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过期了能办营业执照吗
身份证过期了,不可再办理营业执照,必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才可办理营内业执照,可去公安局容办理身份证续期,之后再办理执照;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先至当地工商局核名,最好准备5个左右的名称;
2:出核名通知书后再至工商局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材料;
3:7--10个工作日后,可在工商局官网查询,若告知可以领取执照,那么再去工商局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4:领取执照后,需在公安部门备案刻章,包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这三章;
5:预约银行,办理银行开户,一般10个工作日后可拿开户许可证;
6:拿到开户许可证之后,再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完成。
㈡ 身份证过期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吗
不可以,有是无效证件,建议尽早办理身份证。办理身份证同时,可以再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工本费十元,当天取证,居有身份证一样法律效力。关键是使用方便
㈢ 身份证到期还可以办营业执照吗
成都远帆财税为您解答:
身份证到期了,是不可以办营业执照。
㈣ 身份证到期了怎么才能办理的了营业执照
1、先去办身份证
2、急用可以办临时身份证
3、还可以申请加急(可能需要加钱)
㈤ 身份证过期了能办理商位证,营业执照吗
你好!身份证有效期过期就不能办理包括代办营业执照等各类业务了,根据相关规定,身专份证有属效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身份证信息注销;身份证过期的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换领新的身份证。 诚心回答你的问题如果有帮助还请点赞,谢谢!
㈥ 身份证过期一个月能办营业执照吗
身份证过期了是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可以去公安办理身份证续期,办理好后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先至当地工商局核名(准备5个左右公司名称);
2:出核名通知书后再至工商局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3:7个工作日后,可在工商局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4:领取执照后,需在公安部门备案刻章,包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营业执照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法人、监事、股东、财务人员的身份证件;
2:确定公司的营业期限、注册资本(可认缴,30年需要补齐)、营业范围、股东占股比例;
3:提供办公场地(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㈦ 身份证过期可以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么
你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
这是需要法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营业执照的一般流程是:先专要在网上预属约后在,到企业或个体所属的工商局或者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带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经营的地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一定验查,编好完整公司章程,审批时间大概为一周。
㈧ 过期一个月的身份证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吗
不能,过期的身份证就失去了法律效力,是无效的证件。所以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
1、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
2、先去政务中心的工商窗口申请字号名称或是工商所直接申办,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 知书;
3、场地证明(房租合同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一份或是村委会证明一份);
4、照片3张;
5、个体工商户注册申请表一份(工商所提供);
如经营农药、食品、危险化学品、餐饮、特种养殖、卷烟等前置项目,就要先注册名 称后办理这些前置许可证,再凭前置许可证复印件(需要查验原件)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规模较大的经营场所,如商场、酒店还应提交消防意见书;县(区)外人员还应提交流动 人口计生证。
一~五个工作日内注册成功发照。注册费20元,执照框15元。营业执照副本不收费。
可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可以凭营业执照去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可以凭营业执照去银行开户,申请支票、申请贷款。
㈨ 身份证过期了还能办理营业执照吗
身份证过期了不能办理营业执照了。
身份证过期被视为无效证件,建议换领居民身份证,然后专申属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可以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㈩ 过期的身份证可以办营业执照吗
办理工商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提交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提交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可以考虑办理临时身份证。
《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一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