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那些项目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除了下列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其他都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取得规划许可证是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1)大项目两个建设施工许可证扩展阅读: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 建筑工程需要一期和二期,而且一期和二期同时进行,需要办理两个施工许可证吗

原则上是需要办理2个三个许可证的,如果你同时施工也要办理2个施工许可证。

C. 同一个项目可以办理几个施工许可证吗

可以。

但是必须是同一个项目,并且名称要区分。

比如某某工程一期、某某工程二期。版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大项目两个建设施工许可证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的,也就是甲方的,一个项目一个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D.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建设规模不一样 以那个为准呢

恩,这个可能有很多原因,发改委的批文是立项许可,由于各个城市的程序不同,所以可能出现不同的问题(比如北京市刚刚施行的新政策是立项同步办理规划意见,所以立项的批文如果取得不了规划意见书就费了),你要看清楚规划部门给你的建设面积和市政代征面积是否有(具体以钉桩为准的字样)。发改委立项批复是要按照规划部门的意见出具项目的规划指标的,所以你还应该和规划部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找发改委立项部门进行修改。

E.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相同

不相同。

两者的区别:

1、法律定义:

《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2、行政主体不同:

《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

《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

3、内容作用不同:

《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规划的是大的方向的要点,比如地皮的用途,厂房还是住宅,绿化多少等。拿到此证之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证,才可以让设计院画图纸。

《工程规划许可证》要在图纸设计完之后,报送规划局审批,才能领取。是针对工程提出的更加具体的事项,比如层高,面积,主体结构等。

(5)大项目两个建设施工许可证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为保证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网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网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F. 我们在建工程办两个开工许可证要备两个项目负责人吗

如果投标所在省已完成工程信息联网,就不行了,两个项目跨省应该可以。法律上是不允许,一个人不能同时在两个项目任职。

G.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办理可以吗

不可以,如果一个大型项目仅仅是分多个标段长期建设,那么项目再大这也是一个整体,规划证仅仅是一个整体,自然申请施工许可证不能分开。
只有在一个项目,分成几期建设,每个时期建筑体量都有各自的规划报批程序和规划证时,那就可以根据开发顺序办理施工许可证

H. 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以做两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吗

不可以,除非直接从土地使用权证上直接分割成两个地块,才可以彻底分割成两个手续。

I.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步骤是什么

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

(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

(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

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

(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掘路、占道许可手续(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

(9)法人委托书。

3、装饰装修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仅外立面装修时提交);

(3)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还需出具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装修证明);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法人委托书。

(二)注意事项: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现场踏勘

标准:

(1)工程用地位置、范围应当与规划许可一致;

(2)规划许可确定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和代征地范围内施工现场拆迁进度应当符合施工要求;

(3)施工现场应当具备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围档的设置、地下管线的防护或者改移措施、毗邻建筑物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空中架设障碍物的排除情况等应当符合规定;

(4)施工现场供水和排水、供电以及施工道路应当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场地应当平整;

(5)无违法开工行为。

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准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10日内将许可证书送达申请人。

2、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8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重新申领许可证、变更许可证和遗失补证

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符合《北京市建筑工程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京建工[2006]435号)的规定

申请

(一)提交材料:

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1、建设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5)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

2、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4)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备案表;

(6)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

(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变更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1、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解除协议;

(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2、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工程名称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已变更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工程,还应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4、建筑规模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4)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5)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增加装修规模的证明;

(6)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图备案通知单; (7)变更后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资金证明,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50%;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30%。

5、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的,建设单位申请补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以下材料:

(1)补发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刊登在市级以上报纸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声明。

(二)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检查标准、岗位职责及权限同新发施工许可证现场踏勘标准。不需进行现场踏勘的,书面写明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和踏勘记录表转初审人员。

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准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10日内将许可证书送达申请人。

2、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连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8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来源于网络

J.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需提交各种申报材料。

具体材料:

  1. 申请内报告1份;

  2. 建设计容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

  3.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

  5. 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

  6. 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

  7. 建筑设计施工图2套;

  8. 按批准的规划方案标注的数字化地形图(光盘)1份;

  9. 建筑设计施工图光盘1份;

  10. 概算或预算1份;

  11. 基建收费发票单据(复印件)1份;

  12. 涉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卫生、消防、国防、人防、地震、电力电讯、铁路、水系江堤、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应事先征求有关主管单位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