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餐饮服务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请详细说明一下)谢谢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的相关信息如下:

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要求。

1、必须要自有地址,而且地址的性质必须是商用性质的。

2、地址离居民区要有20米,附近没有文化场所。

3、对于卫生等都要合格。

4、能通过环境测评。

二、申请程序。

1、申请 :

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审查: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决定:

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许可证颁发: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1)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扩展阅读:

完整的办理手续如下:

一、名称预登记

1、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

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

三、环境评估。

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四、消防电检  。

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

五、工商局审批。

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六、税务登记证办理  。

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

2.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餐饮许可证需要的证件有个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负责人身份回证、房产证(答或土地使用证)及租赁合同、从业人员健康证、水质检验合格证明、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及当地药监局需要的其他材料。
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当地工商所出具的个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负责人身份证;
3、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及租赁合同;
4、从业人员健康证;
5、水质检验合格证明
6、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7、当地药监局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到所在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上所有材料,填好表格后,工作人员会在20个工作日之内去店面检查,会提前通知的。要保持手机在行政时间的畅通。接到检查电话后立即到店里陪同检查。检查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到食药部门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

注: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具体情况要咨询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 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办理的条件:
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的程序:
申请 : 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审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决定: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许可证颁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申请的材料:
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关申请单位的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的,需补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章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 餐饮服务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无法提交有效产权证明的场所,经营者可凭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社区工作站、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市场开办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学校等单位或部门出具同意在该场所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
5.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示意图应注明申请人名称,详细标明烹调、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面点制作、烧卤粗加工、烧卤腌制、烧卤风干、烧卤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凉菜制作、熟食销售、裱花操作、食品库房、食品冷却、食品包装、配送食品、更衣室、检验室、就餐等场所的面积尺寸和炉具、案台、清洗水池、冰箱、冷库、消毒柜、空调、货柜、层架等设施设备的具体位置);
6.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原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管理、仓储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申请甜品站还须提交餐饮主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和餐饮主店配送管理制度、甜品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甜品站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9.申请凉茶店还须提交凉茶原料配方以及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和药品作为凉茶原料的申明。通过集中采购现场分装销售的凉茶店,应提供加工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10.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以下单位须配备高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特大型餐馆(经营场所面积3000㎡以上)、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的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集体食堂以及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以下单位须配备中级或高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其他餐饮服务单位应至少配备初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
1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的情况说明和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1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1份 ;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证明和身份证1份;

3、房产证(或建筑许可证)和租房协议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1份;

4、企业或单位名称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单)1 份;

5、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1份;

6、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1份;

7、卫生管理制度1份;

8、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9、卫生部门规定需要的其它资料。

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中国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5. 食品安全法第84条的规定,有哪几种情形按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应予以查处

根据《餐来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源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查处:
(一)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的;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的;
(三)使用经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

6. 因为没办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让写检查,怎么写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版营许可从事食品生权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因此,如果你未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就开业从事餐饮经营,这是违反食品安全法的,严格意义上来讲,他们应该对你经营的产品、工具等进行没收,同时对你立案进行处罚,但执法人员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暂不予立案,而是让你写检查,这应该说是法律之外的人情,照顾你了。所以,你应该深刻认识到你的行为的严重性,然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要求在期限内按照他们的规定予以整改,争取早点办上证件,以实际行动来配合执法人员的“法外之情”。

7. 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要到工商去吗 需要工作人员过来检查吗

你好,餐饮服务许可证应该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食药局)去办理,延续也是去这里办,需要到你店面附近辖区内的食药局分局去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和新办所需的材料是一样的.照样会有工作人员过来检查,不过如果条件有限,有些地方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是不需要上门检查的.工商局是营业执照过期的时候才去办的部门,不过2015年新的营业执照大部分都是长期没有有效期的,只需要定期年审即可.餐饮服务许可证新办或延续材料有:

1、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个人的健康证及培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培训证分2种,一种叫“负责人”一种叫“从业人员”需要1名负责人级别和一名从业人员级别的培训证,所以办理培训证的时候要注意取分)

3、店面的地理位置图一份(不知道的花几块钱在文印店可以打印)

4、店面的平面布局图一份(不知道的花几块钱在文印店可以打印)

5、店面食品安全负责人任命书一份(机打,不知道的花几块钱在文印店可以打印)

6、从业人员名单一份(机打,只需要打店名及办健康的人的名字即可)

7、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 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 餐饮服务许可证怎么办的

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1、申请 : 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版口”提交申请。
2、受权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审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决定: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许可证颁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9. 餐饮服务许可证怎么办理拿什么手续去办理

申请程序

1,申请 : 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审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决定: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许可证颁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申请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9)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扩展阅读

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方式如下:

(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

(七)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