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准备清真认证

申请认证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要求:

1、申请认证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取得当地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证书。

2、国外申请清真食品认证的企业,应当提交所在国权威机构HALAL认证文件,以资审查、协商、认可。

3、企业的名称、商标不得有穆斯林禁忌的内容。

4、企业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中应有穆斯林。

5、采购、保管和主要制作人员应是穆斯林。

6、填制HALA认证申请表。

(1)清真食品许可证扩展阅读:

清真认证验厂前工厂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一、需要把工厂的卫生认真彻底的清洁

1、仓库的清洁(包括成品库、半成品库、原料库等)

2、生产车间的清洁(包括地面、墙面、工作台、操作工具、相关设备等)

3、场区卫生:(包括地面保持干净,场区堆放物品摆放整齐)

4、若有其他用于生产halal有严格要求的产品(如:禁忌产品)和配料,要求其与halal产品不得互相污染;

二、申请表及补充资料上的配料情况与仓库中的配料情况是否一致

三、 保证各部门人员在岗或是留有专人值班

可以便于检察官能具体了解工厂各部门的工作情况,便于检察官根据实际需求如需要查看相应部门(如原料库、成品库等)能及时找到相关的负责人员。

四、尽量保证验厂当天工厂正常生产

洁食认证主要是针对原材料和生产工艺,因此为了让检察官更全面了解到全程的生产流程和工艺操作,验厂当天工厂要正常生产。

五、配备翻译一名,需了解工厂生产流程及工艺

配备一名懂生产工艺流程的翻译,可以避免因翻译不准确,让检察官产生不必要的误会,从而延迟发证时间。

六、检察官的验厂顺序

先从生产线的第一道工序开始看起,一直到最后的成品,在看的过程中,检察官会问到有关生产的问题,要有专业人员给予解答。

⑵ 零售清真牛羊肉需要办清真食品许可证吗

要的。而且上海市批发零售牛、羊肉还需要在食品流通许可上特别写明牛、羊批发零售

⑶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清真食品经营证有什么区别

清真食品经营证办理条件: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主要经营管理者中至少有一名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人员,企业的采购、制作、仓库管理、屠宰等主要岗位的从业人员当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人员,个体工商户的业主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人员;2、用于生产、加工清真食品的原辅料或制成品以及牛、羊等畜禽的屠宰,应符合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3、用于生产、加工、计量、包装、贮存、运输、销售清真食品的用具、器皿、设备等以及生产、经营场地应当保证专用;4、在非专营清真食品的区域内,清真食品的摊位、柜台应当与清真禁忌食品或者物品的摊位、柜台保持适当距离或者设置明显有效的隔离设施;5、清真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标签、产品说明书和广告宣传等制作的图案、字样、内容应符合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办理程序:1、对申请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并派人到现场进行审查。2、现场审查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清真资格认定证书》和清真挂牌;对于不合格的将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3、经营者改变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在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三十日内,应及时办理清真食品登记变更手续。所需材料:1、清真食品登记申请;2、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4、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人员工作岗位及所占比例情况;5、清真食品管理制度。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或其式样。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是卫生许可证的一个类别之一,是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与经营者颁发的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定证件。 在我国,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⑷ 昆明市盘龙区清真食品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食品加工厂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是办理清真证,需要到当地伊斯兰教协会办理或者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清真证明。

⑸ 兰州城关区雁滩清真食品许可证办理流程

没有专门的清真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你的食品有生产许可证的话,可以联系第三方机构或者是当地伊斯兰教协会办理清真证书。可以私聊给我905739155

⑹ 如何办理清真食品生产许可证

提供以下材料到所在地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即可。材料包括:

1、清真食品准营证申请书原件1份,需写明申请条件所列事项;

2、居民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提供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主要管理者)或个体工商户业主;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人员);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

4、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经营食品符合清真标准承诺书原件1份;

5、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6)清真食品许可证扩展阅读:

(一)予以许可的条件:

1、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有专用的清真食品运输工具、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销售场地;

3、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4、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生产经营管理者中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5、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的人员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二)不予许可的条件:

1、不具备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条件;

2、无专用的清真食品运输工具、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销售场地;

3、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不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4、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生产经营管理者中没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5、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的人员不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⑺ 饿了吗为什么要清真食品许可证

你好,朋友,如果你的店铺是经营清真食品,那必须要有清真食品许可证。

⑻ 有谁知道清真食品许可证怎么办理

如果条件都达到的话到当地的伊斯兰教协会就能办理!!

⑼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办理条件: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主要经营管理者中至少有一名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人员,企业的采购、制作、仓库管理、屠宰等主要岗位的从业人员当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人员,个体工商户的业主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人员;2、用于生产、加工清真食品的原辅料或制成品以及牛、羊等畜禽的屠宰,应符合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3、用于生产、加工、计量、包装、贮存、运输、销售清真食品的用具、器皿、设备等以及生产、经营场地应当保证专用;4、在非专营清真食品的区域内,清真食品的摊位、柜台应当与清真禁忌食品或者物品的摊位、柜台保持适当距离或者设置明显有效的隔离设施;5、清真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标签、产品说明书和广告宣传等制作的图案、字样、内容应符合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办理程序:1、对申请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并派人到现场进行审查。2、现场审查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清真资格认定证书》和清真挂牌;对于不合格的将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3、经营者改变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在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三十日内,应及时办理清真食品登记变更手续。所需材料:1、清真食品登记申请;2、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4、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人员工作岗位及所占比例情况;5、清真食品管理制度。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或其式样。

⑽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材料怎样填

一、办事项目 : 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新证。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4、《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请范围: 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乡镇食药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设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新设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不申请字号名称的,可免交)。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①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②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③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平面图》上用红色水笔勾勒出“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1)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
A.企业法人的负责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C.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D.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长
E. 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
②新设企业还须提交负责人任命书(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交)。
A.企业法人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B.合伙企业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全体合伙人的委派书
C.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成员大会关于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的选举决议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负责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
②申请人还须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④食品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⑤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⑥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应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该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货、销售流程等。
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经营企业和许可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2)不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可将上述制度合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⑨补充说明:
(1)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字的,指定(委托)人应当在指定委托书的“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处详细注明。
(2)关于许可申请人
①已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②新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
③企业新设分支机构申请的,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④已设或新设个体工商户申请的,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⑤不得作为许可申请人的情形:
A.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B.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申请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已设企业)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收取该复印件,并将原件归还申请人。
(二)受理
1、乡镇食药监所负责受理 受理服务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
受理后,由乡镇食药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四)审批 食药监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五)发证 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办理机构/部门 食药监局、乡镇食药监所
六、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3、作出准予决定后十日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七、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附:1.食品流通延续许可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申报资料(新办)
3.食品流通许可证申报资料(新办)
4.食品流通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5.食品流通许可办理流程图(现场制售、批发或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6.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7.零售普通食品流通许可办理流程图
8.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9.食品流通许可办理流程图(现场制售、批发或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正航软件食品安全溯源核心机制构建于正航CAP创新开发平台,正航CAP平台是通过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开发的平台化软件,可结合各种硬件设备接口(如RFID、手持PDA),实现食品从生产源头到流通环节的全程可追踪,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监管措施,其特性在于平台的稳定性及扩展性,可根据各种类食品特性,快速导入流程作业,实现生产商、消费者双方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