体登记
应具备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 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来杭人员还须持 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二)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名称登记表;
4、名称申请表;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6、合同、章程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文件;
7、合同及其附件;
8、授权委托书;
9、章程;
10、董事会名单及各方委派书;
11、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文件及审批机构批复(或项目审批表);
12、意向书(外商投资企业为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13、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城建等前置审批部门的意见;
14、中、外方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
15、中、外方出资(资信)证明;
16、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审查表)、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表;
17、办公、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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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