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门头的店名和营业执照注册的名称不相符,违法吗

首先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要与实际经营相符,相关许可证与执照相符。连锁公司与回你签订了商答标许可合同或加盟协议,你门头按照协议做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你使用和宣传的是别人的服务商标

照理谁的执照谁对经营行为负责。所以如果经营不善发生亏损,那领执照的人是要负责的,自己承担损失。这是连锁公司缺少资金又想迅速扩大规模自己降低风险的一种做法。

如果真是公司自营,公司就该自己去办分动构的执照,然后聘用员工经营管理,这是一种正常的负责任的做法。这样名称和门头都可以统一,没任何问题。

B. 请问营业执照上面和门头不一样可以吗是同行业的

可以不一样。但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拓展资料
营业执照正本与副本的区别
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你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

C. 店面门头和营业执照名称不一样,工商会处罚吗。

店面门头和营业执照名称不一样,工商会处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3)公司门头和营业执照扩展阅读

《国家工商局发布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办法》关于加盟店店面门头和营业执照名称不一样的处理办法:有些地区规定,加盟店可以有自己的字号,同时其招牌可以有加盟总店的商标,但: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可以冠用连锁总部全称,但名称(字号)中必须标明“加盟”字样。连锁总部如无字号的,则应冠用连锁总部全称。“加盟”字样统一加在名称(字号)的组织形式之前。

2、备法人资格的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连锁总部同意,其名称中可以使用连锁总部的字号,但不可以冠用连锁总部全称;如连锁总部无字号的,则以连锁总部的简称做字号。以连锁总部的简称做字号的,其名称中必须标明“加盟”字样。

D. 门头必须与营业执照一样吗

你的是个体的还是公司呢?一般个体的门头与营业执照可能不一致吧?如果说不一致的话,一般没什么事的,有的地方严格要求的,最好在工商备案一下

E. 门头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称不一样可以吗

挂牌是在名称核准后根据核准的字号名称挂牌,先挂牌如果名称不予核准,那就需要更改牌匾,不换就是违规,可以处理。

F. 营业执照跟门头问题

一般都是可以的,只要没有人投诉,工商所也是不管的;
“老城”及下面那个”面”字,要注意不能侵犯别人的商标权,如果是你自己注册的商标就没有问题了;

G. 营业执照名称和门头招牌不一样行不行啊

原则上营业执照名称抄和门袭头招牌是要一致的。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有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公司登记注册时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违反这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H. 门头名称一定要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相同吗

门头名称要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当地工商局发现门头名称也营业执照内容不一致一般会要求更改,建议在门头的右下角写上公司的名称。

营业执照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

(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8)公司门头和营业执照扩展阅读:

关于加盟店的字号问题,目前国家工商总局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仅有一个《国家工商局发布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办法》,其中并未就上述问题作出可操作性的规定。 有些地区规定,加盟店可以有自己的字号,同时其招牌可以有加盟总店的商标,但: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可以冠用连锁总部全称,但名称(字号)中必须标明“加盟”字样。连锁总部如无字号的,则应冠用连锁总部全称。“加盟”字样统一加在名称(字号)的组织形式之前。

2、备法人资格的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连锁总部同意,其名称中可以使用连锁总部的字号,但不可以冠用连锁总部全称;如连锁总部无字号的,则以连锁总部的简称做字号。以连锁总部的简称做字号的,其名称中必须标明“加盟”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