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建设工程许可证
Ⅰ 哪些建筑工程需办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如何
一、需办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要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主要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还要符合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有:
1、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2、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3、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6、已经办理了该建筑工程的用地批准手续
7、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了规划许可证
8、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1、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提交相关报建资料;
3、计收应缴费用,财务开出缴款书及到银行缴款;
5、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办建设工程许可证扩展阅读:
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准备的材料:
1、有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
2、施工组织设计
3、工程质量建筑申请表,安全报建表
4、已备案的施工合同
5、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工期一年以内的投资额为50%,工期一年以上的投资额为30%)
6、招标备案书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8、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9、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0、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网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Ⅱ 办理《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的具体手续
申报条件 :
1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2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3 、已经依法确定具备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
4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5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和安全监督委托手续,安监站已检查工地安全设施并签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
6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7 、工程项目已办理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上述资料在办理交易备案手续时已报送的,可不再报送),并按法定程序选定了合格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签署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8 、属下列工程的,还应办理白蚁防治手续:
① 体育馆、文化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礼(会)堂、教学楼等重要公共建筑;
② 机关、学校、宾馆、医院、仓库等建筑物;
③ 10 层以上(含 10 层)的高层建筑(含商品房);
④ 单层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 以上(含 5000 平方米 )或多层建筑面积 10000 平方米 以上(含 10000 平方米 )的厂房(不含钢结构厂房)。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
1 、申报人备齐资料到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 、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
3 、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发给《施工许可证》。
四、提交材料 :
1 、已盖齐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四份,区属建设项目,只须报送一份,但应有区建设局签署 “ 同意开工 ” 的意见, );
2 、已盖齐印鉴的《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表》一份;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副本各一份;
5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含工程项目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登记手册》;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凭证;
8 、安监站签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
9 、环保部门出具的噪声许可证件;
10 、属应招标工程的,提交中标通知书;
11 、属外来企业的,还应提交向汕头市建设局办理的进汕备案文件;
12 、属 “ 申报条件 ” 第 9 项所列工程的,还应出示白蚁防治合同。
上述资料除第 1 项外,其他均须同时报送复印件,原件验核后退还。
Ⅲ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程序所需准备的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 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 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4、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铅笔标明下列内容: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作图格式见《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
5、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6、建筑施工图一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图章;
7、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8、建筑工程预算书
9、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10、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
(3)办建设工程许可证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uilding permit)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Ⅳ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何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简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单位申办规划许可证时需要携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申请表》及《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同志书》原件。
施工设计图纸三份包括总平面图、效果图鸟瞰及人视图效果图部分由沈阳满川艺术设计制作,平、立、剖面图,横、纵断面图,节点大样图等);及施工图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设计预算书;有关收费凭证;法人委托书及办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和文件。
二、办理用户市政配套工程时需要携带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申请表》;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及管网综合总平面图复印件各一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4.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5.施工设计图纸三份(包括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横、纵断面图,节点大样图等);6.工程设计预算等;7.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8.法人委托书及办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9.有关收费凭证;10.如配套工程有建(构)筑物时,还需增加城市建设配套费,消防、卫生监督、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11.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和文件。
Ⅳ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相关依据: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和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四)、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三、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五)、招标(定标)备案书(附中标/定标通知书);
(六)、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工期一年内为投资额的50%,工期一年以上为投资额的30%);
(七)、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八)、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安全报监表;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有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第三条规定的全部材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材料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五、开工有效期及延期: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建设单位既不按时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六、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