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店铺牌匾和营业执照名称不一样可以吗

据了解,对于公司名称在制作招牌时如何简化,可简化到什么程度,我国相关法律尚回未有明确的标准答。但是,公司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一个公司在其登记机关所辖区域内,不得与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因此,企业主简化名称后必须报给登记机关备案,审核简化后的名称是否有重复的情况,同时防止后期出现因“公司注册名称与实际店名不符”而遭罚的情况。

针对您所阐述情况,如果是简化牌匾名称与营业执照上 名称完全不一致的话,此种做法肯定不行。

⑵ 营业执照名称跟店铺招牌不符怎么处罚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根据《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主要登记项目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与牌匾不符扩展阅读:

为了贯彻《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精神》,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集中进行了修改。

第十四条第二款改为“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第三款改为“对持假营业执照或假营业执照副本、假临时营业执照经营的,应没收其假照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网络

⑶ 牌匾名字和营业执照不一样怎么办

两种办法:一、变更牌匾名称 二、变更营业执照名称。具体分析如下:

一、变更牌匾名称
比较简单,重新制作牌匾即可。

二、变更营业执照名称
变更营业执照名称需要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因名称转让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提交《企业名称转让合同(协议)》、名称转让双方关于名称转让公告的报样、转让方企业的名称已变更的证明或转让方企业的注销证明。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八条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⑷ 门头和营业执照不符会不会受处罚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2008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内总局令第38号公布,自容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关于“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和第二十条:“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因经营范围涉及的登记前置许可被撤销不得再从事某项业务,但其名称又表明仍在开展该项业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
(二)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行为的。”之规定,
属于第十九条的情形不罚款
第二十条的情形要进行处罚。
对第二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有告知程序,没有整改时间。

⑸ 营业执照名字和牌匾不符合归那个部门管牌匾和营业执照名字不符可不可以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回可答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违反这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因此一些店面的牌匾和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不一致是可以的,但必须是经过登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的。

制作牌匾简化注册公司名称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可以将行政区划、组织形式等简化,但必须保留字号部分。

2、即使字号部分很长但也不能随意简化,以防因与别人公司名称或商标名称相同被投诉

3、简化后的名称不能给公众带来误解,。

⑹ 牌子和营业执照不符行吗

是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因此,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法规,企业法人在从事经营活动前,应先依法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企业法人登记,进行法人名称及经营范围的核准,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在营业执照登记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所登记的名称,即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权力,许可企业对外经营时所使用的身份和主体称谓,该身份和称谓将伴随企业设立、经营到终止,是其对外活动和承担权利义务的代码。就像一个人名及该人名对应的身份证信息将确定该主体的身份和权利义务一样。

如果要变更该名称,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名称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第6条规定:“企业只准许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因此可知,企业名称一经核定,将具有专用权的同时也具有“独用”的义务,即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企业名称进行经营,而不能使用多个名称经营。就像一个自然人虽然可以有诸多大名和小名,但对外从事法律行为时,一定要签署身份证上的名称,方能对其产生法律效力。该立法用意是为保持经济主体的可识别性,同一性,锁定权利和义务的主体。避免产生混淆,给经济活动主体造成误解和混乱,影响社会经济活动秩序。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6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因此,如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名称与门店的招牌不符,则可能被行政机关认为是使用了未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则一经发现被查处,则可能面临工商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

⑺ 营业执照名称和招牌名称不一样可以吗

你们招牌名字可以使用的,招牌名字可以适当简化,不能完全不同。

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1、店名应当和营业执照的名字一样,可以适当简化。

例如营业执照登记的是“XX市XX区xx路生意兴隆商店”,店铺的牌匾上可以简略成"生意兴隆商店"。但是,不可以从"生意兴隆商店"改名为“财源广进商店”。

2、如果是加盟店,譬如说“麦当当”,“周X鸭”之类的,店铺外的牌匾可以直接采用这些经授权使用的品牌名称。可以不使用原来营业执照的名称在外部装修上。

但是“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营业执照上应当为“深圳**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家富富侨足浴分公司”,但是店外的招牌可以使用已经合法取得授权的“家富富侨”作为名称。

二、对于已经成功注册的店名,有下列情况,工商部门可以要求经验值变更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7)营业执照与牌匾不符扩展阅读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

第九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十条 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

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易懂。

第十三条 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第十四条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下设三个以上分支机构;

(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再设立分支机构的,所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总机构的名称。

第十五条 联营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联营成员的字号,但不得使用联营成员的企业名称。联营企业应当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联营”或者“联合”字词。

第十六条 企业有特殊原因的,可以在开业登记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合同、章程批准之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以及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第十八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后,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

第十九条 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经核准后,保留期为一年。经批准有筹建期的,企业名称保留到筹建期终止。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保留期届满不办理企业开业登记的,其企业名称自动失效,企业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

第二十条 企业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⑻ 关于营业执照名称与招牌名不一致问题。

按法律规定,如果营业执照上的店名字与牌匾上的店名字不一样只是对商户名称牌匾适当简化,没有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话,是可以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⑼ 营业执照跟牌匾名称不一致可以吗

你这样好像是不可以的,你的营业执照和你的店名要一致,同时,你的经营范围也要跟你的营业执照相一致,对于,你这不一致的情况,工商部门可能在检查的时候,会对你这种情况进行查处,所以,还是尽快做出修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