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办营业执照拆迁范围
北京地区不允许,主要是怕拆迁区如有执照,补偿款一事不好办。
『贰』 去办营业执照说要拆迁,不给办,我该怎么办
如果被纳入了征收拆迁的范围,确实是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的。目前的方法是只能换地址。
『叁』 门面房在拆迁范围内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吗
拆迁地段不允许出租,怎么可能给你办营业执照
『肆』 房屋可能面临拆迁不给办营业执照怎么办
在上海已经是不可以,在你地区你可以去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一下。
上海在版2004年8月上海市人大常权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除非获得规划部门的批准,否则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规定》并从当年11月1日起执行。
你在95年购买的,如果你在上海就不可以,也不受法律保护了。但每个地区都是不同的,我想你应该可以的,因为相对来讲上海各项法规都制定的比较早。
第二,你现在确实自己在经营的话,你可以向他要求解决工作、生活问题,有类似农村拆迁一样。
拆除一半,已经不能经营使用,等同全拆,对方应该重新给你安置一个厂房,面积可以足额补偿,电话移机、空调移机、搬迁费等都可以适当补偿,但误工之类费用一般不予支持,但你有要求可以提出,他赔与不赔是另外一回事。
补充一点,如果对方是以商业盈利目的拆迁的,你应该可以适当多提一点要求,如果是市政、绿化、环保等公用事业拆迁,你的要求要兑现,就有点难度了。是我经常处理事件后的总结,不一定完全正确。
以上建议供你参考,要求解决生活、工作很重要,民生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是很重视的,你要相信政府。假如你另有工作,出租给别人经营就另当别论了。
『伍』 在国家规划拆迁范围内的营业执照不给办理也不变更的怎么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核发的房屋权属证件上记载的用途,应当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途一致。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确需改变的,应当满足建筑安全、居住环境、景观、交通、邻里等方面的要求,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违反前款规定,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证件。
我们在办理营业执照中严格贯彻上述两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规定时限内暂停办理营业执照。如果你发现有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在暂停时限内办理营业执照情况,请你提供具体情况,我们将认真调查,一旦查实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和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陆』 民法通则里有说拆迁区域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拆迁区域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应该没有明确规定这样,
可能是工作人员比较懒,
因为还处于拆迁中地方就没办法确定具体项目。
『柒』 门面房属于待拆迁的范围,工商局不办营业执照了,还能经营吗工商局这种做法合理吗
您好!在待拆迁的店面经营,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办理《营业执照》是合理合法的。你可以另寻门面房,找好新的门面房后,再去申请注册《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予以办理了。谢谢阅读!
『捌』 民法通则里有说拆迁区域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没有来,民法通则中自都没有这样的禁止规定。
建议要求工商局给出不予办理营业执照的书面理由,
如果不符合规定,可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要拆迁的地方办不了证照的(如果已有拆迁规划,且时间将近,工商是不给办营业执照的)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玖』 我租的店面没有办理营业执照,要拆迁了,工商局又不给办理,说拆迁冻结了办不了,工商又来要罚款怎办
将你去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和次数,以及他们怎么回答你的,一一记录,最好能有人证,保存好,到时他们要是来罚你,就拿这些东西出来,到该工商局的上级工商局去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还可以起诉工商局行政不作为。
『拾』 拆迁区域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吗
根据政府规划规定,拆迁区域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