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单位无营业执照,发生工伤怎么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来的规自定:
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可以选择依据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索赔: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❷ 发包商、承包商均无营业执照等相应资质发生工伤怎么办

属于雇佣关系中造成人员伤害的,雇主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影响赔偿责任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❸ 如果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怎么认定工伤

你所说的情况,不用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无证经营是非法用工,不存在用人单位,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直接由劳动部门监督进行一次性赔偿。所以,伤者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依据是: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可以选择依据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索赔: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概括一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说明是在非法用工单位),鉴定费由单位支付,在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所在单位支付。然后,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要一次性赔偿,或者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要一次性赔偿。如果发生争议,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❹ 无营业执照的单位发生工伤怎么算求解

你好:
你所说的情况,不用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无证经营是非法用工,不存在用人单位,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直接由劳动部门监督进行一次性赔偿。所以,伤者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依据是: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可以选择依据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索赔: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概括一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说明是在非法用工单位),鉴定费由单位支付,在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所在单位支付。然后,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要一次性赔偿,或者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要一次性赔偿。如果发生争议,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❺ 没有营业执照单位发生工伤怎么办

没有来营业执照,就没有可以隶属的源单位来承担或申请工伤保障。没有营业执照也是没办法办理职工保险的,就没办法办理工伤险,没有缴纳过工伤险,就没有工伤一说,你去申请也是没办法证明所属关系的,应该不能。每个地方可能正常也会有差异,你可以打电话问一下相关单位。

❻ 工伤坚定没有营业执照和现场照片怎么办

1.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应当持有营业执照,但是由于部分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再加上监管部门监管不严导致了大量单位没有营业执照就开展了经营活动。由于这些单位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务快速拓展,仅仅依靠家庭成员已无法满足用工需求,这些单位便开始雇佣家庭成员之外的人参加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2.刚才所说的情况是没有营业执照的单位雇佣劳动者的一种常见情形,另一种常见的情况是营业执照到期了或者营业执照被吊销了或者营业执照注销的单位仍然雇佣劳动者开展经营活动。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事故伤害,便产生了劳动者依据哪条法律规定向用工单位索赔的问题。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此规定将此类受伤人员界定为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并且明确规定了此类人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一次性赔偿。但是《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在实践中执行的并不好,由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13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法院一般认为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的人身损害案件,一律按照雇员在雇佣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适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并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赔偿标准,由于此类案件的用工单位没有营业执照是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的,因此只能按照《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处理。
4.在发生事故伤害的劳动者构不成伤残的情况下,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计算的赔偿金与按照《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的赔偿金大体是一致的,发生事故伤害的劳动者往往不会因为法律适用上的差别提出异议。如果在发生事故伤害的劳动者构成伤残的情况下,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确定的赔偿金标准要高于按照《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赔偿金标准。原因是,在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标准方面,目前有三个标准,一个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这个标准专门适用于工伤职工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一个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此标准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个是《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法院按照《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审理案件时,委托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往往选择《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标准,基本上不会选择《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及《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发生事故伤害的劳动者的伤残等级选择《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往往伤残等级高,选择《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标准往往伤残等级低,从伤情发生的原因来说,选择《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更能客观的反映伤者的伤残等级,因为此标准是专门针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标准,而劳动者受伤的原因也是因为在没有营业执照的用工单位中工作受的伤。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赔偿数额标准制定的原则是,要体现出对非法用工单位的惩罚,按照不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制定。

❼ 受了工伤.厂里没有营业执照应该怎样起诉他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版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权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和“童工”,不作为工伤认定的对象。但其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申请参照工伤认定程序判定其是否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由该单位根据《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赔偿。

❽ 无营业执照的单位发生工伤怎么算

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不能协商解决的,非法用工工伤赔偿可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九条处理。

❾ 我在煤矿外包工队出了工伤老板没有营业执照不能鉴定怎么赔偿

以下是工伤认定程序: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如果没有能够通过以上途径认定为工伤,你就只能认定为个人提供劳务中受有损害,依据此来要求赔偿。

❿ 公司外包给没有资质证书的人发生工伤怎么办

先确定下是什么行业?一般来说你们公司是要担责的,具体情况要根据诸多因素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