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和执照区别

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区别:

1、两者办理范围不同

(1)经营许可证是做某种方面的生意所必须取得的证件, 这个证件必须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取得, 也就是所谓的前置许可审批文件, 例如卖烟的话,需要在办营业执照之前取得《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

(2)营业执照是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都需要办理的证件,没有这个证件,就是无照经营行为,是违法的。

2、两者颁发部门不同

(1)根据法律规定,营业执照是法律主体进行市场交易主体资格的法定证明,营业执照由工商局颁发,每年年检

(2)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1)自动许可证概念扩展阅读:

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的申请,填写《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立项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章程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及资格证(毕业证、结业证、培训证)的复印件。

3、验资报告及资金信用证明。

4、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租赁意向书及业主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5、守法经营承诺书。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应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实地检查并进行初审后,报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地级以上市文化行政部门应自收到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初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6、符合条件的,向县(市、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发给同意设立的核准文件;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Ⅱ 为什么STEP7安装完了又提示要重新安装自动许可证管理器

许可证管理器也是一个软件,用来管理所有西门子授权,和你说的授权工具不是一个概念。
你既然重装系统了,许可证管理器肯定也没了。
你就按要求重装再破解

Ⅲ 经营许可证的具体概念

经营许可证
,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
烟草专卖
许可、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Ⅳ 《专利法》中的“强制实施许可证制度”的概念及含义

强制实施许可,也称非自愿许可,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专利法对强制实施许可规定了三种情形:
1、对滥用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48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与实施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2、公共目的的强制许可
我国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与实施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所谓“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一般是指战争、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等情况。
3、从属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也称作交叉许可。是根据专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而取得的一种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制实施许可制度。我国专利法第50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Ⅳ 许可证经营的概念

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版证明,权如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吧经营许可证、icp 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



(5)自动许可证概念扩展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施布局地理位置图,操作流程等文件;

3、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护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

4、另:除提交以上制度,餐饮服务经营者需提交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需提交食品召回制度。

Ⅵ 什么是用户许可证

许可证:某种非所有人都有权涉及受限制的行为或事件,相关权利机构授予起相关权利的书面证明!

软件许可证:是一种格式合同,由软件作者与用户签订,用以规定和限制软件用户使用软件(或其源代码)的权利,以及作者应尽的义务。{常用的软件许可证包括:GPL、BSD许可证、私权软件许可证等等。}

共享及免费软件的作者可以设置密码或其它连接来限制软件用户使用软件的权利。不过多数为登记注册才可以使用。或者有的购买后才可以使用。

Ⅶ 普通许可证的概念

从字面理解就OK啦。很普通的,非VIP级别的许可证。

Ⅷ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概念

目前,国家已经初步构建起了排污许可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体系,明确了制度衔接的融合方案,一证式管理的思想认识正在统一。

全国各地的发证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化建设方面也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不少省份都在创造条件弥补当前国家层面法律的漏洞和不足,推进地方立法实践。同时,环保部也希望地方能出台操作性更强的地方性的法规来推动排污许可制的实施。

从制度正式推行,到几大行业的正式申领与核发,新版排污许可制度已经推行了近一年时间,下面是小编从排污许可的顶层设计、技术体系、经济手段三个方面,汇总的专家观点。

排污许可制度:顶层设计有部署

您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排污许可制度的顶层设计:

1、法律法规体系:

以环保法为基石,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为核心、以配套部门规章为补充;

配合修订完成《水污染防治法》;

启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立法研究;

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2、技术规范体系:

以排污学科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为核心;

以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污染源源强手册、执法手册为补充;

已发布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石化、焦化、电镀、平板玻璃8个行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7个行业技术规范已经完成或正在征求意见;

3、制度衔接融合:

要建立分类管理、分级管理、依证监督、信息公开及企业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制度;

其他固定污染源环境制度逐步实现与排污许可制度协调统一;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与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现基本统一;

协调落实与环境保护税的无缝对接;

总量控制、环境统计等各项制度与排污许可衔接融合正在逐步推动。

排污许可制度:技术体系有保障

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邹世英在近期举办的“绿色发展与科技创新”讲坛上,介绍了排污许可的技术体系设计和概况。

他强调在建立固定污染源协同管理机制方面,各地要加快建立有效的固定汚染源协同管理模式。

要做到:

1、以“环评管准入、许可管排污、执法管落实”为主线;

2、以“污染物排放标准、许可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指南、可行技术体系”为技术支撑;

3、以“统一排放数据、统一信息平台、统一信用编码”为手段。、

排污许可制度:经济手段有助益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专家认为,排污许可应整合点源环境管理的相关制度,实现一企一证、分类管理,分阶段推进。

强化企业责任,加强发证后的监督与处罚,让排污许可证成为企业环境守法、政府环境执法、社会监督护法的根本依据。

提到对于与排污许可证的政策目标相关的:排污权交易、环境税、财政补贴等环境经济政策,专家指出:排污许可证不仅仅是企业排污的“身份证”,应该采用多种手段激励企业运用排污证,并在此基础上改进其环境绩效。

您可以参考下面这篇论文:

《关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实施的几个关键问题探讨》

Ⅸ 简答:1、行政许可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许可法的始终,对行专政许可的设定、实属施、监督和法律责任等起统率和指导作用的行为准则。行政许可法在总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相统一的总体思路,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确立了行政许可必须遵循的六项原则、即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以及监督原则。 行政许可的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的四个特征分别为:它是行政机关的管理性行政行为;它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它是依申请产生的行为;它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Ⅹ 行政许可的概念是什么有哪些特征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规的文书、印章等予以认可和证明。实践中最常见的行政许可的形式就是许可证和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