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养殖许可证
其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即可。
依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
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批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由林业部统一印制。
(1)怎样办理养殖许可证扩展阅读: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经林业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2、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出售、利用其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3、县级以上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应当定期查验《驯养繁殖许可证》。对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
② 养殖证如何办理以及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4、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5、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养殖证简介:
养殖证是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③ 国家保护动物养殖的许可证如何办理
1、申请单位(个人)备齐材料,向所在地的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申报材料经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申报。
3、驯养繁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经省林业厅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批准并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经省林业厅批准,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银行收费窗口缴纳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工本费。
4、申请人持交费凭据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领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具备与驯养聚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 人员和技术;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3)怎样办理养殖许可证扩展阅读
驯养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审批:
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按国家的规定办理;属于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由省林业局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地级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属于外来物种的,报省林业局审批,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建立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报省林业局审批,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④ 养殖许可证怎样办
办理条件:
1 、申请人须具备相应的野生动物养殖经验或聘请养殖技术人员;
2 、有养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
3 、野生动物种源来源渠道合法;
4 、野生动物的喂养食物有保障;
5 、具备一定的医疗、救助技术条件。
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书面申请书(一式两份);
2、兽医技术证明(兽医身份证、技术证书影印件)
3、可行性报告(包括技术、种源、场地、饲料等)
4、区林业局现场勘验审核,省内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报市林业局批准,其它报省林业局批准,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4)怎样办理养殖许可证扩展阅读
特种养殖的特点有以下:
1、饲养品类特殊,人们不常见,较陌生。
2、管理技术特殊,人们需要进一步了解和掌握。
3、用途和市场特殊。比如:狐狸的养殖,其用途主要是取皮制做服装,以满足人们穿着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又如:蝎子的养殖,其主要用途是做药材,现在人们将蝎子做成菜搬到饭桌上。狐狸和蝎子有着它们较特殊的用途。
在市场上,特种养殖受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制约,说到底就是受人们购买力的制约。如果人们对裘皮服装、蝎子的需要量大,并有相当的购买力,养殖狐狸、蝎子就大有可为,否则,就要慎重考虑。
4、特种养殖具有机遇性。特种养殖与常规养殖的不同在于,常规养殖是经常性的,特种养殖有一定的机遇性。
⑤ 养殖许可证怎么办
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
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申报流程
一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二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三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四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五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⑥ 请问办理养殖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最好详细点,谢谢
建设养殖场首先要有当地国土局的养殖用地许可证才可以建设。引进品种要有原产地的检疫合格证。
⑦ 养殖环保许可证怎样办理
养殖业是目前国家大力支持和扶持的行业、管理并没有那么严格。开展专养殖业主要办理属的证件包括卫生防疫证、环保许可证、特种养殖许可证。小型农村养殖需要在村里防疫站备案、村里申请通过即可,并不需要去乡里办理正式的。大中型养殖需要办理完善的卫生防疫证、环保许可证等证件。(目的:畜牧局及时发现通知疫情、畜牧局及时发放养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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