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一、建设工程类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 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⑵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⑷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铅笔标明下列内容: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作图格式见《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
⑸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⑹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7)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⑽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选)
⑾ 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⑿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二、市政工程类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⑵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可选)
⑷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
⑸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市政府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⑻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⑼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⑽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程序
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及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规划指标与规范有无冲突)所需材料名称如下:
1、先行申报人防审查,取得人防审查意见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设计 单位公章、人防部门印章 )3、计划部门立项批文
4、《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红线图或《土地使用权证》
5、勘测院的“建设工程规划监测报告”
6、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书
7、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建筑施工图 (三套 )8、设计单位提供盖章的建筑分层面积表、功能分类面积核算表9、“建筑方案设计会审纪要”或“建筑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扩初设计批复10、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
包括下列内容A:建筑工程B:市政管线工程C:市政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分三个阶段
1、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申报材料:(1)规划设计条件申请;(2)投资计划;(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总平面布置图;(5)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口发《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办单位: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建委窗口
2、审核建筑设计方案;3、核发规划许可证。

❸ 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4条
3.《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60条、61条
4.《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5.城市、镇总体规划,乡、村庄规划,各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
6.国家、省、市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
二、办理范围
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筑物、临时构筑物和其他临时工程建设
三、申请材料
1.申请文件及申请表(在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领取,填好后加盖申请人印章);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临时用地的需提供临时用地许可文件;
3.总平面图及施工图3套;
4.经办人员现场踏勘、材料审查后,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四、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单位(人)按窗口公示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的要求,向规划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登录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登记造册,履行交接手续;要求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1)经办人初审(2个工作日),并提出经办意见;(2)科长审查(2个工作日),提出审查意见;(3)局领导审批(1个工作日),审核签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查意见书。
4.发件:经审查,同意许可的,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和盖有“广安市规划局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3份;不予许可的,出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审查意见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审批的理由和申请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归档:经办人员将项目全部审批资料整理后,送科室负责人审查后将资料交档案室登记归档,并履行交接手续。
6.公布:将核发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密项目除外)在网站和规划窗口公布。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备注:1.需公示、听证、收集利害关系人意见、报上级机关审批、报市规委会讨论的重大项目,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2.做出行政许可后,审批窗口打印附图、附件及通知发放的时限不在此时限内。
六、时效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自取得之日起30日内未进行建设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自行失效(临时建设工程为商品房售楼屋或者工地建筑工棚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该建设项目工期; 其他临时建设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使用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或者管理需要或者使用期满应当自行拆除或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的,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拆除,拆除费用由临时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❹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操作流程,需哪些证件

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1、建筑平面图 2、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审批表(此表到当地的规划部门领取)3、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1、请相关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建筑平面图,选择建筑风格方案 2、根据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审批表,请公安消防、燃气、气象、白蚁防治部门出具相关意见 3、领取办理好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正本复印件,等到验收合格后发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❺ 如何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流程:

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

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建设工程类: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 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4.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铅笔标明下列内容: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

5.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6.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7.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8.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选)

9.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市政工程类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 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 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可选)

  • 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

  • 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市政府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 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 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 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5)办理规划许可证流程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uilding permit)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完善城乡基础建设、区域功能发展和城乡消防逃生进出安全,结合公民的自身历史现状、生产生活生存、商业居住生活等长期需要。

    是交通、规划、用地、村建、环保、安全、城建、城管、市政、住建等部门的许可,个人执行建设活动,在接受执法检查时的施工依据。没有此证的拟建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房,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❻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程序所需准备的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 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 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3、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4、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铅笔标明下列内容: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作图格式见《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

5、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6、建筑施工图一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图章;

7、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8、建筑工程预算书

9、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10、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

(6)办理规划许可证流程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uilding permit)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