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典当行营业执照
㈠ 典当行的营业执照怎么办
一、设立条件:
《典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设置报警装置、门窗设置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二、申办材料:
《典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榆林市商务局规定为例)
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
2.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原件3份)
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原件3份)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原件3份)
6.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3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
7.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份)
(1)上海典当行营业执照扩展阅读:
《典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五)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
(六)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
(七)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
第十七条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申请,应当在2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日内将审核批准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榆林市政府网--典当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
㈡ 典当行如何办理怎样办执照
1、确定总量。商务部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相应经济指标等确定调控总量和材料上报时间。
2、接收材料。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3、商务部审查。商务部组织成立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4、办理批件。根据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对于符合要求的设立申请,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予核准的,通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
5、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后,向市(地)级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办执照: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典当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2)上海典当行营业执照扩展阅读
成立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㈢ 我想办一个典当行营业执照
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记账报税,有什么问题可以找多有米。
㈣ 在上海申请典当行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步骤
申请材料送至上海典当行业协会地址:香港路111号306室 电话:63293849
1、收到申请材料回后,在5个工答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2、经审核,申请材料形式齐全并符合格式要求的,正式受理,按时间顺序进入电脑排序。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退回材料,补正后重新排队。3、经审核,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符合条件的,通过初审,并经有关部门复审后,列入正式上报商务部名单。经审核,申请材料实质内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由申请候补名单递进补入。四、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达到《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㈤ 典当行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怎么写
依据复典当管理办法第四章经营制范围第二十五条规定
经批准,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1: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2: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3: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4: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5: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6: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5)上海典当行营业执照扩展阅读:
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
1: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
2:动产抵押业务;
3: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4:发放信用贷款;
5: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
1: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2: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4: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5: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6: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
7: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8: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典当管理办法
㈥ 开典当行,能办营业执照吗
可以。
成立条件: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6、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7、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6)上海典当行营业执照扩展阅读
存在条件
典当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兴起,但在不同国家的不同史时期,典当行的存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客条件和主观条件、一般条件和个别条件等等。
客观条件
客观条件是指世界上所有典当行赖以存在的一般的、共同经济物质条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多元化融资需求的存在
人们的融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同是个人融资,又有多种层次、多种类型之分。必然造成多元化融资方式和多元化融资渠道的出现,从而满会上多元化融资需求的客观存在甚至增长。就典当行而言,它是采取以物质押的融资方式即典当方对外发放小额、短期贷款的一种融资渠道。从世界范围看,行的贷款对象通常为个人或一些中小企业,因为后二者往往从其他融资渠道获得贷款。
2、不同融资方式的优势存在
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和信托业是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在历史上,典当业曾一枝独秀,发挥过重要作用。至今,与这四大金融产业、特别是银行业相比,典当业仍有一定的相对优势,双方在许多方面形成互补关系,相互始终不可替代
申请程序
1、确定总量。商务部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相应经济指标等确定调控总量和材料上报时间。
2、接收材料。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3、商务部审查。商务部组织成立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4、办理批件。根据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对于符合要求的设立申请,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予核准的,通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
5、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后,向市(地)级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㈦ 典当行营业执照什么样
经营范围一般是房地产、机动车辆、船舶、有价证券(包括债券、银行承兑汇票等)、珠宝玉器、金银饰品、手提电脑、高档手表、手机、企业动产等的抵押,别的都是一样的
㈧ 怎样申请当铺营业执照
申报当铺应当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8)上海典当行营业执照扩展阅读:
《典当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 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典当行,是指依照本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与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
第五条 典当行的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典当行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典当”字样。其他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
㈨ 办理典当行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手续 很着急
请问是否已申领了《典当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
如以上两证已领,可去工商局领《营业执照》
具体请参照《典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