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具体要看当地是否有相关规定了,可去当地县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咨询办理。但是在施工招投标以前还有很多程序要走。政府工程施工招标前必须经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后正式立项,形成建设立项文件,建设单位持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的有关证明文件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规划审批申报,核准后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和个人在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组织相关单位依法商定征用土地协议和补偿安置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还需经过勘察设计招投标,再进行工程设计,形成设计文件并施工图审查以后再进行施工招投标。 当然现实当中很多建设项目不走正常审批程序,地方上先建设后补相关手续的,手续不全的也有不少,各地间差异很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何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简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单位申办规划许可证时需要携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申请表》及《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同志书》原件。
施工设计图纸三份包括总平面图、效果图鸟瞰及人视图效果图部分由沈阳满川艺术设计制作,平、立、剖面图,横、纵断面图,节点大样图等);及施工图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设计预算书;有关收费凭证;法人委托书及办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和文件。
二、办理用户市政配套工程时需要携带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申请表》;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及管网综合总平面图复印件各一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4.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5.施工设计图纸三份(包括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横、纵断面图,节点大样图等);6.工程设计预算等;7.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8.法人委托书及办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9.有关收费凭证;10.如配套工程有建(构)筑物时,还需增加城市建设配套费,消防、卫生监督、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11.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和文件。
㈢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建设许可证的区别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建设许可证没有区别。工程建设许可证一般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应合理的设置建设生活用地,指导公民根据《城乡总体规划》、《村庄总体朝向规划》《村内户距道路建设规划》《村内绿化水电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和生产生活居住等需要;
到所在辖区居委会,申请填写《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或(原址建房同意书)》后,经过城乡消防、规划部门受理审结,对社会基础建设、自然生态和对他人的生产生活均无影响,无不良严重违法记录,签字同意;
可在规划区内或按照《城乡总体规划》《村内户距道路建设规划》有序建设,超过三层以上的要有政策性手续,依法核发的准建手续、法律凭证,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力。控制有关拟建工程选址设计用途符合城乡用地规划建设要求的法律凭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1、第十三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2、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㈣ 哪些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理范围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工程;2、建筑外装修、改造工什么公程;3、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公共用地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 在哪些情况下,需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答:当工程因以下情况确需修改的,应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涉及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平面、使用功能、建筑结构的; (二)市政工程中涉及规模、等级、走向、工艺设计、立面、平面、结构、功能及设备的容量、造型有较大变化的。
㈤ 什么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怎么去办理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一项工程的建设在得到政府计划部门的批准,版纳入建设发展权计划的同时,必须得到政府部门的规划定点、规划许可。建设规划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原则。
2、规划定点批准文件和规划许可证是政府规划管理部门实施规划法的一种行政权力,是保证基本建设设计布局合理、使土地资源能够得到很好的综合利用、各种配套建设得以完善、使保护自然环境能够得到保证的一种有效行政手段。
3、本证是城市规划区内,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许可建设各类工程的法律凭证;凡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均属违法建设;因此,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建设单位要求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定点文件和规划许可证,其目的是证明此工程已经规划部门定点允许建设,不允许无许可建设工程。
4、本证的内容不得随意涂改,且所有技术资料中的建筑面积应以本证中的核计面积为准。
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三证的区别是什么
用途、作用不同,法律依据不同。
用途作用方面: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交通、规划、用地、村建、环保、安全、城建、城管、市政、住建等部门的许可,个人执行建设活动,在接受执法检查时的施工依据。没有此证的拟建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房,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拟建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使用或征用、划拨土地前,是城乡交通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拟建项目的申请位置和范围与城乡规划相符的法定凭证,是拟建单位使用建设用地的法律凭证。
没有此证的用地责任人或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法律依据方面: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保证城乡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3、施工许可证:《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扩展阅读: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
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项目立项
2、规划选址。
3、用地预审。
4、用地报批。
5、环境影响评价。
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实施土地或房屋征收。
8、供应建设用地。
9、办理土地登记。
三、施工许可证:
按照中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并组织建设单位与被征地单位以及有关单位依法商定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3、建设用地的申请,依照法定批准权限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建设进度一次或者分期划拨建设用地。
4、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经认可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uilding permit)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网页链接
㈧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什么时间提出来的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后开始施专行的
2、《中华人民共和属国城市规划法》是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通过,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到2008年1月1日废止的,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没有废止
3、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将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一字之差。并规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并没有因法律的修改而废止,而是因法律的修改而增加了其的适用范围,即乡村建设同样纳入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的适用范围内
4、因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从1990年4月1日开始的
㈨ 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办房产证吗
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可以办房产证,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扩展阅读: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