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办事处需要办营业执照

办事处来是不能经营的,所以办理的不自是营业执照。

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所以,办事处是不可以有购销行为的,也就不用报税/交税。办事处是没有公司性质的,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因此,办事处只是协调角色。

一般要设立办事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公司对办事处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1)工商办事处扩展阅读: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即办事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㈡ 办事处怎么成立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要在外地设立办事处,按设立公司分支机构的程序到设立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在拟成立办事处的当地工商所办理先到当地工商所领表,填表,提供第一条所列资料,完备后交工商所,工商所审核无误后交费,合理合法的2周内审批下来。

一、设立办事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办事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你的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你的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你的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你的公司对办事处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以上复印件都需盖章确认。

(2)工商办事处扩展阅读:

一般有两种理解:

① 指政府处理事务的一个部门或行政单位,前者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联合国欧洲办事处等,后者如中国各地的街道办事处等。

② 办理某种业务或提供服务的地方,例如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驻京办事处,国泰航空上海办事处等。指在某地的一个组织团体,并不需要取得工商部门等的行政许可手续。办事项目和场所并不做固定要求,可灵活变化。

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所以,办事处是不可以有购销行为的,也就不用报税/交税。办事处是没有公司性质的,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因此,办事处只是协调角色。

申报

外国企业准备好各种申请文件材料后,委托重庆外商服务公司代办申报手续或委托一家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对外经贸企业或经济组织代办,受托单位出具公函,连同外国企业的申请文件一同报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

审批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收到外国企业设立办事处的申请材料后,根据政府规定,对文件材料进行审核,颁发批准证书。

登记

外国企业驻重庆市办事处获得批准后,在30天内,持批准证书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然后到公安、税务、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㈢ 如何设立公司办事处

【设立办事处流程】公司设立办事处的程序

公司设立办事处的程序

企业设立办事处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是办事处作为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的办事机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二、三、四联,连同运抵货物或经营项目,一并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销售地税务机关对其运抵的货物应对照《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载明的其货物进行查验、核对。纳税人在批准有效期结束后,应向销售地税务机关进行报告。销售地税务机关查明销售情况后,填明销售经营情况的有关栏次,并将报验联留存。办事处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并按月向销售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最后由办事处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是办事处作为常设分支机构向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在经营地申请领购发票,在经营地申报纳税,销售收入全额计缴总机构。

三、是办事处作为独立的核算机构,在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独立处理全部涉税及有关事宜。

设立办事处可以为企业节税

比如:某公司经营原油及油品的销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4年1月~6月,该公司在异地某市设置了临时性办事处。该办事处在2004年1月~6月,接到总公司拨来货物500吨,取得销售收入200万元,拨入价160万元,在经营地就地采购原油10000吨,购进价900万元,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1月~6月盈利100万元(注:总公司2003年经税务部门认定亏损200万元;上述进价及销售收入均为不含税价格)。

该办事处2004年1月~6月收入按上述三种涉税处理办法,应纳税额度为:1.作为办事处机构缴税。公司拨来货物有合法经营手续,应向总机构所在地纳税,应缴纳税额为:(200-160)×17%=6.8(万元)。

1)办事处在经营地所采购货物超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范围,应在经营地纳税。

应缴纳税额为:1000×6%=60(万元)。两者共计应缴纳增值税额为66.8万元。

2)按分支机构缴税。

在经营地应纳税额为:〔(1000-900)+(200-160)〕×17%=23.8(万元)。

100万元利润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可以弥补总公司的上一年度亏损。两者共计应缴纳税额为23.8万元。

3)按独立核算企业缴税。

应缴增值税为:〔(1000-900)+(200-160)〕×17%=23.8(万元)。

应缴所得税为:100×33%=33(万元)。两者共计应缴纳税额为56.8万元。

㈣ 办事处还需要在工商局注册吗

无论是否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及办事处都要在当地的工商局进行工商注册后内,才被视为合法经营。
办事处与容分公司规范的说法都应该是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如果是独立核算就要向当地政府交税,非独立核算是在总公司所在地交税,

㈤ 设立办事处需要工商登记吗

办事处的工商注册登记已经取消,如果不从事经营活动,无须注册。如果从事经营活动,就要办理分公司注册登记。

1、办事处与分公司不同,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

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

2、从企业所得税看,办事处由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业务收入,不存在利润,也就没有应纳税所得额,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3、从增值税上看,办事处由于不从事经营活动,所以在当地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当地缴纳增值税。

(5)工商办事处扩展阅读:

办事处如果从事经营活动,就要办理分公司注册登记。

一、开设所需要材料:

1、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总公司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分公司的名称

4、 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总公司公章

6、 总公司验资报告

7、 总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开设流程:

查名——带总公司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开验资帐户——验资(总公司汇3万元人民币作为营运资金进行验资)——送工商领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