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流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办理流程要注意的是:
1、申请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范围,没有则需要进行增项;
2、企业申请内容地址要真实,有实际办公地址,管局会进行抽查;
3、申请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齐全、规范、有效,法律文书应完整、正确、有效,送达文书和归档应及时、准确、材料完整;
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两年,审批周期在20个工作日左右;
5、企业向当地(县区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当地(县区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送至新闻出版广电局;
6、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申请不通过的,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企业,申请企业修改后,可重新提交申请;
7、申请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材料要按照A4纸尺寸打印,有特殊要求除外,同时,材料要按照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一种许可资质,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由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具的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大厅受理。
3.处室审查。
4.主管领导审定。
5.送达。
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两年,审批周期在20个工作日左右,版其办理流程如权下:
1、企业向当地(县区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同意后,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新闻出版广电局;
3、新闻出版广电局收到符合要求的申领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企业等待通知;
5、批准同意的,为申请机构核发许可证;不同意的作出说明并退回材料。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还要注意一下细节性问题:
1、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申请,有些地区是要填写实际的地址,因为管局回去考察;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范围,没有则需要进行增项;
3、申请需要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4、申请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齐全、规范、有效,法律文书应完整、正确、有效,送达文书和归档应及时、准确、材料完整。
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在哪办理
根据《广播电视节抄目制作袭经营管理规定》中规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凡涉及这些业务的就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一般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办理部门是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办理时长为受理后20个工作日,并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2年,办理的大致流程为:
1、企业报送申请;
2、提交材料,大厅受理;
3、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
4、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
5、制发校核《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企业想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话,要具备有这些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流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两年,审批周期在20个工作日左右,其办理流程如下:
1、企业向当地(县区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同意后,企业将申请材料报送新闻出版广电局;
3、新闻出版广电局收到符合要求的申领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企业等待通知;
5、批准同意的,为申请机构核发许可证;不同意的作出说明并退回材料。
对于企业来说,想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还要注意一下细节性问题。
1、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申请,有些地区是要填写实际的地址,因为管局回去考察;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相关范围,没有则需要进行增项;
3、申请需要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4、申请文件材料及其附件齐全、规范、有效,法律文书应完整、正确、有效,送达文书和归档应及时、准确、材料完整。
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内组织、企事业机构(容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3、公司章程扫描件;
4、三名专业人员毕业证书/身份证(个别省份需要验原件及需要业绩);
5、法人手机/公司座机/邮箱;
6、其他需要编撰材料等。
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去哪里办理,怎么办
广播电视许可证需要去新闻出版社办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3、公司章程扫描件;
4、三名专业人员毕业证书/身份证(个别省份需要验原件及需要业绩);
5、法人手机/公司座机/邮箱;
6、其他需要编撰材料等。
8. 怎么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近些年来,随着各类电视剧的不断热播,与各种网络剧的崛起,越来越多的企业投身于影视拍摄这个行业,从而促使了管理的严格,而广播电视许可证作为影视拍摄的基础资质,变得尤为重要,如果发现未取得该证就擅自拍摄作品的企业,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处。
广播电视许可证,又被成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
需要知道的是,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具有资格办理广播电视许可证的,而且它整个办理过程都是比较麻烦的。这是为了规范整个行业,维护合法企业的权益,因此申请一个广播电视许可证也是保护自身企业的一种方法。
广播电视许可证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3、公司章程扫描件;
4、三名专业人员毕业证书/身份证(个别省份需要验原件及需要业绩);
5、法人手机/公司座机/邮箱;
6、其他需要编撰材料等。
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要去哪个部门申请具体步骤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
申请报告;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
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
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
办公场地证明;
7
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程序
(一)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
(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3
(三)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4
(四)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5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行政许可办理部门: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
行政许可总时限:20工作日。
注意事项
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