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销售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商品是否违法

肯定违法啊

㈡ 销售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请问承担什么责任

您好,该行为是违法的,需要处罚款!

㈢ 我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但是没有生产许可证。请问销售自己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违法吗

违法。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版生产、食品销权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如果你仅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则不违法,你现在是销售自己生产的食用农产品,是违法的,属于无证生产。无证生产的处罚依据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㈣ 没有生产许可证违法吗情况有多严重

1、没有生产许可证经营就属于非法经营行为,要被处于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就要构内成非法经营罪。容

2、费用:
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产品检验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综[2006]69号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检验单位交付。费用收取方式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3、你目前被查处主要是被罚款以及停业整顿。

4、要生产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这个国家有强制规定的。例如《产品质量法》、《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

㈤ 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可以销售吗

没有生产许可证生产出的产品是禁止销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回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答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

(5)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㈥ 营业执照上有经营项目但没有生产许可证、可以生产和销售开票么

企业应当取得许可证之后,方可经营许可证上面经营项目,因为像这种情况,营业执照上肯定会体现,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㈦ 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怎么处罚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㈧ 工商机关对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如何处理

亲,工商机关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没有处理权。现在,与食品相专关的生产、监管、销售、流属通全部转移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局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属于无证生产,要进行没收所有的产品进行销毁、卖出的产品进行召回,对产品生产商进行罚款,根据性质还会进行拘役、吊销其营业执照等!

㈨ 销售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商品怎样处罚

可以采取责令其停止销售,没收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商品和违法所得,处以相当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商品总值若干倍的罚款,并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理。

㈩ 销售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的处罚,适用《特别规定》吗,《食品安全法》没有规定

一、如果是厂家销售的这种行为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五)项规定,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构成了无照经营行为,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处罚。
也可以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但是食品问题要用食品安全法处理 二、如果是经销者经销的按《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二)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四)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五)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