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办理排污许可证
『壹』 深圳办个排污许可证要多少钱
先向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同时可向卫生监督所申请卫生许可证,而后凭上述两证申请营业执照,执照发放一月内申报税务登记即可。或咨询所在地工商局办事处
『贰』 在深圳开自己做面包的面包店要办排污许可证吗
不需要,面包房基本排污很好的
『叁』 深圳市新树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服务项目有哪些地址是在哪
我知道东莞市唐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在东莞市南城区鸿福中环财富广场909室。
他们的主要服务项目是:
一、 消音工程
发电机消音、发电机房消音、冷却塔消音、空压机房消音、墙体消音。
二、 粉尘、废气工程
喷漆废气、有机废气、酸雾废气、碱雾废气、开料粉尘、打磨粉尘、抛光粉尘、喷砂粉尘、丝印废气、移印废气、发电机尾气、锅炉废气、热水炉废气、厨房油烟、厨房火烟。
三、 废水工程
生活废水、工业废水、食品废水、电镀废水、清洗废水、酸洗废水、磷化废水、油墨废水,漂染废水、毛织废水、屠宰废水、造纸废水、喷漆废水。
四、 消音产品
消音器、消音门、消音板、消音风槽、消音管。
五、 废气产品
活性炭吸附塔、苯回收塔、漆雾过滤器、水洗塔、喷淋塔、填料塔、水浴旋流塔、酸雾塔、碱雾塔、脱硫塔、不锈钢塔、316#不锈钢塔、发电机尾气塔、锅炉废气塔、布袋除尘塔、脉冲除尘塔、旋风除尘器、电除尘器、油烟净化器、火烟处理塔。
六、 废水产品
气浮机、油水分离器、刮渣机、压滤机。
七、 环保服务
环评编写、环保审批、环保报建、方案设计、环保工程监测、环保工程验收、三同时验收、办理环保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续期、ISO14000治理工程、ISO14000工程监测。
『肆』 深圳市的排污许可证与广东省的排污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大致内容是一样的,广东省的排污许可证上除了单位法人代表外,还增加了一回个单位负责人答。
《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颁发的排污许可证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颁发。
『伍』 深圳特区对保护环境采取的措施求大神帮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特区内环境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保护与建设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城市发展应当遵循环境优先原则。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第四条 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促进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五条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对本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环保部门设立的环境保护派出机构,依法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发展和改革、规划、贸工、国土房产、建设、农林渔业、海洋、公安、交通、城市管理、水务、财政、质监、工商、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实施环境监督管理或者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章 政府责任 第七条 市政府对本市环境质量负责,制定环境责任目标、落实环境责任任务,持续改善本市整体环境质量。 区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按照市政府提出的环境保护任务和要求,制定本辖区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市政府备案。 第八条 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年度向本级政府报告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应当按年度分别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责任目标、任务、年度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实行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制。市政府对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区政府对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环境保护实绩实施年度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应当作为被考核人任职以及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环保部门应当根据市、区政府确定的环境责任目标、任务,分别组织制定市、区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方案完成相关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并定期向本级环保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环保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和通报有关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 第十一条 实行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起草单位在起草时应当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形成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说明书。 环保部门负责召集由有关政府代表和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说明书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说明书和审查小组的书面审查意见应当作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对应当报送而未报送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说明书及其书面审查意见的政策,不予审议、审查。 对本条所列由政府起草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十三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充分征求各区政府及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四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组织编制水环境功能区划、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区域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不同区域的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控制目标;根据本市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自然资源的开发现状和保护要求,组织编制生态功能区划,确定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保护要求和土地开发类型。 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经依法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城市生产、生活和开发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 第十五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的需要,组织起草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以及在产品中限制使用的严重污染环境的有害物质名录,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施行。 第十六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建立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处理相关环境信息,并依法实行信息共享。 市环保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相关环境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定期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环境污染状况、重大环境治理措施、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发布上一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第十八条 市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敏感生态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适用的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 第二十条 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教育,鼓励、指导单位和个人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第二十一条 市、区政府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编制本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对未列入国家和广东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其他污染物,市环保部门根据本市环境保护的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专门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区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本辖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之内。 第二十三条 对未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且环境质量恶化的区域,有关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指标的行业,有关部门不得审批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该行业建设项目。 需要暂停审批的区域或者行业,由市环保部门确定,并统一公布。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法向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申领的标准和目录由市环保部门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的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投入试生产、试运行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环保部门申领临时排污许可证。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或者排污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证颁发机关对排污许可证和临时排污许可证实施定期查验。 排污许可证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排污许可证和临时排污许可证为排放各类污染物的综合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载明持证人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方式以及削减目标等内容。临时排污许可证还应当载明排污者在有效期内分阶段达到的污染治理目标。 排污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和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第二十六条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五年。期限届满仍需排污的,排污者应当重新申领许可证。 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期限届满予以注销,不得换发或者延期。期限届满仍需排污的,排污者应当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
『陆』 在深圳市办排污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上办事窗口可以查看,一般都是审批、验收、监测、排污申报、工商营业执照甚至包括日常环保检查等等能证明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资料。
『柒』 深圳环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市环保局办公室: 82002613
市环保局传真电话: 82002469
市环保局审批处:
市环保局规划处 :82105387
市环保局法规处:82105739
市环保局法规处:82105739
市环保局监督处:82105745
市环保局水保处:82105727
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25893634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83594452
市环保局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84155372
投诉方式:
1、您可以拨打12369投诉热线向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投诉。
2、您可以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二楼向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投诉。
3、您可以通过网上向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投诉,请填写下表中的信息。
4、您正准备向深圳市环境保护局提交咨询问题!请记住您的投诉编号,以便于查询。
提示:在您通过本网站投诉时,请务必做到实事求是,并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我们将为您保密并及时回复。否则,作匿名处理,不予回复。
(7)深圳办理排污许可证扩展阅读: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深圳市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深圳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深圳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污染物削减计划等等有关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实施我市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市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的保护;监督管理全市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以及机动车等污染的防治工作;
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批、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情况监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以及企业上等级的环保考评工作。
(四)负责对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负责对有关污染防治资金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和监督各有关单位开展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技术的环境安全管理。
( 六)深圳市环保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监督管理全市饮用水源的水质保护,协调、指导村镇的环境管理工作;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七)负责有关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和环保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对区环保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的行政复议工作;办理市人大、政协交办的有关环保方面的议案、建议和提案,接待和处理有关环境污染的信访及群众投诉。
(八)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管理;编报全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市环境质量公报。
(九)拟订全市环境科技政策和环境科技规划,组织开展环保科研以及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奖、交流和推广工作。
(十)负责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环境工程单位的技术资格认证;指导和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十一)组织、指导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各区环保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负责对国外环保局审查接待工作。
『捌』 废气/废物/废水等的排污许可证要怎么去办理
深圳玖玖泰丰,十年验厂老品牌,百分百通过验厂。您好,对于您这个问题,深圳玖玖泰丰可为您免费提供咨询,您可以去咨询下,希望能帮到您。
『玖』 我想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建生产豆制品厂需要那些证照
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营业执照,消防
『拾』 环保部就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征求意见是怎么回事
中新网3月23日电,据环保部网站消息,环保部日前发函,征求对《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工作方案》指出,2017年应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确定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上海市等多个省级环保部门,以及邢台市、深圳市、保定市等多个市级环保部门,牵头负责或参与相应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试点工作。
《工作方案》指出,2017年应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有色金属、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农药、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工作方案》指出,试点内容主要包括:
(一)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试点
一是编制完成行业规范,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开发完成相应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的填报模块。二是组织开展试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验证,并及时修改完善行业规范和填报模块。三是率先完成试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和核发工作。四是参与开展试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培训。五是组织先行先试,率先开展试点行业依证监管工作。
(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
一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打通造纸等行业排污许可管理全流程,落实《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制订精简整合相关环境管理制度方案,报批后组织实施。二是基于流域控制单元水质改善需求和达标规划,研究制订与流域水质目标和环境承载力相衔接的流域排放标准等。三是临沂市和济宁市探索在流域排污许可管理中纳入资源化利用、人工湿地净化工程等内容;无锡市探索基于环保物联网技术和智慧环保信息技术的排污许可信息化管理,以及流域精细化管控背景下的排污许可证监管模式;嘉兴市探索“一证式”管理模式,基于排污许可管理的沿海地区固定源总氮排放总量控制,以及基于排污许可管理的相关市场机制。
《工作方案》最后指出试点工作的分工安排:环保部专项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交流会,协调发布各行业规范。试点省、市环保部门负责牵头实施相关行业试点工作,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试点工作的各项安排。试点省、市应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报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专项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部许可办)备案,并严格督办落实。试点省、市应在试点成果中反映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需求,保障试点任务涉及的各类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制定实施对无证排污行为的监管执法计划。
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试点省、市,应全程参与行业规范编制工作,做好地方原有管理平台与全国平台对接,会同有关部门对无证排污企业收紧信贷、市场准入等政策。
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地市负责组建专门的技术支撑团队承担试点任务,推进本市行业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制定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应报部专项小组审批,配合部专项小组做好相关经验做法的提炼、推广等工作。
自2017年4月起,每月10日前,试点省、市环保部门应向环保部报送试点工作进展表。试点工作总负责人应为各试点省级环保部门分管领导或各试点地市环保部门主要领导。试点工作联系人应为责任处室领导。重点行业试点省、市应逐月填报2017年3月至10月的工作安排以及实际进展;流域排污许可试点地市应填报2017年3月至12月以及2018、2019年的工作安排和实际进展。填报的试点任务工作安排应包括本方案明确的各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