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如何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流程是,申请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在确定符合办理条件后,应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相关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经营产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企业名称预核准证明、危险品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文件(以上均为复印件)。
在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后,前往发证机关提交材料进行申请,无论是否受理,发证机关都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通知,等待发证机关受理后,接受工作人员对经营场所和设施的现场考察,一切没有问题后,发证机关将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拓展资料: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⑵ 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是什么怎么办理
危品许可证是经公安,安检检查符合运输条件给运输单位(或个人)签署的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公安交警队办理。
⑶ 危险品运输证怎么办
需要经过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
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第六条 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现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 制度。
第七条 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属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 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
第九条 非营业性运输单位需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事前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本规定运输基本条 件的报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批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报以县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第十条 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单位,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发给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 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方可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3)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扩展阅读:
危险品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是指专门组织或技术人员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一般只有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并且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才能有资格进行危险品运输。
近日,交通部下发关于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0年,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基本建成,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联网监管、精准监管、专业监管、协同监管”的格局基本形成,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⑷ 危险品许可证如何办理
依照当地安监部门的规定,经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办理化学危险品生产企业的新设立审批手续后,再进行审查合格后,向当地安监部门提供相关的资料,申请办理化学危险品生产许可证。
⑸ 办理危险品货物运输资格证需要哪些手续
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办理申请条件:
①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②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③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报警电话GPS卫星定位仪);
④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办理流程:
1、首先单位要取得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再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
2、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条件:车辆5辆以上,符合要求的停车场地、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备设施,车辆要求安装行驶记录或定位系统(罐车应当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车辆驾驶员和装卸管理人员以及押运人员要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假如爆破器材运输车手续齐全,你只需要驾驶证,押运员资格证,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就能运输了。
除了(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外还需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押运员资格证,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车辆危货运输许可证,危货车辆罐体检测合格证,交强险及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在运管处办理。
驾驶爆破器材运输车需要两年以上驾龄。两年内不可能办到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由于办理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必需先取得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两年后才能参加考试。
1、道路运输证申请表原件二份
2、该车辆照片3张(尺寸9.0×6.2㎝,彩色,45度角拍摄)原件三份
3、危险货物车辆中的罐式车,需提供合格有效的罐体质量检修讲演书原件一份
4、车辆维修合同(必需是一类维修企业)原件一份
5、有效从业职员安全责任书(驾驶员、押运员)原件二份
6、承运人责任险(提供车上货物责任险保单)复印件二份
7、从业职员资格证(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 原件二份
8、GPS安装证实材料原件二份
9、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二份
爆破器材运输车需要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营运证。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治理划定》第八条材料提供:
爆破器材运输车上户不得以个人上牌、首先你要找个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公司挂靠,上户时持危险品运输资格证,押运证(这两个证根据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地方办营运证需要有些地方不需要),爆破器材运输车还有汽车底盘合格证,整车合格证,车辆上户发票。在办理之前先要了解清晰,不要急于把购置税和保险交了,最好先过检测线。所以要做好上户泛起题目预备。
(5)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扩展阅读
爆破器材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是指专门组织或技术人员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一般只有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并且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才能有资格进行危险品运输。
依据GB13690-2009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和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两个国家标准将化学品按其危险性分为8大类: ①爆炸品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③易燃液体④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⑤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⑥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⑦放射性物品⑧腐蚀品。
爆破器材运输车又名炸药运输车,雷管运输车,防爆车,民爆车,烟花爆竹运输车。它是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对爆破器材运输的规范和用户的要求而研制生产,产品符合国防科工委关于《爆破器材运输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具有厢体强度高、防火阻燃、防雨、防止静电火花、烟火报警和防盗报警等主要功能。如今。爆破器材运输车已经脱离原来的平板运输,而改为厢式运输。
⑹ 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由哪里办
危险品运输证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一般是去当地交通局办事大厅办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的说明;
(三)承运人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取得营运证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上岗资格的证明文件;
(四)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
(6)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扩展阅读
危险品道路与运输证的核发程序:
一、公开事项
危险品道路运输证的核发
二、办理流程及标准
企业提出申请(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市级审核(市交通局办事大厅)—>办理《道路运输证》(市交通局办事大厅)。
三、办理要件
已审核的《拟购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申请表》;
2.经辖区运管部门初审合格的《沈阳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申请表》;
3.《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安装罐体的车辆应有罐体质量安检、容检检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及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GPS安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天内GPS截图;
7.《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卡》;
8. 9cm×6.2cm车辆45度角彩色照片;
9.《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10.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参数及核查表原件;
11.安全卡复印件;
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新增车辆外检表》
危险品道路与运输证的核发—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
⑺ 危险品运输证怎样办理
一般去找个煤气公司或石油公司领导就能办妥的,挂靠他们公司还要收管理费的,所以他们也乐意你们去挂靠。
⑻ 办理危险品运输营业执照都需要什么手续啊
办理危险品运输营业执照都需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危险货物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资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等材料。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危险货物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
(二)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资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证明专用车辆、设备情况的材料,包括:
1、未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交拟投入专用车辆、设备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尺寸;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情况;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等有关情况。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
2、已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五)拟聘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应当提交拟聘用承诺书,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已聘用的应当提交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以及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六)停车场地的土地使用证、租借合同、场地平面图等材料。
(七)相关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清单。
(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8)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扩展阅读: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已获得其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其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范围中加注新许可的事项。如果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上述要求予以换发。
第二十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终止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之日的30日前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停业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道路运输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⑼ 关于 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
到安监局办理,详情如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第二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另外《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是一回事。
《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是安监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给你允许从事危险品经营的证明,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则是通过考核或检查,已经达到某种安全要求或指标的证明。
(9)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化工贸易,或者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经营前,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单位在窗口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必须在网上进行注册登记申请,申请表必须网上填写在线打印。
申请单位向市安监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应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1份,规格统一为A4复印纸大小,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标注:XXXX公司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换证)申报资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3.由取得省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经营和储存场所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消防验收文件形式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有关事项通知》粤公通字〔2003〕153号要求);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具结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6.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员不能参加培训的,要提供外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属于监控化学品或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具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10.自有或租赁储存场所、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提交储存场所(设施)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储存场所(设施)依法设立的有效证明(如储存安全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等)、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提交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1.零售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2.安评委托书和安评合同书复印件;
13.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的真实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