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许可证
『壹』 房屋拆迁需要许可证吗
2011年1月21日《国有复土地上房制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后,城市房屋拆除一律取消拆迁模式,改为征收。但是2011年之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仍然沿用旧的拆迁程序,也就是说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之前已经合法取得的拆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后,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包括确定房屋征收范围、拟定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征收补偿方案与听证、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修改征收补偿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征收补偿费用等程序。
农村土地征收包括发布征地公告、征询村民意见、实地调查登记、张贴征地公告、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报批和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登记、实施补偿与土地交付等程序。
『贰』 建筑拆除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建筑拆除资质停止办理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废止,新颁发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未设定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制度。因此,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之日起,不再办理“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事项。
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受理,提交材料。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
(三):审查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四):决定,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转告知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转告知人员。
(五):告知岗位职责及权限。
『叁』 企业拆迁证许可证怎么办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办理拆迁许可内证应当依据《城容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肆』 拆迁许可证的期限
拆迁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各地规定都不同,具体以当地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内例为准。
以山东省容为例,《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拆迁人必须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拆迁管理费。拆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未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批准延期拆迁的,延长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申请或者经申请未获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
『伍』 政府征收拆迁可以没有拆迁许可证吗
根据2001年的《城市抄房屋拆袭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以于2011年1月21日废止)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才能开始实施拆迁,但这样的方法,忽略了被拆迁人的选择是否需要拆迁的决定权利。
2010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该条例规定房屋征收人必须是政府,同时规定,必须为公共利益需要才能征收。而且,在征收前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因此可见,旧条例规定只要建设单位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办理拆迁许可证,并开始实施拆迁。而新的房屋征收条例较大程度的保障了被征收人的权利,在决定征收前及征收中、征收后多次征求公众意见,并公布结果,省去了政府主管部门下发〈拆迁许可证〉这一步。
『陆』 建筑拆除资质怎么办理还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建筑拆除资质停止办理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废止,新颁发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未设定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制度。因此,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之日起,不再办理“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事项。
你现在只能申请办理“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有点麻烦,三级资质也需要D级大爆破和C级拆除爆破设计证书和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等企业资质核准后,才能申请办理。
『柒』 政府房屋征收需不需要拆迁许可证
政府房屋征收需要拆迁许可证。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7)拆除许可证扩展阅读: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捌』 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办理的流程
一、拆迁申请的流程
1、拆迁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拆迁申请 ,提交相应文件、资料,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人填报《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申报审批表》。
二、拆迁许可证审批的流程
1、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2、属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跨区、县建设工程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国土房管局在审查房屋拆迁申请时,设计拆迁中央国家机关、军队所有房屋时,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5、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玖』 拆除资质怎么申请需要什么质料
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申报
需要提交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含变更记录栏);
4.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复印件;
6.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7.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证书;
8.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9.对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有数要求的,提供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和反应专业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
10.代表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质量核验资料,有必要是需提供图纸,照片,工程结算单等;
11.近三年统计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建筑企业生产情况》,《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与材料消耗情况》);
12.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3.资质标准对企业设备厂房有具体要求的,企业应出具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14.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拾』 关于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未实施拆迁的,自行作废。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