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处理违规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行为

您所述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版求的若干意见规定,违规权发放规划、施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严肃查处;属于失职、渎职的,要提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行政许可法第74条规定,行政机关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 每一套商品房买卖都需要一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不是的,

3.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我能否退房并要求赔偿

你可以要求退房并由房产公司偿还所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但是不能够要求赔偿。

4. 求助!求房地产开发从立项到最后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全流程。

一、土地出让证书 二、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对房屋建设投资达25%以上。凭这三个条件方可领到预售许可证

5. 去什么网可以查询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专企业销售商品房属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
希望有帮助!还望点击点赞亲!

6. 房地产预售方案,去做预售证用的,哪位前辈帮帮忙,来个示例也好!!好的话还可以追加哦

给你一个我用过的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xxxxx(新华小学旁),总占地面积约87亩,总建筑面积 112413.36 平方米,其中住宅101413.36平方米,商业门市 4200平方米,地下车库6800平方米,地上停车位186个,车库198个,配套建设的附属用房230平方米。
本此拟申请预售小区一期工程,一期总建筑面积44513.46平方米,共5栋楼(1、2、3、4、5号楼)1号楼15(-1)层电梯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7577.864平方米,地面两层,底下一层是商业,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他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230平方米,从3楼开始是住宅,共156户住宅;2号楼1、2号单元,都是12层小高层电梯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431.33平方米,3号楼建筑面积4519.56平方米,4号楼5011.87平方米,5号楼4450.89平方米。
二、住宅营销方式:
1、销售以自己组建销售部——自销
2、营销方式:
作为一个项目,从销售时期上一般分成四个阶段,即:预热期、强销期、销售持续期和尾盘期。以下是四个阶段所采取的营销方式。
第一阶段:预热期
状况: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时间:开盘前2个月。
销售工作:登记、预留客户。
第二阶段:强销期
状况: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时间:开盘后3个月。
价格:1436元/㎡
第三阶段:持续销售期
状况:销售进入平稳期。
价格:1466元/㎡
第四阶段:尾盘期
状况:项目销售接近尾声,销售速度下降。
价格:1496元/㎡
三、商铺销售:建筑面积:4436平方米,根据具体市场情况安排销售。
四、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2、银行按揭;3、分期付款。
五、项目工程进度及竣工交付日期:(见附件3)
六、销售分四个阶段的总销售目标:
1、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2个月内,完成销售总量(以住宅销售总金额计)的30%,预计销售额为¥ 14437598元, 销售面积是 10110 ㎡,首付款30%为¥4331279元。银行按揭70%为¥10106318元;
2、 项目封顶之时,完成住宅销售总量(以住宅销售总金额计)的70%,预计销售额为¥33687728元,销售面积是23590㎡,首付款30%为¥10106317元。银行按揭70%为¥23581410 元;
3、竣工验收交房3个月内完成住宅销售总量(以住宅销售总金额计)的95%,预计销售额为¥ 45719060元,销售面积是32015㎡,首付款30%为¥13715717 元。银行按揭70%为¥ 32003342元;
七、装修标准(见附件7)
八、交房后物业情况:
小区整体物业服务将以招标形式委托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附件: 1、预售商品房总平面图及用地红线图;
2、装修标准;
3、预售商品房工程进度及竣工时间表;
4、预售专用帐户开户证明及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5、销售人员情况表及经济人资格证书:
xxxx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 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并有公开销售,请问这个属于违规吗有相关条件吗

1、属于违法抄销售,但是现在大多开发商只是签订意向金或者诚意金来打擦边球。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8. 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怎么查询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有两种途径:

一是在售楼场所实地查看;

二是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中"新建商品房"栏中输入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在查看预售许可证时购房人应注意: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上可了解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批准预售范围、许可证号和发证日期;

2、副本具体描述了各个楼号的建筑名称、最高楼层和批准预售面积、套数、性质。另外备注栏中还会注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

3、土地和在建工程的抵押情况;

4、回迁房源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内容。

(8)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案例扩展阅读: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所需要具备的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6、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8、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商品住宅预售新规: 新领预售证房源面积不低于3万㎡

9. 商品房建到什么程度可办理预售许可证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七条 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第八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案例扩展阅读

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最为重要的市场——房地产市场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所规定的商品房预售,具有五个明显的特征:

1、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是作为商品房项目建设的房屋,而不是政府批准的一些社会福利性房屋,或社会保障性、社会救济性质的房屋,也不是一些单位内部自建的集资房或城市居民自购住宅用地所建的等非社会化、商品化房屋。因此,此类房屋具有明显的社会化、商品化和公开销售的特征。

2、预售的商品房是处于特定状态的房屋,即必须是已经开工建设,正处于正常的施工建设状态,但尚未竣工的商品房。不是尚未开工的商品房项目,也不是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现房,更不是早已停工无法继续施工建设的“半拉子”工程,或时建时停无法预计或确定竣工时间的商品房工程项目。

3、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是客观存在,并正处于正常的施工建设状态。即作为商品房,在竣工交付前却并非现实存在。因此,作为正处在施工建设状态、尚未竣工交付、并非现实存在的房屋提前销售,是预售的最显著的特征。

4、商品房预售的预售人主体是特殊的商品房开发商,必须是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开发企业,即具有法定性和特定性商品房开发企业。而购房人则是社会不特定的主体,任何要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公民,都可以成为商品房预售的买方。

5、商品房预售,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具备必须的条件,尤其是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将有关预售商品房的资料及有关法律规定向购房人公示,即具备法定公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