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图书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呢

1.办理图书经营许可证(零售)许可权已下放到县市区。
2.办证所需资料有: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证明;一寸免冠照片3张;职业资格证;出版物来源证明(进货单)。

❷ 厦门市如何申请印刷经营许可证

办理步骤:
第一步:申请单位或个人向区政务中心新闻出版(版权)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后领取《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
第二步:申请单位或个人向“窗口”递交按照《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的要求准备的材料,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当场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书面告知。
第三步、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将申请材料报成都市新闻出版局。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印刷管理处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经实地考察核实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告知其理由,经实地考察核实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参加成都市新闻出版局组织的印刷业有关法规培训,取得《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后,填写印刷企业登记表。
第四步:成都市新闻出版局到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对申办企业进行注册,并报上级机关——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五步:温江新闻出版(版权)局在四川省新闻出版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后1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印刷企业经营许可证》。

所需材料: 一、经营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明确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四)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自动对开胶印刷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四)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四)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六)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经营打印复印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四)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需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印刷机等设备(不应有八开以上轻印刷设备)。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七)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申请材料包括:
按照省新闻出版局制作的《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的要求准备材料。
这是成都的 也可以蛮参考下。具体可咨询相关的部门吧 -厦门千帆印刷提供资料。

❸ 文化局申办图书零售许可证流程是什么

现在一般都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这个审批项目一般都是承诺件,就是中心窗口的办事员就有权批的,所以可以当场拿到许可证。

流程和条件:
1、备齐审批材料: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工商店名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复印件、办证申请书、经营场所房产租赁合同、房产证明及复印件,法从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这条只有少数发达地区要求)。

2、到行政服务中心文化窗口申请。

3、边喝茶边等窗口人员为你登记、打印许可证。

4、拿到认可证,回家开张

❹ 图书零售许可如何办理

本项目须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对符合申办条件的发给出版零售经营内许可证,经营容户持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经营执照。
申请单位或个人按所在辖区的范围,向辖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附上经营场所有效的证明材料:
1、申请书,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或者个人的经营字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以及申请的主要事项;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6、经营管理规章;
7、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职业或者技术资格证书;
8、本经营场所正版出版物的相关证明材料;
9、经营场所平面图、个人简历。
经行政管理部门对经营场地察看后,符合条件的发给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经营户持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

❺ 厦门市图书馆借阅证的密码怎么算的

社保卡和借阅证都可以用,你是要上网才用密码吗?初始密码是存在的,一般是你设的,不然就是办卡时所用证件的后面6或8位

❻ 厦门市图书馆要怎样借书需要办卡么怎么办卡办卡后,借书的步骤是什么

  • 一、办理新证

  • (一)个人借阅证

  • 1.凡愿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个人,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证。

  • 2.本馆借阅证与厦门市社会保障卡通用。持有厦门市社会保障卡者,应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本馆开通图书借阅功能;无厦门市社会保障卡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或士兵证、本人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到本馆办理临时借阅证。

  • 3.办证前,读者应在办证处领取《厦门市图书馆读者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

  • 4.办理本馆借阅证需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押金分50元、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七种等次,每个借阅证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书刊。临时借阅证还需交纳5元工本费(代收)。

  • 5.在总馆、各分馆及汽车图书馆所办的借阅证具有同等功能,一证通用,通借通还。

  • 6.新办理的借阅证,在一个月内不办理退证手续。

  • 7.读者如需调整押金等次,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临时借阅证和身份证原件)、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押金增减手续。

  • (二)集体外借证

  • 1.凡需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单位,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集体外借证。申请者可到本馆流通服务部办理。

  • 2.申请办理集体外借证,须持盖有本单位公章的证明,并填写《厦门市图书馆集体外借用户登记表》。

  • 3.办理集体借阅证需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押金分1000元、2000元、3000元三种等次,每个借阅证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书刊。

  • (三)数字资源阅览证

  • 1.需利用本馆数字资源的个人,可持本馆借阅证或厦门市社会保障卡向本馆申请办理数字资源阅览证。

  • 2.持有本馆借阅证的读者,可凭本馆借阅证并填写《厦门市图书馆数字资源开通申请表》到办证处办理申请手续,两个工作日内即可免费开通。

  • 3.持有厦门市社会保障卡者,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并如实填写《厦门市图书馆读者登记表》及《厦门市图书馆数字资源开通申请表》到办证处办理申请手续,两个工作日内即可免费开通。

  • 四、办证时间 总馆及各分馆开放时间均可办理。 普通文献借阅区读者守则

  • 1. 本借阅区内的文献资料免证查阅、凭证外借。

  • 2. 请勿携带包、非本馆书刊及其他物品进入借阅区。请勿自带复制设备自行复制本馆文献,读者可在设于本借阅区内的自助复印机上复印所需资料。

  • 3. 本借阅区以开架方式为读者提供借阅服务,每位读者一次取阅书刊一册(件),并在该区域内阅读。查阅书刊时请轻拿轻放,书刊阅读完毕请置于指定位置或平放在书架上,由管理员归架。

  • 4. 书刊借期为21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21天。读者可通过续借电话2980252或登录本馆网站(www.xmlib.net)上“我的图书馆”进行续借,已超期的书刊不可办理续借;若逾期未还,每册(件)每天须交纳借阅逾期滞还金0.10元。

  • 5. 读者办理书刊外借手续前,应先检查所借书刊有无破损、缺页等现象,若发现破损、缺页,请及时告知管理员,并加盖破损证明章,以明责任,避免按违章处理。

  • 6. 本馆提供图书自助借阅服务,读者可利用设于借阅区出口处的自助借阅机办理图书外借手续(期刊、音像资料不提供自助借阅服务)。

  • 7. 读者借还书刊时应仔细核对电脑屏幕所显示的借还记录,确定无误后,方可离开。

  • 8. 读者应爱护图书,遗失或污损书刊及加工标识者,将按《厦门图书馆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赔偿。

❼ 图书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在哪里办

店面所在地的文化部门办理 比如你在X市Z区,就需要去Z区的文化委员会(一般叫这个名字)去办理,应该在市场部门。

❽ 厦门翔安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按规定办理
首先我们要知道,都有哪些人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如果你从事出版物(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的零售、批发或出租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网上经营也需办理
网络进行出版物的销售、出租,也需要办理许可证,根据你的经营形式,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分别到当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和当地的文体局办理。

必须符合相应条件
申请办理许可证,必须满足规定的条件,需要有确定的名字,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应当具有一定的职业资格标准,同时还需要有相应的营业场所。网络营销也应有相应的固定经营场所才可办理。

办理流程
(1)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注明经营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者身份证明、工商税务等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后,将按照规定进行办证,期间办证人可查询办理进度,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不需要相关费用
(3)办理后,办证人领取证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
(4)许可证的换证、年检需要提供正副本、部门审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许可证变更
许可证需要变更,需要填写申请报告,并准备经营场所平面图、房屋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等材料,提交当地文体部门办理。

许可证撤销
如果违反行政许可规定、申请资格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撤销许可证。

注意到正规单位办理
当前网络上有很多代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宣传,我们应该分辨真伪,尽量到正规部门进行办理,否则证件的年检、变更都会遇到很多问题,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❾ 厦门市图书馆,要怎样借书要办卡么怎么办卡办卡后,借书的步骤是什么

一、办理新证 (一)个人借阅证 1.凡愿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个人,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证。 2.本馆借阅证与厦门市社会保障卡通用。持有厦门市社会保障卡者,应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本馆开通图书借阅功能;无厦门市社会保障卡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或士兵证、本人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到本馆办理临时借阅证。 3.办证前,读者应在办证处领取《厦门市图书馆读者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 4.办理本馆借阅证需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押金分50元、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七种等次,每个借阅证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书刊。临时借阅证还需交纳5元工本费(代收)。 5.在总馆、各分馆及汽车图书馆所办的借阅证具有同等功能,一证通用,通借通还。 6.新办理的借阅证,在一个月内不办理退证手续。 7.读者如需调整押金等次,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临时借阅证和身份证原件)、押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押金增减手续。 (二)集体外借证 1.凡需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单位,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集体外借证。申请者可到本馆流通服务部办理。 2.申请办理集体外借证,须持盖有本单位公章的证明,并填写《厦门市图书馆集体外借用户登记表》。 3.办理集体借阅证需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押金分1000元、2000元、3000元三种等次,每个借阅证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书刊。 (三)数字资源阅览证 1.需利用本馆数字资源的个人,可持本馆借阅证或厦门市社会保障卡向本馆申请办理数字资源阅览证。 2.持有本馆借阅证的读者,可凭本馆借阅证并填写《厦门市图书馆数字资源开通申请表》到办证处办理申请手续,两个工作日内即可免费开通。 3.持有厦门市社会保障卡者,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并如实填写《厦门市图书馆读者登记表》及《厦门市图书馆数字资源开通申请表》到办证处办理申请手续,两个工作日内即可免费开通。四、办证时间 总馆及各分馆开放时间均可办理。 普通文献借阅区读者守则1. 本借阅区内的文献资料免证查阅、凭证外借。2. 请勿携带包、非本馆书刊及其他物品进入借阅区。请勿自带复制设备自行复制本馆文献,读者可在设于本借阅区内的自助复印机上复印所需资料。3. 本借阅区以开架方式为读者提供借阅服务,每位读者一次取阅书刊一册(件),并在该区域内阅读。查阅书刊时请轻拿轻放,书刊阅读完毕请置于指定位置或平放在书架上,由管理员归架。4. 书刊借期为21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21天。读者可通过续借电话2980252或登录本馆网站(www.xmlib.net)上“我的图书馆”进行续借,已超期的书刊不可办理续借;若逾期未还,每册(件)每天须交纳借阅逾期滞还金0.10元。5. 读者办理书刊外借手续前,应先检查所借书刊有无破损、缺页等现象,若发现破损、缺页,请及时告知管理员,并加盖破损证明章,以明责任,避免按违章处理。6. 本馆提供图书自助借阅服务,读者可利用设于借阅区出口处的自助借阅机办理图书外借手续(期刊、音像资料不提供自助借阅服务)。7. 读者借还书刊时应仔细核对电脑屏幕所显示的借还记录,确定无误后,方可离开。8. 读者应爱护图书,遗失或污损书刊及加工标识者,将按《厦门图书馆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