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种行业许可证怎么办

申请时《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

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

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

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

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

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

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

(1)办理特行许可证扩展阅读:

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审批时限:

1、收到申报材科后,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审批工作(包括报送省公安厅审批验收的时间)。

2、需要省公安厅审批的;公安厅在接到各地、州、市报送的审批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审批工作;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

3、不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说明需要补办的事项及要求。接到申办单位重新申报的材料后,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分)局要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次验收审批工作。

2. 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都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请单位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

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

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

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

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

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

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

(2)办理特行许可证扩展阅读

列为特种行业的有:

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

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

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

4、典当业。

5、拍卖业。

6、信托寄卖业。

7、出入境服务行业。

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3. <特种行业许可证> 怎么办理

办理程序: 1、申请开办旅馆 申请开办旅馆,凡属单位经营的,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合作经营或个体经营的,须经旅馆开业所在街道或乡镇政府批准。
办理批准手续后,向所在地方、县(区)公安局(分局)申请,经公安机关安全审查合格,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营业。
2、申请开办印刷业企业 申请开办印刷业企业、须向所在地市、县(区)公安局(分局)申请,经审查合格,领取《特种业行业许可证》,其中经营报纸、书刊印刷业务的,还需经市、地、县文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新闻出版局批准,领取《报纸、书刊印刷许可证》,再向所在地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始准营业。
对无照营业的,予以取缔。
经批准经营印刷业的,如需改变名称、经营范围或合并、迁移、歇业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在三日内向当地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备案。
3、申办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企业 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收购非生产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向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准开业。
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收购废旧金属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户口。

4. 如何向公安局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向治安大队递交申报材料;

2.受理:治安大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作出不予受理或指出需补齐的材料;

3.审核:受理申请后,由公安局组织人员依据《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印章刻制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审核;

4.审批:公安局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需要材料:

旅馆行业许可

1:申请报告(说明资金来源、股份组成、客房和床位数量、安防设施建设等情况)和《贵州省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

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复印件。

3:拟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拟任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及复印件(已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除外)。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及复印件。

5: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文件。

6: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7:旅馆方位图及其内部平面图。平面图要求能说明楼宇和安防设施分布、安全通道及主要功能区、经营场所;星级以上旅馆,还应提交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安装示意图和系统安装合同书及复印件。

8: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9:联营或承包经营的,应提交联营或承包协议书及复印件。

10:验证登记、安全保卫、值班巡查、消防安全、嫌疑报查、财物保管、会客登记、信息采集传输、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1:配备的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保安人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保安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12: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公章刻制业许可

1:详细填写特种营业登记表两份,附申请人最近二寸半身免冠相片三张,并觅具可靠非同业铺保两家。

2:造具该业股东、职工名册,建筑设备及四邻平面略图(露天刻字摊免缴平面略图)。

3:将填妥之申请登记表,连同相片、略图、名册等送公安局或分局,经核准发给许可证后,须另向该管工商机关申请,领得营业执照后始准。

办理典当业许可:

1:申请报告书。

2:《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5: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6: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7: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贵州遵义余庆政府门户网站-特种行业许可证

5. 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都需要哪些材料

特种行业许可证所需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回2)法定代表人身答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
(3)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材料
(4)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
(5)从业人员登记表
(6)《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凭证
(7)《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6. 办理特行许可证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项
一、许可条件或标准:
房屋建筑、消防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固定、合法的营业场所,房屋建筑质量及消防安全必须依法通过有关单位或部门的验收。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旅馆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设备和两个以上出入口;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旅馆客房的门、窗必须符合防盗要求,并设有符合防盗要求的物品保管柜(箱)。其中二星级以上旅馆或者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必须另外设有专供旅客存放行李物品的寄存室和存放大宗现金或贵重物品的保险柜(箱),各楼层通道须装有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休息宿夜的浴室除了应达到以上硬件条件外,还应当对洗浴人员储物衣柜实行双锁管理,并在休息包厢(间)的公共通道安装录像监管设备;具备单独的旅客房间。宿夜浴室以外的其他旅馆应当具备此条件;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条件。有符合系统安装要求的电脑、扫描仪、信息传输线路,以及熟悉掌握信息录入操作业务的前台登记、管理人员。对原先已获得公安机关批准,但未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原则上在2006年9月1日前完成系统安装工作。
二、申请材料:
开设旅馆业的申请报告;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拟任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拟任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及复印件;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文件;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旅馆客房数量、床位数量,以及楼宇和技防设施分布、安全通道及主要功能区、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程序和期限:
申请经营旅馆业,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派民警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地审验,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符合要求的,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四、收费情况:该项目不收费。
五、受理单位:开设地区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没为什么.国家规定.

7. 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申请时,应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申请单位关于经专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属

2、填写省公安厅统一制发的《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3、申请单位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复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登记情况

5、申请单位对于房屋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房屋工程质量竣工核定书

6、房屋平面图(每层一页)、方位图

7、消防部门开具的《消防鉴定书》

8、申请单位开办旅馆业应建立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书面材料

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经公安机关验收,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持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营业执照

(7)办理特行许可证扩展阅读

列为特种行业的有:

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

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制作名片、铸字、印章、刻字等)

3、旧货业(包括旧货市场、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寄售调剂店、报废机动车(船)回收、拆解企业等)

4、典当业

5、拍卖业

6、信托寄卖业。

7、出入境服务行业

凡从事上述行业均应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8. 什么叫特行许可证

意思是特种行业许可证。
办理条件:
1、开办人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版容包括申请人的权基本情况、开办的具体地址,规模等。
2、领取《治安管理行业档案》并按规定逐栏逐项填写。
3、经营场所安全检查。申请人填好《治安管理行业档案》后送交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接到《治安管理行业档案》应对经营场所的安全防范进行检查。对符合安全防范条件的签署许可意见;对不符合安全防范条件的当场提出整改建议。
4、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人持派出所签署的意见,在县公安局审核批准后领取许可证件。
5、收费依据及标准。根据鄂价费字[1999]341号,每证收费10元。

9. 怎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办理程序:1、申请开办旅馆 申请开办旅馆,凡属单位经营的,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合作经营或个体经营的,须经旅馆开业所在街道或乡镇政府批准。办理批准手续后,向所在地方、县(区)公安局(分局)申请,经公安机关安全审查合格,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营业。 2、申请开办印刷业企业 申请开办印刷业企业、须向所在地市、县(区)公安局(分局)申请,经审查合格,领取《特种业行业许可证》,其中经营报纸、书刊印刷业务的,还需经市、地、县文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新闻出版局批准,领取《报纸、书刊印刷许可证》,再向所在地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始准营业。对无照营业的,予以取缔。 经批准经营印刷业的,如需改变名称、经营范围或合并、迁移、歇业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在三日内向当地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备案。 3、申办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企业 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收购非生产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向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准开业。 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收购废旧金属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户口。

10. 特种行业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特种行业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所以应向当地的公安机关部门进行申请办理。

《特种行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行业,是指在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容易被违法犯罪人员利用,需要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包括:

(一)旅馆业;

(二)典当业;

(三)公章刻制业;

(四)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

(五)开锁业;

(六)寄卖业,旧车辆、旧移动电话、旧笔记本电脑等旧货交易业;

(七)金银首饰加工、置换业;

(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汽车租赁业;

(九)印刷业(专门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除外);

(十)机动车维修业;

(十一)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采取特定治安管理措施的行业。

以霍尔果斯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为例:

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法、固定经营场所、设施证明材料,与居民住宅属于同一建筑、平房院落,需要共用门户和通道的,还应当提交所有住户同意共用的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无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从业限制情形的保证书;

(三)经营场所(含库房)地理位置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五)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种行业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对《特种行业许可证》申领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旅馆业经营者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经营者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经营者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以及跨原发证公安机关所辖区域迁移经营场所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10)办理特行许可证扩展阅读

特种行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特种行业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治安责任人,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因承包、受聘等实际负责特种行业经营的,该经营负责人为共同治安责任人。

第十七条特种行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和形迹可疑人员,以及公安机关查缉的物品和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二)对发生在本经营场所的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特种行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和治安安全防范培训,接受公安机关的治安监督检查和治安安全防范指导,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工作。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培训不得收取培训费用。

第十八条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名簿,如实登记从业人员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身份信息,留存从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等备查。

特种行业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时间内,应当佩戴明显的工作标志。

第十九条特种行业经营者应当保证按照规定安装的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典当业经营者对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应当至少留存两个月备查,其他特种行业经营者对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应当至少留存一个月备查。

特种行业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删改、传播或者非法使用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不得透露相关个人信息。

第二十条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服务对象为个人的,应当严格查验其身份证件,如实登记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服务时间等信息。

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服务对象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如实登记单位名称、地址和服务时间等信息,并按照前款规定查验、登记经办人的身份信息。

参考资料:网络-特种行业

参考资料: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特种行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