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增加食品流通证和营业执照上的经营项目

1、经营场所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1份;
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证原件1份;
3、经营场所专的平面布置图1份(手绘属或电脑绘,含尺寸)。
4、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
5、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
6、经营食品品种清单;
7、经营设备设施工具清单1份;
8、经营进口酒类食品的,提供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国内经营者与境外食品生
产厂家或境外上级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合同书,生产厂家或上级经销商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9、经营国产酒类食品的,提供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6个月内的质检报告
复印件(盖厂家公章);或

⑵ 增项含酒水饮料食品的需要食品许可证吗

是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因为酒水属于食品类经营,经营食品版就必须取得相关的经营许权可,未取得经营许可开展经营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

3、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环境及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5、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等相关材料。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1、将材料提交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相关工作人员将对经营场所进行看点,核查经营场所物品摆放是否合理,操作区与就餐区是否区分开等;

3、生产设备、环境、卫生条件都满足条件,便会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⑶ 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增项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属于变更,只要提供以下:
第二十八条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内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容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⑷ 领取食品许可证后增加经营项目需要办理增项吗

只要是不同的产品种类,就需要进行变更,如果是增加同样的产品,执行一样的标准号就无需增项。

⑸ 我想在食品经营许可证里增项凉菜,需要准备什么流程是什么

以成都市青羊区为例,在食品经营许可证里增项的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青羊区政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窗口接件,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书面凭证;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2、申请人到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

1、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涉及变更事项的相关材料:

(1)变更经营者主体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2)变更经营场所(含以贮存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注销原许可证,重新申请办理。

(3)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管辖地许可机关和仓库所在地许可机关备案并承诺符合食品贮存条件。

(4)变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的,应当对变更内容进行现场核查。

4、《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1份)。

说明:申请书和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图纸、照片等除外)。现场纸质版申请材料与网上电子版预审材料一致。

(5)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扩展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⑹ 食品流通许可证增项什么流程

我在绥中;原来有酒的许可‘现增一项醋再辽宁绥中

⑺ 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怎么增加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⑻ 营业执照增项怎么办理需要带什么到哪

一、办理营业执照增项,应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办理变更。

二、办理营业执照增项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8)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扩展阅读:

申办手续: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5、变更还需提交的材料:

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8、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核准→发照

⑼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增项需准备的材料

以广东省为例,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增项所需材料如下: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治理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3、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并附生产加工场所所在地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5、设备设施清单,关键设备标有参数(其中委托检验的,附委托检验合同),并附生产设备、设施购置资产证明或租用证明复印件;

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

7、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

8、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清单及文本(一式1份);

9、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审查细则要求的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例如产业政策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1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电子版;

12、原食品生产许可证(含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在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以上材料除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均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9)食品经营许可证增项扩展阅读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增项的注意事项:

涉及产业政策的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增项,申请人应到受理部门对外办公场所提交申请。不涉及产业政策的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增项,申请人可以到受理部门对外办公场所提交申请。

到受理部门对外办公场所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纸质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其中申请书需同时提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本,产业政策证明需提交原件一份,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工艺流程图、场所布局图、质量管理文件、企业产品标准文本等需提供原件核对。

申请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办理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一份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在受理部门对外办公场所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之日为申请日期;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的,受理部门收到申请人邮寄的纸质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之日为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