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书面报告怎么写

如果环来保局没有发专源门的申请表格填写的话,那这样写:

1、单位情况。(名称、地址、法人经营项目和经营情况等)

2、辐射安全管理情况。(许可证获得情况,证号,辐射设施名称,核素,数量,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情况,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情况,监测数据,人员培训,健康档案,自用辐射监测仪器,等——按照环保局辐射检查表上逐项对照写)

3、延续申请。(继续使用,到期要延续)

4、落上日期,盖上单位的公章。

⑵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报告怎样写

按照报告的公文模式,把原因写一下就行了,很简单的

⑶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新用户申请手机怎么填不上

可能是网页延时问题,刷新下
根据环保部信息化管理要求,所有辐射工作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跨省转移备案、放射性同位素转移注销确认、放射性废物收贮备案、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进出口备案等环保手续时除在省环保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进行外网申报外,也需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凡是不进行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新用户注册

1、打开网址http://rr.mep.gov.cn/rsmsreq/login.jsp,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

2、部分已领取许可证的用户信息已在申报系统使用前被录入,该类用户可直接填写许可证“证书编号”,点击提交,转到第4 步。

3、尚未领取许可证号的注册用户,则“证书编号”一项为空,不填,填完其他项即可,点击提交。

4、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将激活邮件自动发送到新用户的邮箱,用户直接打开其注册时使用的邮箱,点击激活地址,即可完成激活,新用户注册完毕。

5、用户登录:用户打开网址http://rr.mep.gov.cn/rsmsreq/login.jsp即可使用其设置的“登录ID”及“密码”登录申报系统。

二、新用户认证

1、对许可证信息已被录入申报系统的用户,登录申报系统后直接到“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处,确认单位和许可证编号,提交认证即可。

2、对无许可证或许可证信息尚未录入申报系统的用户登录后,首先要填写“许可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系统自动发送到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待环保部门审批后再进行用户认证。

三、网上申报事项

用户认证完毕后,即可使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请按照申报内容填写相关业务申请表单,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用户可办理事项如下:

1、许可证相关申请:许可证申请(及重新申请)、延续、变更、注销;

2、放射源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辐射工作单位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应通过网上在线打印业务表单,并盖章确认,再按相关程序提交到环保部门办理。

附件:辐射安全许可证申报注意事项

⑷ 谁知道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怎么写

如果环保局没有发专门的申请表格填写的话,那这样写:
1、单位情况。(名称、地专址属、法人、经营项目和经营情况等)
2、辐射安全管理情况。(许可证获得情况,证号,辐射设施名称,核素,数量,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情况,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情况,监测数据,人员培训,健康档案,自用辐射监测仪器,等——按照环保局辐射检查表上逐项对照写)
3、延续申请。(继续使用,到期要延续)
4、落上日期,盖上单位的公章。

⑸ 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怎么办理

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流程:

1、申报Ⅲ类射线装置及Ⅳ、Ⅴ类放射源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业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注册填报后打印五份盖章送市政务服务大厅登记备案,并送一份到所在环保局备案。

2、办理环评文件的同时网上填报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系统审批通过并完成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后,通过系统打印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并盖章一份。

3、对照下列材料清单准备材料,报送到市政务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即可进行申报。

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还要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盖章,写上与原件相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文件,或者明确1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文件、学历复印件。

六、辐射工作人员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材料复印件,或持有的上岗证复印件。

七、配有个人剂量测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

八、健全的射线装置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护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等)。

九、人员培训计划。

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十一、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放射监测评价报告。

十二、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5)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怎么填扩展阅读:

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就使用射线装置,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要进行处罚。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3、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持证单位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⑹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书范文

你要的文章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书范文
我已经在
http://www.wps2010.cn
上找到啦,有好多类似的文内章,你自己去选吧容

⑺ 辐射安全许可证 办理的具体流程和所需要的时间

一、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条件:

1、有与所从事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3、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4、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5、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二、办理需要的材料:

1、《辐射安全许可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关法人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

4、辐射工作人员学历、健康、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及个人剂量监测等相关证件;

5、辐射工作场所环境监测报告;

6、辐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应的事故应急方案;

7、放射性“三废”处理方案或处理设施、设备的相关材料。

三、申请办理的流程:

1、申请。

申请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登陆“国家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将所需资料提交市环保局接件大厅。

2、受理。

接件大厅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分别作如下处理:

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许可的,应即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②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

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⑤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许可申请。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3、审查。

按照许可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

符合条件的,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或豁免审批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申请的时限: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