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探矿权采矿权是不动产吗

探矿权不是不抄动产,但采矿袭权是特别法上的物权。

⑵ 建设项目选址决策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系统设计及应用

郑晓光姚文江王传礼

(江苏省地质资料馆南京210018)

摘要针对建设项目选址压矿调查与审批工作实际需要,采用地质资料集群化服务思路,基于GIS技术,利用VB6.0研发系统,集成与压矿审批相关的资料(探明矿区、探矿权、采矿权等资料),以及与项目安全建设与未来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权项资料(采空区、采空坍塌区等资料),实现了建设项目选址、项目建成后扩建选址、建设项目另行选址压矿调查分析计算机化,方便、快捷、准确地为压矿审批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建设项目选址适宜性分析提供了多方面地质依据,开创了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基本建设的新方式,提升了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服务水平与响应速度。

关键词建设项目选址地质资料服务系统设计

推进地质资料开发利用是我国地质工作六大主要任务之一。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产业化服务应是当前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工作要重点探索研究的课题之一。江苏省地质资料馆结合江苏矿政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以建设项目选址压矿调查审批为重点服务对象,采用集群化思路,自主研发成功了“建设项目选址压矿调查鉴定分析系统”,并为300余个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选址压矿审批工作提供了一站式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随着系统中集成的地质资料内容增多,系统服务功能已由单一为建设项目选址压矿调查审批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初步升级拓展到为建设项目科学选址提供多方面地质因素分析决策的新阶段。

1 建设项目选址决策地质资料信息需求分析

建设项目要“落地”,科学选址是第一关。按现行国土资源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需履行建设项目选址压矿调查鉴定手续,避让已探明的矿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和开发规划区,以及重要的地质遗迹保护区等。从建设项目自身安全角度出发,避让采空区、采空塌陷区、露采矿山爆破影响区、岩溶塌陷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活动断裂带等也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因此,基础地质背景条件、矿产资源分布情况以及矿产勘查与开发活动情况,是建设项目科学选址决策必须要了解掌握的首要信息之一。

2 系统功能设计

根据建设项目选址压矿审批、项目安全建设与未来安全运行以及拓展服务的需要,开发的建设项目选址决策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系统应能满足如下需求。

(1)充分体现人性化、主动服务、主动作为的理念。

(2)支持高斯三度带、高斯六度带、度分秒及十进制等多种格式的坐标数据的录入、转换、处理和分析。

(3)输入选址拐点坐标后,能自动搜索分析选址与探明矿区、探矿权范围、采矿权范围、矿权(探矿权、采矿权)规划区、其他权项范围(采空区、采空塌陷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等)空间重叠情况,且搜索半径可以任意设定,提高分析工作的有效性与分析速度。

(4)支持选址保护带范围的设定,并能自动搜索分析选址保护带与探明矿区、探矿权范围、采矿权范围、矿权规划区、其他权项范围空间重叠情况,且保护带距离的大小可根据露采矿山安全爆破距离、采空塌陷影响距离等有关安全保护规定任意设定。

(5)当选址和选址保护带与探明矿区等套合分析的对象空间上有重叠时,能自动生成重叠关系套合图,自动计算出重叠区的面积及所占的比例。

(6)自动搜索分析出选址保护带之外最近的探明矿区、探矿权范围、采矿权范围及其他权项范围分布情况(方位、距离),为另行选址或项目建成后未来扩建选址指明发展方向。

(7)针对不当选址,支持选址区漫游式移动筛选出另行选址推荐方案。

(8)自动生成与输出WORD2000格式的分析结果报告(文、图、表),并能对分析结果报告进行查询、统计等管理。

(9)支持套合分析权项的扩展,即要支持资料信息集成的扩展。

(10)提供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系统数据安全性要高。

(11)界面友好,操作简便,同时要具备实时数据查错与提示功能。

开发的系统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支持江苏省矿产地空间数据库、江苏省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系统中数据的导入,通过数据共享,保持数据的一致性,维护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的权威性,实现建设项目选址压矿分析结果的唯一性。

3 系统集成的资料对象

根据系统功能设计目标,系统要为建设项目选址、项目建成后扩建选址、建设项目另行选址决策提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分析结果一要为建设项目选址压矿审批提供技术支撑,二要为项目安全建设与未来安全运行分析提供地质依据。据此分析,系统分析的资料基础应包括数据库类资料和图库类资料两大部分。

3.1 数据库类资料

从系统首先要重点满足建设项目选址压矿审批需求出发,现阶段系统中集成的数据库资料有:全省矿产地空间数据库、全省探矿权数据库、全省采矿权数据库、全省矿产勘查规划区数据库、全省矿产开发规划区数据库、全省矿床(点)地质特征数据库、全省区调图幅岩性特征数据库、全省地质遗迹保护区数据库。

下步有待建设与集成的数据库资料有:采空区(含采空塌陷区)数据库、岩溶(含岩溶塌陷区)分布区数据库、地质灾害易发区数据库、活动断裂带分布区数据库等等。

3.2 图库类资料

从分析结果要满足建设项目选址压矿审批需求,以及要为项目安全建设与未来安全运行分析提供地质依据角度出发,现阶段系统中集成的图库资料有:地理要素齐全的全省地理底图、全省地质图(1:5万、1:20万、1:25万、1:50万)、全省基岩地质图(1:5万、1:20万、1:25万、1:50万)、全省第四系等厚线图(1:5万、1:20万、1:25万、1:50万)、全省大地构造分区图、全省矿产地范围分布图、全省矿床(点)分布图。

下步有待编制与集成的图件资料有:地质公园范围分布图、特种优良土壤分布图、地貌单元分区图、主要断裂构造及活动断裂分布图、地震震中分布与地震烈度划分图、不良工程岩土体分布图、地下水水位埋深等深线图等等。

4 系统功能的实现

4.1 系统约定与定义

系统中使用的约定如下:

(1)建设项目选址平面形状分为面状(如工厂、核电站等面状空间范围)和线状(如高速公路、输油管道等线状空间范围)。每个建设项目选址的空间分布范围包含选址区和禁采区(即选址保护带),对线状建设项目选址要求提供建设项目的缓冲区(即宽度)。

(2)对每个建设项目选址是否压矿主要依据建设项目选址的空间分布与探明矿区、探矿权、采矿权的空间分布重叠情况来界定。在进行空间重叠分析时统一采用高斯六度带投影方式进行空间叠加分析。

(3)在进行空间叠加分析时,先分析建设项目选址与探明矿区、探矿权范围、采矿权范围的空间重叠情况,有重叠时计算重叠面积及比例;无重叠时接着分析建设项目选址保护带与探明矿区、探矿权范围、采矿权范围的空间重叠情况,有重叠时计算重叠面积及比例;无重叠时进行选址保护带外最近的探明矿区、探矿权范围、采矿权范围搜索分析。

(4)当建设项目选址存在压矿需另行选址时,先进行探明矿区、探矿权范围、采矿权范围套合分析,筛选出能避让开探明矿区、探矿权范围、采矿权范围的候选新选址,接着套合地理要素,分析作为选址的可能性,之后再套合地质类图件,分析作选址的适宜性。

(5)约定系统所引用的探明矿区、探矿权、采矿权数据库等资料真实有效。

系统所使用的部分定义如下:

(1)缓冲区:指线状的建设项目实际占地宽度,如高速公路的宽度,以米为单位。

(2)选址范围(选址区):指建设项目实际的空间分布范围。

(3)禁采距离:指建设项目实际的空间分布范围以外禁采的距离,以米为单位。

(4)禁采范围(选址保护带):指建设项目实际的空间分布范围以外禁采的区域范围。

(5)其他最近:指建设项目选址保护带外最近的探明矿区或探矿权、采矿权的空间范围边界与建设项目选址范围边界的距离。

(6)其他权项:指探明矿区、探矿权、采矿权之外,对建设项目科学选址决策有影响的相关因素。如采空区、采空塌陷区等。

4.2 数据结构

系统所引用的探明矿区、探矿权、采矿权数据库均为ACCESS 2000格式,系统不对这些数据进行转换和修改。

用户使用本系统输入的建设项目资料采用ACCESS 2000格式进行保存,包含新建项目、库标识、分析结果3个表;系统数据备份和恢复采用ZIP压缩格式;分析报告的打印为实时生成并交由操作系统默认打印机进行打印;WORD格式分析报告采用Microsoft Word 2000/2003格式;图形输出支持BMP和JPG两种格式;空间数据采用SHAPE格式,在叠加分析过程中实时生成。

4.3 系统模型

系统由探明矿区资料管理、探矿权资料管理、采矿权资料管理、其他权项资料管理、建设项目资料管理及系统工具六大功能模块组成。系统模型见图1。

4.4 系统开发

系统基于GIS技术,利用VB6.0开发而成。系统界面友好,反应速度快,性能稳定,可以直接读取现有的全省矿产地空间数据库、探矿权数据库、采矿权数据库中的数据资料,并对建设项目选址进行压矿分析。

图1 系统模型示意图

4.5 系统应用

如“××变电所”选址,拐点坐标格式为高斯六度带投影,拐点坐标数据为1,20614000,3784000;2,20614000,3791000;3,20628000,3791000,4,20628000,3784000;项目选址平面形状为面状;参照露采矿山安全爆破距离,选址周边禁采距离设置为300米。

数据输入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保存,如不需保存可以点击“取消”按钮。数据保存后,用户可以浏览该建设项目的空间分布情况。

进入建设项目压矿分析模块,开始对输入的建设项目进行空间压矿调查分析。压矿分析模块主要完成对建设项目的压矿分析和对压矿分析结果的浏览,同时采用“数据快照”技术对建设项目压矿分析结果进行保存,以供用户在任何时候进行浏览。点击分析结果选项中的“阅”,即可浏览选址与被压覆对象重叠情况,如图2所示。当没有保存压矿分析结果而退出本界面时,系统会提示用户是否对分析结果进行保存。

“数据快照”技术的应用能够真实反映用户当时对建设项目进行压矿分析的情况,便于用户在任何时候重塑并浏览当时建设项目压矿分析结果,并生成和打印分析报告,即使相关的矿区、探矿权、采矿权数据发生改变也不会影响当时的分析结果。

当建设项目选址压覆了重要矿产资源,需重新选址时,调用系统重新选址功能,筛选出另行选址建议方案推荐给用户。本文选址实例压覆了4个探明矿区、2个探矿权范围、2个采矿权范围,选址不当。点击“重新选址”,按钮,进入重新选址界面,漫游式移动“选址区块”,系统动态显示移动后的选址及保护带压覆的有关权项情况,如图3所示。当选址和保护带均未压覆有关权项时,再套合地理要素齐全的地理底和地质类底图(图4),分析评价新选址的适宜性,之后点击“保存新选址区坐标”按钮,保存新的建设项目选址区坐标,即完成了不当选址的重新选址任务。

图2 选址与被压覆对象重叠情况浏览界面

图3 重新选址界面

图4 新选址区套合各种背景底图综合分析评价选址区适宜性的界面

6 结语

本系统开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建设项目压矿调查鉴定实际需要与审批工作规定,以地质资料集群化服务的思路,遵循“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服务理念,进行了功能需求分析和系统框架设计,设计思路新颖;应用了GIS,ADC,WORD、动态模糊查询及图文联动等技术,技术路线先进;空间数据以米为单位,且保留两位小数位,分析结果精度高;系统集成并实现了对探明矿区、探矿权、采矿权、其他权项等资料的有效管理,其中探明矿区、探矿权、采矿权数据共享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资料基础和分析结果具权威性与唯一性;系统建立了图库,支持图类图种的扩展,并可任意叠加作为选址区的底图,丰富了选址适宜性综合评价因素;系统引入了其他权项资料概念,支持权项扩展,资料信息集成扩展性好。

本系统实现了自动搜索分析确定选址,选址保护带内是否分布有探明矿区、探矿权和采矿权,以及选址保护带外最近的探明矿区、探矿权、采矿权分布情况;针对不当选址,选址区漫游式移动筛选出另行选址推荐方案,实现了建设项目选址、项目建成后扩建选址、建设项目重新选址三大服务目标,为建设项目选址压矿调查与审批提供了“一站式”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系统图库与其他权项良好的扩展性,有助于系统服务对象与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展。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2000年12月18日

王传礼、姚文江、郑晓光.基于GIS技术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鉴定辅助分析系统设计及应用.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4(2)

王传礼、姚文江、郑晓光等.江苏省建设项目压矿调查鉴定分析系统2.0版研制报告.2009(12)

⑶ 探矿权延续都需要什么东西

探矿复权延续申请材料要件制
1、2、8小项需要通过“探矿权报盘”软件生成并打印(封皮需要A2纸多面手动打印),通常在省地矿厅网站可下载,操作

1.《探矿权变更、延续、保留申请登记书》(原件,一式3份,每跨一个省级行政区增加一式份);

2. 申请的区块范围图(原件,一式1份);

3. 勘查许可证(原件);

4. 探矿权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已经年检(复印件,1份);

5. 勘查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已经统检(复印件,1份);

6. 勘查计划或勘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1份);

7. 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原件,1份)

8. 年度报告(原件或复印件,1份);

9. 勘查项目资金投入情况的会计报表(复印件,1份);

10. 勘查阶段性总结报告(原件,1份)

11. 勘查工作实施方案及附件(原件,2份)

⑷ 哪个版本的探矿权报盘软件能生成bjx格式文件

去国土资源部网站下载最新的

⑸ 采矿证,在财务上形成无资产,其成本都包括哪些

一、原材料及辅助材料:采矿工作原料为矿体,采矿成本中不计其价值,
选矿成本中原料为原矿石。
辅助材料是指采准、
回采、
破碎、
通风、
排水、
充填等环节的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钎钢、坑木、硬质合
金等材料。
其计算采用当地单价乘以单位消耗量,
如外购,
则应考虑运杂
费用。

二、
动力、
燃料费:
动力燃料费是指生产工艺过程中消耗的电力、
压气及
汽油、
柴油、
煤油的费用。
单位电耗按设备本身功率和工作时间确定,

格按国家现行规定计算。燃料费按单价乘以单位消耗量确定。

三、
生产工人工资及附加费:
生产工人工资及附加费是指从事矿山生产直
接生产工人和辅助人员
(不包括机修和非生产性工人)
工资和国家规定按
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企业福利经遇。
企业生产工人基本工资能照类似
企业并结合当地情况选取。

矿山生产成本

第一节

矿山生产成本构成

矿山生产成本是在矿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全部支出。
矿山生产成本是反映矿山企业全部工作质量的综合性指标。
劳动生产率的
高低、
开采方案的优劣、
材料消耗的多少、
设备利用的好坏以及企业的管
理水平等,最终均反映在生产成本中。

四、储备基金。企业发展中遇到特殊情况时用于补偿生产发展基金和奖励基金。
五、社利基金。用于职工各项福利待遇和设施的基金。 六、科研基金。用于企业科研试验、生产试验等的基金。 更具体系统的情况见图1 图1 专项资金系统

什么叫利润?利润指标有哪些?
利润是指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总收入,扣除成本和营业外净支出后所余的金额。利润指标可分利润额和利润率。
利润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是产品销售利润上营

业外收支额的总和。产品销售利润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中的扣除销售成本、销售税金、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等费用的利润。 利润率是表示一定时期内的利润水平的相对指标:

什么是职工定员?职工定员编制如何确定?
职工定员是指企业为完成生产任务所需的人员。企业职工定员分直接生产人员和非直接生产人员。直接生产人员是指直接从事企业生产的采、剥、运、地测、破碎、调度、车间工程技术人员及辅助人员。直接生产人员编制可按工作量定员或按岗位要求定员。非直接生产人员指企业和理人员、服务人员等。非生产人员编制可参照类似矿山选取,或按直接生产工人的一定比例编制。此外,工伤、病假、事假、脱产学习等离岗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人员不在此编制内。
劳动生产率是指工人在单位时间内生产产品的数量或单位产品消耗的劳动时间。
常用的劳动生产率表达形式有:

露天开采安全基本知识来源:
露天开采是指用一定的采装运设备,在敞露的空间里从事开采作业。根据露天开采所采用的采掘工具和采运设备的不同,露天开采又分为人工开采、机械开采、水力开采和挖掘船开采。露天开采所形成的采坑、台阶和露天沟道的总和称为采矿场。
露天开采的生产流程包括采剥工作面穿孔、装药爆破、装车、运输,矿石运至破碎场或选矿场,岩、土运至废石场。露天开采时,通常是把矿岩划分成一定厚度的水平分层,自上而下逐层开采,并保持一定的超前关系。在开采过程中,各工作水平在空间上构成阶梯状,每个阶梯就是一个台阶或称为阶段。台阶是露天采矿场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是进行独立剥离和采矿作业的单元体。
台阶的命名一般以平盘的标高来表示,如lOOm水平。台阶根据其用途可分为工作平台、安全平台、运输平台和清扫平台等。
最终边坡是指已开采结束到达最终界面而留下的台阶所组成的边坡,其位置一般是固定的。最终边坡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叫做最终边坡角,它在露天矿设计和生产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大小直接影响露天开采境界和露天矿的生产能力。
露天矿的主要安全问题有爆破作业安全问题、机械运行时的安全问

题、交通运输的安全问题、用电的安全问题、边坡稳定及防排水的安全问题、阶段构成的安全问题等。
成本核算是对企业生产、销售的各项费用支出进行审核与控制,并按其用途和发生地点进行汇总和分配,最后计算出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工作。 矿山成本核算的项目。 成本项目
1.原材料及辅助材料 采矿车间直接成本 2.生产工人工资及附加费 采矿车间直接成本 3.动力、燃料费 采矿车间直接成本 4.采矿车间经费 采矿车间成本 5.选矿车间经费 生产成本 6.管理费 销售成本 7.销售费 采选车间综合成本
1、煤矿采矿业的成本核算,月末不结转,作为在产品,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存货。待出矿,计入开采的矿石成本。
2,制造成本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生产各种产成品、自制半成品、自制材料、自制工具以及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科目。
“基本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完成主要生产目的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基本生产的产品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二级科目核算企业为基本生产及其他服务而进行的产品生产和劳务供应发生的费用,用于计算辅助生产产品和劳务成本。该科目按成本核算对象设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账页按成本项目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按不同的车间、部门设置明细账,明细账用多栏式按费用项目内容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2,基本生产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
辅助生产发生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按成本项目借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直接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借记“制造费用”,贷记有关科目。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
月终,制造费用分配给成本核算对象时,账务处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科目月末无余额

⑹ 多少级可以创建副本吖

那要看副本多少级了
20级的副本20级以上可以创建、希望能帮到你,如感觉答案满意、劳驾5星点赞、如有疑问请补充提问,涌彺憄偂-兲閊


解答!

⑺ 非煤矿山需要哪些资质才能建矿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A套考试人:__________考号:_______单位:__________得分:_______一、填空题 (每题1分) 1.表示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方法有两种:(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 2.国有重点煤矿坚持(以风定产),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通风系统,但仍有部分矿井由于生产接续紧张、布局不合理,超通风能力生产。 3.根据瓦斯浓度的大小,瓦斯爆炸可分为(高瓦斯浓度)爆炸和低瓦斯浓度爆炸。 4.煤矿在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应逐步推行1个采区1个(回采工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的生产作业方式。 5.2006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6.瓦斯爆炸必须具备的三个基本条件为:一定的瓦斯浓度、(引火温度)和充足的氧气含量。 7.煤矿职业危害严重,最常见的病种为(尘肺病)。 8.常见过电流现象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 9.尘肺病在我国矿山发病(范围最广)、危害最大,必须重点防范。 10.煤矿开采顺序一般采用(“采区前进,区内后退”),即先采靠近井筒的采区,逐渐向边界推进。 11.一般而言,掘进工作面各工序所产生的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成分较多,对人体危害大,操作人员很有必要进行(个体防护)。 12.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法律责任追究,主要分为(刑事)责任追究、行政责任追究、民事责任追究三种情况。 13.在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准备工作时,首先要收集(必要的信息)。 14.抽考提问是安全检查的方法之一,为了检查企业的安全工作、职工素质、管理水平,可采取对职工个别提问、(部分抽查)和全面考试的方法,检验其真实情况和水平。 15.掘进机在操作时应注意:严禁手持水管站在(截割头)附近喷水,以防发生事故。 1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 m,入口宽度不少于1.5 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17.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18.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理,必须制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与之配套的制度、程序和处理方法。 19.井下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20.矿井通风方法有: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 2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22.巷道围岩受力后所处的力学状态,由两方面因素决定:一是岩体本身的强度以及受到层理裂隙等构造破坏的情况;另一个是(所受力的大小)。 23.爆破材料库分为矿区总库和(地面分库)。 24.采用斜井开拓的矿井,如钻孔深度用一根电缆长度能满足要求,且经济技术比较有利时,应采用(钻孔下电缆)方式。 25.矿井发现重大隐患停止作业时必须悬挂(停止作业牌),进行停止作业登记。 26.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27.除建立完善合理、抗灾能力强的矿井通风系统外,为防止瓦斯爆炸灾害扩大,还应采取的措施有:编制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安设安全装置)。 28.国有重点煤矿基本建立了较完善的(防排水)系统和矿井防水设施。 29.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 30.炮采工艺的主要工序有打眼爆破、(人工装煤)、刮板输送机运煤、移输送机、顶板支护和回柱放顶。 31.(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承担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居于关键地位。 32.瓦斯抽放系统主要由瓦斯泵、(管路系统)和安全装置三部分组成。 33.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钻孔和(巷道抽采)为主的瓦斯抽采技术体系。 34.(安全决策)是事故预防与控制的核心,是安全管理的首项职能。 35.形成化学爆炸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爆炸反应过程必须放出大量的热能;化学反应过程必须是高速的;化学反应过程应能生成大量的气体产物;(反应能自行传播)。 36.矿用电气设备分为(矿用一般)型和矿用防爆型两类,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又分为10种。 37.我国现在生产的监控系统有十几个产品,虽然它们型号、种类各异,但结构上基本相同,都是由传感器及执行装置、传输(通信)系统、(数据处理系统)三大部分组成。 38.《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39.大量事故案例表明,绝大多数生产安全事故属于从业人员违章违规操作引发的责任事故。要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加强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照章作业的责任感,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义务和责任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40.处理爆炸事故,关键是制定出如何迅速(恢复通风),用适当的风量冲洗灾区,避免出现或消除火源,防止出现瓦斯连续爆炸的措施。 41.新工人入矿三级安全教育是指(矿)、区(队)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2.我国综合治理瓦斯灾害的十二字方针为(“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 43.《矿山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44.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的检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程序所包含的内容(是否遗漏);二是这些内容是否正确。 45.安全隐患按危险程度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和特别重大隐患。 46.为防止出现电火花,瓦斯矿井必须采用矿用安全型、(防爆)型和安全火花型的电气设备。 47.矿井瓦斯的危害有:(瓦斯窒息)及瓦斯的燃烧和爆炸。 48.煤矿企业要实行(“限员挂牌”)制,煤矿在井口、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现场要设牌板,真实标明核定的每班作业人数和实际每班作业人数。 49.矿井疏放可分为(疏放勘探)、试验疏放和经常疏放三个程序,应与矿井的开采工作密切配合。 50.当矿山发生灾变事故时,以(企业自救)为主。 51.安全检查的内容有: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和整改及查事故处理。 52.钢丝绳的检查方法目前大都是(用眼睛观察)并用手捋绳检查,不仅劳动条件恶劣,而且不能检查绳内部的断丝情况。 53.采煤工作面下行风与上行风比较,下行风流中煤尘浓度较小,有利于(高温工作面降温),但风流与瓦斯自然流动方向相反,在风速低时会造成局部瓦斯积聚,同时不利于对外因火灾的控制。 5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具有(隐秘)性、广泛性,仅仅依靠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监督举报才能及时发现和查处。 55.防治老窑积水要坚持“(全面分析),逐头逐面排查,多找疑点,有疑必探”的基本原则。 56.电机车井下架空线两悬挂点的弛度不大于(30)mm。 57.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 58.(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企业负责”的具体落实。 59.矿井通风设施按其作用可分为三类:隔断风流的设施;(引导风流)的设施;调节控制风量的设施。 60.发生矿井水害需具备以下条件:有水源、有透水通道和(失控)。 6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62.系统工程管理法的内容主要包括:研究事故致因、(制定事故预防对策)和教育培训对策。 63.过电流是指电气设备或电缆的实际工作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值)。 64.矿井通风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是通过(矿井通风系统)来实现的。 65.《煤炭法》立法的目的是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和(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 66.煤矿应当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矿长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67.企业应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68.炮采工作面生产时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冒顶)、片帮和爆破事故。 69.瓦斯抽放管路上的放水装置有很多种形式,大致可分为:(人工)放水器和自动放水器两种。 70.制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目的为:(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煤矿健康发展。 71.电雷管起爆方法的优点为:(安全性大),操作人员撤到安全区后才开始送电起爆;可以准确控制起爆时间;爆破前可以用仪表检查电雷管和整个电爆网络的布设情况。 72.开采煤层群时,各煤层的开采顺序有(下行)式和上行式两种。 73.在突出危险区域内,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进行,依据预测结果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突出威胁工作面)。 74.《劳动法》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75.根据引火火源的不同,矿井火灾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大类。

⑻ 石油开采要办的各类证件及手续

一是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国务院批准的石油公司才能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所以,首先要注册公司,然后这个公司获得国务院的批准。目前只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长四家获得批准。

二是获得国务院批准以后,到国土资源部申请勘查许可证。或者国土资源部组织招标,你参与投标,获得勘查许可证。

三是按照石油勘查规范,开展必要的地球物理等和钻井,摸清地下有石油资源,然后按照储量规范,提请储量评审,获得储量备案后,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将探矿权转为采矿权。

四是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时候,还需要有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另外还需要做石油开采总体方案,报发改委批。

(8)采矿许可证生成扩展阅读

油气聚集和驱动方式油气在地壳中生成后,呈分散状态存在于生油气层中,经过运移进入储集层,在具有良好保存条件的地质圈闭内聚集,形成油气藏。在一个地质构造内可以有若干个油气藏,组合成油气田。

储层贮存油气并能允许油气流在其中通过的有储集空间的岩层。储层中的空间,有岩石碎屑间的孔隙,岩石裂缝中的裂隙,溶蚀作用形成的洞隙。孔隙一般与沉积作用有关,裂隙多半与构造形变有关,洞隙往往与古岩溶有关。空隙的大小、分布和连通情况,影响油气的流动,决定着油气开采。

⑼ 矿产资源在矿业权形成中的作用

顾名思义,矿业权是矿产资源的使用权。既然如此,那么,形成矿业权的前提是客观上存在矿产资源。如果某一区块根本就没有矿产资源的赋存条件,那就根本不可能找到矿产资源,所以我们把矿产勘查称为地质找矿,而不是“地质造矿”。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矿产勘查作为一项生产活动,它需要3个基本生产要素,即土地(矿产资源)、资本和劳动。其中资本和劳动是社会资源,而矿产资源是自然资源。从我国的国情看,劳动这个资源是个长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正是利用这个长项,通过对外出口产品迅速发展起来。产品的竞争力,就在于劳动力便宜,进而成本比较低。

资本这个资源,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是短项,所以各地出台很多政策招商引资。经过30余年的努力,这个资源已经不是短项了。

矿产资源(在探矿阶段,表现为找矿区块)在我国,相对上述两种资源,是真正的短项。而且这个短项资源有3个特点:①不是通过人类劳动可以制造出来的资源,它是通过漫长的地质年代生成的;②在使用上它也不是永续的,是可以耗竭的,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不管有多少,总是用一点少一点;③它属于不动产,矿产资源的产地在空间上是不可以移动的,一个国家可以进口矿产品,但不能进口矿产地。

矿产资源在矿业权形成过程中作为生产要素,表现为地质找矿空间,我们通常称之为区块。但是,地质找矿的劳动对象——区块,并不一定存在矿产资源,只是有存在的可能。探矿权在纯粹空白地启动时,本身并不具有资源价值,随后它作为一种期望值,在取得地质信息过程中逐步增加了价值。所以,要形成矿业权,首先要拥有找矿空间。而找矿空间就是矿产资源潜力所在。所以对矿产资源潜力的评估结果是一个国家地质找矿最基础的地质信息。

在客观存在矿产资源的前提下,地质找矿技能和地质找矿技术装备的水平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不同的找矿技能和装备水平,其找矿效果差异很大。但无论如何,这些要素是可能培养和制造出来的,而不像矿产资源只能听命于大自然。

⑽ 石油开采需要什么资质资质是哪里颁发的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查、开采的管理,促进石油工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下列各项石油、天然气资源,必须根据本办法申请登记,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
一、石油;
二、烃类天然气(包括共生、伴生的非烃类天然气);
三、油砂、沥青。

第三条 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工作中,凡本办法未明确的事项,应比照国务院颁布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关联法规:

第四条 办理石油、天然气勘查登记手续,应当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按照项目提出申请,并领取许可证。
办理石油、天然气滚动勘探开发和开采登记手续,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按项目或单独开采的油气田为单元提出申请,并领取许可证。
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许可证是准予进行勘查、开采的凭证,持证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分为勘查登记、滚动勘探开发登记和采矿登记。登记工作实行一级管理。申请者应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第六条 国务院石油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工作,并将有关文件和材料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局。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协助石油工业部门做好登记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国务院石油工业主管部门是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的登记管理机关,对执行本办法和国务院有关法规负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二、对与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有关的工作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对违反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 对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有争议的,由国务院石油工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报国务院计划主理部门裁决。

第九条 申请石油、天然气勘查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包括国务院授权的全国性公司)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二、标有经纬度或者全国座标系统的工作区和工区范围图;
三、勘查申请登记表。

第十条 申请石油、天然气滚动勘探开发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二、由主管部门指定的地质研究单位认可的地质技术论证书;
三、经国家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批准或部、省级储量机构认可的不同级别的储量报告;
四、主管部门对滚动、勘探开发项目总体规划方案的审查意见书。

第十一条 新建油气田申请办理采矿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二、国家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批准的石油、天然气储量报告;
三、油气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伴生矿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有综合利用的专题论证内容);
四、有关主管部门对油气田开发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书。

第十二条 对石油、天然气勘查、滚动勘探开发、采矿的登记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从接到报送文件之日起四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对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撤销或者调整该项目的建议,并说明原由。

第十三条 石油、天然气勘查按照盆地(区域,下同)评价勘查和区带工业勘探两个阶段进行登记。
一个地区的盆地评价可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登记,但工作区不得重复。
一个地区的区带工业勘探或滚动勘探开发只允许一个单位登记。

第十四条 申请滚动勘探开发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盆地评价勘查过程中的某个地区获得工业油气流,或者已进入区带工业勘探;
二、有充分的勘查资料证实该地区是复杂断块、岩性或者裂缝性油气藏等复杂地质条件区域;
三、在该地区已获得一部分石油、天然气基本探明和控制储量。

第十五条 在勘查活动中各类探井的试采应当有试采方案,一般试采期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高产井试采期不得超过半年。需要延长试采时间的,应当凭勘查许可证和有关文件,办理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采矿许可证。

第十六条 滚动勘探开发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十五年,持证单位每三年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验证一次,储量已探明的区块,应当办理采矿许可证。

第十七条 滚动勘探开发区域视同矿区范围,其区域范围的划定或者核定,按照有关法规办理。

第十八条 《矿产资源法》公布以后,擅自进入油、气田企业矿区范围内开采的,必须无条件撤出。
本办法公布以前已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开采同一地区不同埋深油气藏的,应当根据双方协议和各自开采的不同油气藏属性及范围分别核(划)定矿区范围。

关联法规:

第十九条 持有石油、天然气开采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划分一部分采区工作承包给其它单位,但必须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 中外合资、合作勘查、开采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由登记管理机关复核并签署意见,合同签订并批准后,由中方国家石油公司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前款实施中的特殊性问题,石油工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基本原则制订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发布以前已在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的单位或者企业,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补办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石油、天然气勘查、滚动勘探开发和采矿许可证及申请登记表,由国务院石油工业主管部门商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同意后印制。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可以比照国务院发布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关联法规: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盆地评价勘查,是指对一个盆地进行整体或大范围的调查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以及少量的基准井或参数井钻探,并相应地开展综合研究。其目的是了解盆地石油及天然气基本的地质条件,初步查明有利的油气生成、储集土区,圈定有利的含油气区带,进行早期油气资源评价和估算。
二、区带工业勘探,是指在盆地评价时发现工业油气流后,对盆地评价过程中初步圈定有利的含油气区带,进行物探详查、精查以及各类工程钻探等。其目的是发现和探明油气田,获得控制储量、探明储量,为油气田开发建设提供资源依据。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石油工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