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壹』 《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南宁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多少费用
没有风浪,便没有勇敢的弄潮儿;没有荆棘,也没有不屈的开拓者。
『贰』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在江西南昌的哪里办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办理程序】
1、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区县林业局提交专书面申请报属告;
2、区县林业局根据申报的经营利用内容发给《经营利用申请表》;
3、区县林业局核实经营的内容和规模、供货渠道和方式;
4、区县林业局报请市林业局,根据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申请经营种类在我市种群数量情况和驯养繁殖情况审查批准,代替省林业厅颁发《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原则上不考虑经营利用,特殊需要由市林业局审核后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按权限批准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叁』 养殖销售娃娃鱼办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大概需要多少钱
3万左右吧,还是要靠关系才好说,我也想办但没那关系的
『肆』 请问如果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国家有没有具体规定需要多少资金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办理程序】 1、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区县林业局版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权 2、区县林业局根据申报的经营利用内容发给《经营利用申请表》; 3、区县林业局核实经营的内容和规模、供货渠道和方式; 4、区县林业局报请市林业局,根据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申请经营种类在我市种群数量情况和驯养繁殖情况审查批准,代替省林业厅颁发《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原则上不考虑经营利用,特殊需要由市林业局审核后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按权限批准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伍』 在南昌如何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你在南昌的话可以打电话咨询南昌市渔业渔政局渔政科,114应该可以查到,也可以亲自去一趟问清楚,地址在南昌市东湖区赣桥北路附近。要是在县区先去县里渔政部门问一下
《江西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办法》你可以参考一下
第一条 为规范本省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利用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利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水生野生动物,是指国家二级保护、省级重点保护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Ⅲ中的水生野生动物;所称水生野生动物产品,是指国家二级保护、省级重点保护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Ⅲ中水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经营利用活动是指从事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收购、出售、加工、展览等行为。
第五条 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实施许可制。
在本省从事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利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省农业厅批准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以下称《经营利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本省用于经营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仅限于伤残、繁殖能力丧失或驯养繁殖的子二代以下个体。
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办《经营利用许可证》:
(一) 本省已取得省农业厅批准核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并成功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和个人;
(二) 外省已取得当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三) 本省与已取得省农业厅批准核发的《经营利用许可证》的驯养繁殖企业签定了供货意向性协议或供货合同,并达到一定规模的酒店、餐饮企业;
(四) 本省与已取得省农业厅批准核发的《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签定了供货意向性协议或供货合同,从事医药保健品、工艺品和装饰品等加工、销售的单位和个人;
(五)从事营利性水生野生动物展览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申办《经营利用许可证》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并提交物种来源证明材料、供货意向协议或供货合同等相关申报材料。
企业还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酒店、餐饮企业还应提供行业等级证书;医药、保健品生产企业还需提供省级以上医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所生产药物及保健品中需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证明;经营利用驯养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子代或其产品,应提供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科研单位出具的属人工繁殖水生野生动物子代或其产品的证明。
《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厅行政审批中心审核受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农业厅将在12个工作日内核发《经营利用许可证》。
第八条 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就经营利用情况建立台账备查。
第九条《经营利用许可证》有效期五年,并按年度进行审验。年审时,经营利用单位和个人将《经营利用许可证》副本和本年度经营利用情况报告提交省农业厅审验,并按规定缴纳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逾期不年检的,由省农业厅责令改正。有效期届满后,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条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经营利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利用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江西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陆』 我朋友公司办理了一个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经营许可证,他可以把这个证件
这种许可证不能转让租借的,好在你想要办这个证也不难,何不自己也办一个呢?向当地林业水产管理部门咨询申办即可。
『柒』 哪些需要办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
娃娃鱼,学名大鲵,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规定,养殖国家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必须办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销售和酒店利用都需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1、申请《驯养繁殖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适宜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二)具备与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人员;
(三)具有充足的驯养繁殖水生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以及其他条款规定的条件。
2、申请《经营利用特许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来源符合国家规定;
(四)建立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档案;
(五)接受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按规定缴纳资源保护费。
3、申请《运输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运输、携带、邮寄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来源合法、清楚;
(二)水生野生动物活体运输具备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三)运输、携带、邮寄的目的和用途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捕捉证》:
(一)申请人有条件以合法的非捕捉方式获得申请捕捉对象或者达到其目的的;
(二)捕捉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申请使用的捕捉工具、方法以及捕捉时间、地点不当的;
(三)根据申请捕捉对象的资源现状不宜捕捉的。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凡申请捕捉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随表附报有关证明材料:
(一)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计划或任务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二)因驯养繁殖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驯养繁殖证》复印件1份;
(三)因驯养繁殖、展览、表演、医药生产需捕捉的,必须附上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
(四)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据的公函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申请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经驯养繁殖场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畜牧水产局审批。
3、申请《经营利用特许证》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申请表2份和水生野生动物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
4、办理《运输证》:
出口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涉及国内运输、携带、邮寄的,申请人提供同意出口批件。
进口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涉及国内运输、携带、邮寄的,申请人提供同意进口批件到入境口岸所在办理《运输证》。经批准捐赠、转让、交换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运输,申请人提供同意捐赠、转让、交换批件。经批准收购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运输,申请人提供《经营利用证》和出售单位出具的出售物种种类及数量证明。跨省展览、表演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运输,申请人凭展览、表演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接纳展览、表演的证明到始发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前往《运输证》;展览、表演结束后,申请人凭同意接纳展览、表演的证明及前往《运输证》回执到展览、表演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返回《运输证》。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第四十四条“经批准捕捉、驯养繁殖、运输以及展览、表演、出售、收购、进出口等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缴纳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1、对出售列入《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按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实际成交额的3%向供货方收取资源保护费;
2、对利用列入《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加工成制品的,除中医药生产企业按其成品销售额的1%收取资源保护费外,其他均按其成品实际销售额的2%收取资源保护费。
3、对利用列入《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举办表演、展览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按其收入的2%收取资源保护费。
『捌』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农业部水产科
『玖』 拥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企业可以授权给他人经营吗
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不可以授权给他人经营,经营单位需自主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你想要出售暹罗鳄,自己要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出售的动物要带有人工养殖的标识才算合法,而且如果买家没有证,对方只能接受宰杀以后的肉体,不能接受活体暹罗鳄。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当地林业和水产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