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壹』 你好! 天然气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怎样办理具体流程,准备软硬件设施 谢谢!
加气站建设办事程序和必要的批准文件(供参考)
前期准备
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加气站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建设方案
落实土地使用权
联系气源管道(CNG)、动力、公路接口、水源等有关事宜,联系运输气源(LPG),动力(30KW)以下、水源
编制加气站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编制工程投资概算
批复定点
市政府组织专家召开加气站工程项目评审会,形成会议纪要
办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的各项手续
其他有关手续
向消防局申办建筑工程施工消防方案审核签章手续。
必备资料:
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专用消防报建审批表
技术设计方案
由有设计资质单位签章的(含消防设计章)总图、施工图
向规划局申领选址意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
必备资料:
市经委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市消防局的初审意见
国土权属证明或建站土地租赁协议、土地作股证明文件等
市测绘部门提供有效的地形现状图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总图及施工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
向国土部门申报用地范围、建设用地许可证、批准书。
向建管站报建,办理质检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
必备资料:
市经委定点批复
市消防局批复
市规划局颁发的规划许可证
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筑合同
凭报建手续办理质检手续
向规划局取得管线规划许可证
向市政局、交管局、城管局申办城市道路开挖许可证
必备资料:
城市道路开挖申请表
市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管线(CNG)建设规划红线走廊许可证。在主城区干道开挖,应到市政局、交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竣工验收
组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图
办理消防、规划、环保、劳动等验收的相关手续
申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及相关证件
办理安装资质注册登记证
组织操作管理人员的资质培训,取得上岗操作证,投入运营
吉林市办事程序(供参考)
报批
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市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是否具备申报资质,合格后报发展改革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
立项
立项后,由建设局提供车用液化气(LPG)加气站土地征用政策,委派规划局进行站址规划。
规划
申请单位应向规划局提供建站选址意向、面积等书面材料,由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选址规划。
环保
选址规划后,向环保局提出申请,领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备案表》,由环保局现场查看选址,提出环境影响意见进行组织评价、批复。
征地
站址规划后,由建设单位向国土资源局递交建设用地规划材料,进行土地征用。
采购
根据市场情况和未来发展要求,选择和订购加气设备,制定生产周期,签订购销合同。
设计
土地征用后,选择具有认证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图,根据规范要求,达到消防安全间距,负责向设计单位提供设备图纸,设备布局要求,周围水电供应情况。
土建
设计出图后,上报消防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建设施工,由建设单位、设计部门、土建单位、监理公司等进行论证与技术交底施工。
竣工验收
施工结束后,组织联合验收或单独验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消防、环保、监理、技术监督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安全局、设计单位等参加。
试运行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进行调试,试运行。
办证
持政府有效批文,到市商务局油管办审核,报省商务厅核发资质证书。
注册
在取得零售经营资质证书的同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再到工商局申请注册营业执照。
附件2(重庆市CNG加气站建站工作办事程序指南):
重庆市CNG加气站建站工作办事程序指南
(试行)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为推进我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鼓励广大业主积极投入CNG事业,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定”要求,根据《重庆市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现公布《重庆市CNG加气站建站工作办事程序指南》及业主申报建站流程图,供建站业主参考。
一、前期准备
1.按照市政府颁布的CNG汽车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建站布局选址的要求,根据气源管道走向选择合理的站址。业主向市经委申报加气站工程项目建设方案。
2.市经委牵头邀请消防、规划、环保、国土、劳动等有关部门,踏勘现场,取得一致意见。
3.落实土地使用权,联系气源管道、动力、公路接口、水源等有关事宜。
二、批复定点
1.编制气站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方案包括总图布置、工艺流程、技术参数、设备选型等主要内容。消防安全、环保、劳动卫生要有专篇。
2.工程投资概算包括土建、设备、水电气管道道路接口测算,生产流动资金等各项费用。
3.市经委组织专家组,会同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召开加气站工程项目评审会,写出会议纪要。由市经委批复同意定点。
4.办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的各项手续。
三、办理有关手续
由于CNG加气站属工艺流程标准化、设备选型系列化,投资小、建站周期短的工程,因此,应该适当简化审批程序。
1.业主向市消防局申办建筑工程施工消防方案审核签章手续。
必备资料
(1)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2)专用消防报建审批表
(3)技术设计方案
(4)由有设计资质单位签章的(含消防设计章)总图、施工图。
2.业主向市规划局申领选址意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
必备资料:
(1)市经委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2)市消防局的初审意见;
(3)国土权属证明或建站土地租赁协议、土地作股证明文件等;
(4)市测绘部门提供有效的地形现状图;
(5)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总图及施工图;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表)
3.业主凭建站批文,按渝府发[1998] 40号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办理有关优惠政策。市经委将建站进度,完成情况报市CNG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业主向国上部门申报用地范围、建设用地许可证、批准书。
四、报建
1.业主向建管站报建,办理质检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
必备资料:
(l)市经委定点批复;
(2)市消防局批复;
(3)市规划局颁发的规划许可证;
(4)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5)建筑合同;
(6)凭报建手续办理质检手续。
2.业主凭施工许可证沛质检站质检手续开工建设。
3.管线建设:
(l)按三条第2款、四条第2款程序与加气站建设手续一并报规划局取得管线规划许可证。
(2)向市政局、交管局申办城市道路开挖许可证。
必备资料:
(l)城市道路开控申请表;
(2)市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3)管线建设规划红线走廊许可证。在主城区干道开挖,应到市政局、交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上述手续完备后,业主可开始项目施工,施工监理单位监督施工质量。主要设备由市技术监督局和劳动局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抽查和计量强制检定。
六、市经委组织操作管理人员的资质培训,取得上岗操作证。
七、由市经委组织竣工验收,开始试生产。完成竣工验收图,办理消防、规划、环保、劳动等验收的相关手续,申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及相关证件,办理安装资质注册登记证。
八、加气站试生产三至六个月,调整完善各项遗留问题。市技术监督部门加强气质的监督管理。
九、市经委组织专家进行生产验收,办理移交手续,交付运行。
『贰』 燃气公司需要哪些资质
需要资质如下:
以湖南省为例,根据《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机具和车辆。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省燃气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
(2)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扩展阅读: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及相关电子文档;
(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技术职称证书、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气源证明。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五)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要求的相关材料;
(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七)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八)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九)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经营区域依据有关规定签订合法有效的特许经营协议;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叁』 燃气许可证申请怎么写
《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表
企业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姓名):
填表日期: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
企 业 基 本 情况
企 业 名 称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法人代表或者授权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营燃气类型
供气方式
经营许可证号
工商注册时间
营业执照编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注册资本金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年销售收入(万元)
在岗职工人数
职工持证上岗人数
安全管理
人员数
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人数
燃气专业职称人数
燃气相关技术职称人数
高级职
称人数
中级职称
人 数
初级职称人数
管道燃气
经营区域
批准部门
批准文号
注:管道燃气经营区域范围为燃气主管部门批准的的经营区域范围,应当标明区域、批准部门和批文文号;法人不在企业值守并担任职务的,应当以授权书形式确定授权负责人。
企 业 主 要 负责 人
项 目
姓名
性别
职称
职务
考核证号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董 事 长
经 理
安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营负责人
行政负责人
注:考核证号为《山东省燃气安全管理职业技能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安全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的副总或者安全部门负责人,至少有一人为专职。
安全管理人员和抢险抢修人员
序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岗 位
工作
年限
证书编号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燃气设施及供气情况
天然气(管输)(万m3)
项 目
居 民
商 业
工 业
采 暧
空 调
供气量
用户数
供气总量(万m3)
总用户数(户)
管道
长度
(公里)
高压
门 站 数
次高压
调压站(柜箱)数
中压
阀井(室)数
低压
人工煤气(万m3)
项 目
居民
商 业
工业
采暧
空 调
发 电
用气量
用户量
供气总量(万m3)
总用气户数(户)
管道长度(公里)
中压
调压站(柜箱)数
低压
阀井(室)数
液化石油气(LPG)单位:吨
项 目
居民
商业
工业
采暧
汽车
其 他
用气量
用户量
售气总量(吨)
用气总户数(户)
储罐数(个)
储气能力(吨)
瓶组站(座)
续表
压缩天然气(CNG)储配站(万m3)
项 目
居民
商业
工业
采暧
汽车
其 他
用气量
用户数
售气总量
用气总户数(户)
储罐数
储气能力(吨)
瓶组站(座)
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
CNG加气站个数
母站
CNG加气站供气量(万m3)
母站
子站
子站
常规站
常规站
液化天然气(LNG)储配站(吨)
项 目
居民
商业
工业
采暧
汽车
其 他
用气量
用户量
售气总量(吨)
用气总户数(户)
储罐数
储气能力(吨)
瓶组站(座)
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
LNG加气站个数
一级站
LNG加气站
供气量(吨)
一级站
二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三级站
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厂、接收中转储配站
售气总量(吨)
储气能力(吨)
储罐数
审 查 审 批 意见
当地主管部门意见
(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主管部门意见
(章)
年 月 日
省主管部门意见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肆』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申请表怎么填
在地级市住建局办理,各地有所不同,以苏州市为例:
1、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
4、4名以上企业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
5、4名以上安装维修作业人员的身份证明、《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及劳动合同;《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应提供建设部统一印制,省建设厅核发的有效证件;
6、企业设备、工具、仪器和经营场所的相应证明材料;
7、安装维修的作业标准、服务标准、质量保修和检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等材料;
8、《安装、维修委托书》及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伍』 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四)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五)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六)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
(七)气源证明。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八)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要求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材料;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陆』 长春市燃气经营企业增设经营场所的审查同意(初审)怎么办
一、在长春市办理“燃气经营企业增设经营场所的审查同意(初审)”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吉林省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交原件。) 2.一般情况需提供: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一般情况需提供:燃气经营许可申报表(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提交原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增设经营场所申请(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提交原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柒』 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初次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2、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一式三份)。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职务聘书、技术工人上岗操作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缴纳社保(工伤保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燃气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燃气设施总平面布置竣工图、管道供气区域平面图;安全评价报告书。
6、压力容器、槽车(船)检测合格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操作规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服务公约。
8、企业的气源来源情况及燃气质量检验报告。
9、瓶装燃气供应站(销售点)的负责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员工的岗位技能操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捌』 办理燃气供气场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一)初次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办燃气经回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2、燃气经营答许可证申报表(一式三份)。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职务聘书、技术工人上岗操作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任合同)、缴纳社保(工伤保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燃气设施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燃气设施总平面布置竣工图、管道供气区域平面图;安全评价报告书。
6、压力容器、槽车(船)检测合格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操作规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服务公约。
8、企业的气源来源情况及燃气质量检验报告。
9、瓶装燃气供应站(销售点)的负责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员工的岗位技能操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