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就可以占用林地了吗

不可以,现在新申请采矿权,都是对林地有保护要求的。具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国土局及国土厅认定。一般土地都有规划划分,是不可以随便占用的。除非是老矿权,矿权在先,土地性质划拨在后。但是一般不存在这种情况,划定土地性质的时候,当地国土局都会考虑已设矿权情况。

㈡ 什么叫使用林地核准证

使用林地核准证,实际上涉及林地的所有权、林地的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和林木的使用权证明,当然砍伐时还需要有采伐许可。
如有不明白的具体问题可以向当地林业部门做详细咨询。

㈢ 怎么办林权证呀,要那些手续

一、如何申请办理林权证

集体单位和个人的林木所有者向其所在地的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森林 、 林木 、 林地的权属无争议

2、界线清楚,标志明显,与 毗邻单位有认界协议书或划拨书,

3、面积、四至界线的登记文件和图画同实地结合

4、有关图表完备,材料齐全。

5、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材料。

6、其它由管理部门规定应该提交的有关材料

二、如何办理林地的征占用手续:

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并交纳下列费用。

(一)1、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批准文件。

2、被占用或征用林地单位和各人的林权证。

3、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地点、面积、四至范围的说明及有关材料。

4、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按规定向被征用或林地单位交纳补植费,林木及其他地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三、如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人应向林业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有关权利证书和材料。

1、采伐林木的单位和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及采伐目的、原因、地点、树种树别面积。

2、村委会盖章,乡主管领导审批。

3、林政股工作人员到实地调查,填写采伐登记卡。

4、报县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5、按许可证规定的地点进行采伐。

四、如何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手续:

1、经营<含加工>者筹建经营加工企业,从林地规模资金,从业人员,技术等方面宜做好准备。

2、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经营加工许可申请,并附有关材料和证书,包括木材来源承诺,经营加工规模,种类、期限等内容。

3、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做出同样或不同意的决定,发放个体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五、林业部门收费许可项目收费标准:

根据伊犁州财政局、物价局的文件收费标准现将林业部门各项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资源林政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按新林字[1995]141号文件,平原林育林基金,凡收购或组织采伐集体、个体林木的一律按其售后价的10%交纳,私人房前屋后零星树木不收取育林基金。

2、按伊州林资字[2001]3号文件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

(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碳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

(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

(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

(5)、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

(6)、按伊地价综字[1996]019号文件,林业部门颁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时,可向每个领证单位收取审查费300元。工本费执行自治区规定标准每套35元<含正、付本>

3、按新林计字[1995]141号文件,木材运输证每份按4.5元收取。

(二)、森防站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检疫证每立方米收取1元,苗木调运检疫收取售后价的千分之八。

(三)、护林办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按国家林业局、物价局[99]1707号文件规定,一级野生动植物按成交额的6%收取,二级野生动植物按其成交额4%收取。

㈣ 征占用林地什么情况下需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项目批准文件、申请书(内容包括征占用林地的地点、林地林分现状、临时占用林地的用途、占用时间)、林地林木权属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报告书、征占用与被征占用林地者的林地、林木补偿协议书、交费票据、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使用林地申请表、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票据。 核实:征占用林地地点、面积、范围、期限和征占用原因。

㈤ 如何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一)由用地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书面用地申请;
2、项目批准文件
(1)审批制的建设项目,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核准制、备案制的建设项目,提交核准、备案的确认文件。城市规划区内为实施城市规划的建设项目征用、占用林地的,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其他建设项目,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
4、建设单位与被占用征用林地的林权所有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
5、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6、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
7、被占用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8、其它证明材料:
(1)占用、征用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
(2)采矿、采石、采砂、取土的项目,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准文件;
(3)补办占用、征用林地手续的,提供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复印件和罚款(金)如数缴纳的单据复印件。
(二)程序
(1)建设单位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州(市)、县(区、市)两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查意见与恢复森林植被措施和现场查验报告一并逐级上报云南省林业厅;
(3)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下,经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后向申请人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㈥ 如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一、征收占用林地办理程序

1、申请者将符合规定要求的申报材料报省政府政务中心林业厅窗口;

2、属省林业厅审核权限内的征占用林地项目,经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后,由申请者按照规定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并由省林业厅向申请者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3、国家林业局审核权限的征占用林地项目,经省林业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后,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再交由建设单位将有关材料一并向国家林业局申报,由国家林业局审核并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经审核同意占用征用林地的,由申请人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需要的材料

1、使用林地申请表

2、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3、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备案确认文件、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

4、建设部门选址意见函、红线图。

5、拟使用林地的有关材料。

(1)林地权属证书、林地权属证书明细表(小班一览表)或者林地证明;

(2)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

(3)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

(4)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保护小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

6、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7、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提供原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协议或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

8、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已使用林地,需提供行政机关对其违法行为处罚的材料。

(6)占用林地许可证扩展阅读: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有规定的标准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㈦ 取得了该山的采矿许可证,因涉及山上林地,但为办理林业方面的证,我现在开采了林地约40亩,我构成何罪。

取得了该山的采矿许可证,因涉及山上林地,开采前需办理使用林地许可证。森林法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森林法实施细则规定: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