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许可证
1. 有林权证是不是代表具有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
具体要看林权证的内容。
有林权证可能只有林地使用权而无林木所有权。一般情况下,林地使用权是随着林木所有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
但也有存在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分离的情况,只有林地使用权,没有林木所有权。
比如承包集体所有的林地进行林下林蛙养殖、野菜药材栽植的,林地使用权归承包人,而林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
杉木的砍伐期分为两种:
1、杉木用材林采伐年龄,25年;
2、杉木工业原料林采伐年龄,15年。
一颗杉木要做到有效益,至少需要15年的时间。从利用价值角度讲,25~30年的杉木最有利用价值,质量也是最好的。
注:不管什么木材都需要砍伐证,获批以后才能砍。
(1)林地许可证扩展阅读:
可以抵押的林权
1、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及相应林地使用权。
2、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
3、国家规定可以抵押的其他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
适合林权抵押贷款的情况
林权抵押贷款要重点满足农民等主体的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下经济发展、林产品加工的资金需求,以及借款人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求。
如:正在经营一个农场,恰好今年树种要进行更新,林下生态养殖规模也要扩大,而且还要完善园内的设施建设,但是手头资金严重不足,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拿着林权证去申请林权抵押贷款,解除燃眉之急。
以前林农生产、创业需要资金,到金融机构贷款却没有抵押物,只能守着“青山过穷日子”,现在林权抵押贷款把林权证变成农民手中的“金钥匙”,帮助农民把青山化为“金山银山”,让绿树成为实实在在的 “摇钱树”。
2. 什么叫使用林地核准证
使用林地核准证,实际上涉及林地的所有权、林地的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和林木的使用权证明,当然砍伐时还需要有采伐许可。
如有不明白的具体问题可以向当地林业部门做详细咨询。
3. 林业证怎么办
你好,我想你估计是想问如何办理林权证。
具体办理林权证流程还是比较繁琐的。首先还是要林权权属人提出申请,我假设你如果是在农村的话,帮你办理林权证的部门为乡镇级别的林业工作站,需要你提供当地村委会的证明文件(如:村里和你签定的山林承包合同等),身份证明材料、填定相关申请表等,林业站受理后,会派林业站工作人员和村林业员到实地勘测,确定树种,面积,绘图等工作。之后由林业站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勘测材料等上报到市林业局审核,最终由市林业局林权办制证。制好后发给林业站,由林业站通知你去领证(一般是通知村干部去代领)。具体细节你可以去咨询下当地村委会的林业员和当地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会更清楚些。下面是相关的法律规定,我粘上来希望对你有帮助.
法律规定的申请林权证应具备的条件:
(1)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无争议;
(2)界线清楚、标志明显,与毗邻单位有认界协议书或划拨书;
(3)面积、四至界线的登记文件和图画资料同实地吻合;
(4)有关图表完备,材料齐全;
林权权利人应当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1)林权登记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五)如何办理林权证的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林权发生变更的,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林权登记申请表;
(2)林权证;
(3)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4. 林木采伐许可证可以作为林地林权的确权依据吗
林木采伐许可证不可以作为林地林权的确权依据。因为,林木采伐许可证是林木所有者提出书面申请,经过逐级审批形成的文书证明。林地林权的确权依据:
一、林地林权的确权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二、林地林权的确权要按程序办理: 1、申请;2、登记受理;3、审核;4、公示;5、发证。
三、林地林权确权申报材料:1、《林权登记申请表》;2、林地合法来源证明;(林地承包合同、林地流转合同等)3、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四邻认界证明;4、乡镇林业工作站绘制的林地位置图;5、林权是个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林权是集体、其它组织或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6、林地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申办林权证公示证明。
四、林地林权的确权权属不清,要搞清林地起源、四至、林地变化。
5. 林权证和林业证有什么区别
林权证和林业证的区别:
1、不同的功能:林业证书的功能是确认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利人依法持有森林权属证书,在森林权属证书范围内拥有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术语不同:林业证书是该证书的旧版本,林业证书是否仍然有效,取决于发放山林证书时商定的使用期限,从2000年4月18日开始,将使用全国统一的林权证样式和序列号。
3、签发机构不同:林业证书由其所属的林场签发,森林使用权证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盖章生效国务院确定的属于国家所有重点林区的森林,树木,林地,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生效。
(5)林地许可证扩展阅读:
办理林权证流程:
1、需要申请林权拥有人,假设如果在农村地区,可以帮助获得森林使用权证书的部门是乡镇级的林业工作站,提供当地村庄委员会的认证文件,(例如在村里与您签订的山林合同等),身份证明材料,填写相关申请表等。
2、林业接收后,将派林站工作人员和村林工作人员到野外调查以确定树木的种类,面积和图样。
3、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和调查材料提交市林业局审查,最终由市林业局林业局颁发证书,系统完成后,它将被发送到林业站,林业站将通知您领取证书(通常会通知村干部领取证书)。
6.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需要办理林地临时用地许可证吗
林地办理
如矿山用地选址地为林地,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建设工程,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发给使用林地许可证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首先,应请相关有资质林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调查相关地类、林种等后,进行林勘报告的编制工作。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由有资质林业规划设计单位作出使用林地查验报告,按报件要求组织上报工作。
其次,经林业部门批准的林地,林业部门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取得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建设用地报批批复后,林业部门发放林木采伐证件。
2.建设项目用地审查
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主要是由于市、县级人民政府来完成,包括土地征收报批情况、农用地转用情况及相关资料,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土地权属情况汇总、土地地类汇总等、初步设计的设计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情况说明等。在审查时,对于地质灾害易发生区,需要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并且做相关的备案说明,并且附有批复和审核文件。
另外,矿山建设单位要提供拟建项目占地的勘测定界图和勘测定界报告书,并与土地部门签定一个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具体要由政府出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执行,在“组卷”完毕后,会在5日内由相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后,并且还要由同级人民政府进行严格审核。
最后,批复下发后,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即开始组织实施,10日内进行公告,然后进行被征地单位的权利登记,进行补偿。征收土地行为完成后,土地变为了国有建设用地。这时,才涉及到你向当地政府申请用地。对于工业用地,若没有两个以上的用地单位同时竞争,矿山用地目前地方政府一般采用协议出让的方式将土地出让给具体的用地单位,并与当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明确具体的土地用途和年限,这时,就可以拿到土地的使用权。
7. 如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一、征收占用林地办理程序
1、申请者将符合规定要求的申报材料报省政府政务中心林业厅窗口;
2、属省林业厅审核权限内的征占用林地项目,经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后,由申请者按照规定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并由省林业厅向申请者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3、国家林业局审核权限的征占用林地项目,经省林业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后,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再交由建设单位将有关材料一并向国家林业局申报,由国家林业局审核并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经审核同意占用征用林地的,由申请人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需要的材料
1、使用林地申请表
2、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3、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备案确认文件、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
4、建设部门选址意见函、红线图。
5、拟使用林地的有关材料。
(1)林地权属证书、林地权属证书明细表(小班一览表)或者林地证明;
(2)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
(3)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
(4)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保护小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
6、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7、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提供原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协议或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
8、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已使用林地,需提供行政机关对其违法行为处罚的材料。
(7)林地许可证扩展阅读: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有规定的标准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8. 哪些情况要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2、《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 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第三十条 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第三十二条除森林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
(一)县属国有林场,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第三十三条利用外资营造的用材林达到一定规模需要采伐的,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实行采伐限额单列。
3、《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经批准征用、占用林地需要采伐林木的,由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的林木纳入当年的森林采伐限额。
第二十条 因埋设、架设输电、通讯、广播等管道、线路需要采伐林木的,应当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8)林地许可证扩展阅读:
林木采伐许可证,是指采伐林木者依法取得的准许采伐林木的证件。
其内容包括采伐的地点、面积、蓄积、树种、方式、期限和完成更新造林时间等。
实行林木采伐许可证制度是为了严格控制森林的年采伐量,保护森林资源。
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和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都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照规定进行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