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房产税
『壹』 个体户如何收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纳税人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因此,凡是在个体户“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若个体户“固定资产”账簿中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或者个体户没有进行会计核算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确定房屋原值。在具体确定房产原值时,房产原值应当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按照规定,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应从进线盒联结管算起。按照规定,纳税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
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四、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的个体户,其应缴纳的房产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借方反映应缴纳的房产税,贷方反映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
个体户的经营场所是自己的话,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如果经营场内所是租的,需要交以下几种容税收:租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建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主体是房屋产权人,承租人有代扣代缴的义务。承租人届时可以拿着税务清单找出租人要房产税。
『叁』 个体经营户要不要房产税
需要交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3)个体营业执照房产税扩展阅读:
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纳税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肆』 个体工商户用自有房经营,怎样减免房产税
个体工商户用自有房经营,一般是不可减免房产税的,减免房产税的规定是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伍』 哪位知道个体户要交房产税吗
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纳税人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因此,凡是在个体户“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若个体户“固定资产”账簿中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或者个体户没有进行会计核算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确定房屋原值。在具体确定房产原值时,房产原值应当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按照规定,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应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应从进线盒联结管算起。按照规定,纳税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
按照规定,对于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二、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
三、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10%至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四、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的个体户,其应缴纳的房产税,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借方反映应缴纳的房产税,贷方反映实际已经缴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
『陆』 个体户的房产税怎么算
房产税相关政策
房产税政策的出台时间、起征时间、缴纳时间:
1)房产税政策的出台时间:2011年1月28日;
2)房产税的起征时间:产证登记日期的次月开始征收;
3)房产税的缴纳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房产税过期不缴纳的滞纳金:
1)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起征时间后在上海购入新建商品住房、存量房的且不符合免征条件的购房人;
2)房产税过期不缴纳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为每日未缴额的万分之五。
房产税的税率:
上海房产税的税率分0.4%、0.6%;
1)新购入房屋的单价≤51820元/平方米的,税率为0.4%;
2)新购入房屋的单价>51820元/平方米的,税率为0.6%。
房产税的计算公式:
新购入房屋的应税面积×新购入房屋的单价×70%×税率。
上海家庭房产税应税面积计算公式:
1)原有住房面积+新购家庭名下住房面积<家庭人数×60平方米,应税面积=0;
2)原有住房面积+新购家庭名下住房面积>家庭人数×60平方米,如果原有住房人均面积≥60平方米,应税面积=新购住房面积;如果原有住房人均面积<60平方米,应税面积=(新购入住房面积+原有住房面积)- 家庭人数×60平方米。
沪籍人士房产税免征条件:
1)上海家庭首套住房免征房产税;
2)房产税政策出台之前同父母(上海籍)共有的住房2套以内(≤2套),再次购入住房属于首套范畴,可免征房产税;
3)上海家庭购买二套住宅的,可以享受人均60平方米的优惠;
外地户籍房产税免征条件:
1)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三年或积分达到120分,可免征房产税。
2)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暂未连续满三年的,可先缴纳,待满三年后再申请免征并申请退还持《上海市居住证》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
3)若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积分未达到120分的,可先缴纳,待积分达到120分可申请免征,但不可申请退税。
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士房产税免征条件:
1)外籍人士在上海的“居留许可”连续满三年并在有效期内的,可以在报税当天直接申请免征,若未满三年可先缴纳,待满三年后再申请退税,或持有B类证件(海外人才引进类居住证)、中国绿卡可以直接申请免征;
2)台湾人士在上海的“居留签注”连续满三年并在有效期内的,或持有连续满三年的税单/社保/就业证都可以直接申请免征,若未满三年可先缴纳,待满三年后再申请免征并申请退还该期间已缴纳的房产税;
3)港澳人士持有连续满三年的《港澳居民暂住证》/税单/社保/就业证都可以直接申请免征,若未满三年可先缴纳,待满三年后再申请免征并申请退还该期间已缴纳的房产税。
上海人申请同住人减免房产税的条件:
1)同住人为申请人的父母或成年子女;
2)同住人为上海户口;
3)同住人在上海无居住类产权房屋;
4)同住人和申请人的户口须在同一户口簿或者在申请人的产权房/新购住房内。
同住人可以享受房产税减免的面积:
同住人可以享受人均60平方米的房产税减免。
『柒』 个体户需要交房产税吗,个体户需要交房产税吗知识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房产的计税余值:
1、按税法规定,对于纳税人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2、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3、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因此,凡是在个体户“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
若个体户“固定资产”账簿中没有记载房屋原价的,或者个体户没有进行会计核算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确定房屋原值。
(7)个体营业执照房产税扩展阅读:
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1.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捌』 个体户房产税如何征收管理
答:房产抄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以房产袭原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对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在房产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个人出租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个体工商户承租个人房屋,应由个人按租金收入的12%税率缴纳房产税。
『玖』 个体工商户租的房要交房产税么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房产税由产专权所有人缴纳。以房产原值为属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对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在房产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个人出租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根据以上规定,如果个体工商户承租个人房屋,应由个人按租金收入的12%税率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