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问题

1.不达标批次的酱油应召回,其余不用召回。
2.吊销后,被吊销的生产许可证规定范围的产品不能在生产。
可查身质监局的公告网站上具体的的产品范围,以公告为准。
3.企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一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提醒:当抽检不达标时,官方理应给予限期整改的机会。

⑵ 生产许可证是否被吊销如何查询

如果正常会在网站上又公布,不正常就没有了

⑶ 企业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在私自生产是不是非法生产

没错,企业生产许可证被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后,其生产行为则为非法生产行为,一经发现,会受到行政处罚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⑷ 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商有吊销执照的权利么

这年头怎么这么多不懂程序的公职人员啊;没有营业执照你怎么去申请生产许可证啊;当然是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办理生产许可证啊;如果你没有生产许可证的话那质监部门就要查封你的工厂(前提如果被发现的话)

⑸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被吊销的情况有哪些

在中国社会保障论坛2007年年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说,中央财政安排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从2003年的4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14亿元。农村医疗救助支出从2003年的3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3.2亿元。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2007年新农合覆盖的县(市、区)要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80%,2008年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提高新农合覆盖率,并且政府要大力提高医疗卫生支出,这些措施都是推进新医改“基本医疗保障目标”的重要因素。从医改受益的是普药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尤其是中低端医疗器械产品需求率先铺开,相关优势企业获得我国卫生系统升级的大单。同时,相关的辅助产品如大输液,医药流通环节的集中度提高,相关龙头企业都会享受到较大的利益。从行业经营环境、发展趋势来看,生物制品子行业、医疗器械子行业和化学原料药子行业增产趋势明确。但从发改委药品行政降价、整顿医疗行业商业贿赂、药品管理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等措施来看,国内制药企业面临的压力较大,医药行业的景气度处于较低水平。随着医改向纵深发展,医药行业变革加剧了业内公司分化,优胜劣汰的速度加快,对净化行业经营环境非常有利,在这个过程中将诞生一批未来的龙头企业。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制度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通过对医保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废止医院自行采购而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逐步降低了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程度。医疗体制改革的加快,无疑成为我国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和完备的又一助推剂。对医院而言,如果没有了药品收入的支撑,单纯依靠财政补贴很难生存下去。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改造医院软硬件条件,提高医疗服务收入是医院减少对药品收入依赖程度的重要途径。随着国内医疗体制逐步理顺,医院的医疗服务性收入将逐步成为主角,由此产生的对中高档医疗设备的需求将构成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一个持续动力。另一方面,医疗器械行业众多中小企业,本身研发能力有限、技术水平低,唯一的优势有可能就是价格,一旦招标采购只是以价格来说话,那这些低技术水平的产品进入医院,必定带来医疗方面的问题。医疗器械企业之间互相杀价,企业利润逐渐下降,从而导致企业的利润不能正常化,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研发。 三、中国加入WTO对医械市场的影响“入世”,是符合中国改革开放战略目标的,在总体上对中国经济发展有利,对中国改革开放有利,对中国医疗器械工业的发展也将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随着WT0成员国关税的降低,为我国化学原料药、医疗器械出口提供了很有利的条件,以更有竞争力的价格参与国际竞争;生产医疗器械需要的进口元器件价格的降低,将促使我国的产品生产成本的进一步下降;成员国之间减少非关税壁垒限制,例如某些国家要求严格的我国出口商品公证、质量公证、使馆公证和卫生部注册等手续,均有利于我国医疗器械出口到世界各地。非关税壁垒的弱化与取消,这将影响一些高技术医疗器械产品市场。高技术医疗器械产品通过我国企业的多年努力,从无到有,B超、X线机、MRI、X—CT、牙科椅、心电记录仪、导管、注射器等已接近国际同一档次产品的水平,在国内市场已有很强的竞争力,并有一定数量的出口。因此,还需要加强对产品竞争力的培育,给予关税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加大对企业技术开发的支持力度,迅速提升企业研发和市场竞争能力。从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利用外资和技术合作来看,外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和技术经济合作,至今没有带入和转让先进的技术。所感兴趣的只是夺取市场。因此,进入WT0后,经济技术合作短时间内不可能有实质性进展。但从长远看,则有利于我国企业更加有效地利用国外先进的科技成果和知识资源,这对企业的技术进步会产生巨大的作用。四、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政策前不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医疗器械司下达《关于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试点工作的通知》。业内人士表示,一场由监管部门推动的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运动已悄然拉开序幕。如同药品一样,医疗器械生产将全面强制性执行规范,医疗器械企业的GMP时代已经起步。这一政策的出台相当于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上了一个“紧箍咒”, 对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实行管理体系的规范。这一规定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规范了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而达到提高整体医疗器械行业的水平。这一新政的出台,有利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品牌建设。目前在国内,生产医疗器械的厂家很多,良莠不齐。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可以使得生产厂家为了在竞争中站稳阵脚,而更加重视产品的质量,重视自身品牌的建设。 五、《医药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新《医药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思路传递历史性信号:医械企业拿到牌照后万事无忧的状况将要结束,国家从注册环节这一源头抓起。在9月中旬SFDA新闻发布会上首次公开表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将以改革注册管理体制为核心,并且将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原则落实在修订始终修订的新。新《医药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思路传递了一个历史性信号:医械企业拿到牌照后万事无忧的状况将要结束,国家从注册环节这一源头抓起,贯穿始终的监管体系将得以建立。现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施行于2000年4月1日。现行《条例》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生产注册制度,即医疗器械的合法与否是以是否注册为主要判定依据。新《条例》的思路是将重点直接核查注册环节,从源头把关。我国医疗企业数量众多,且国内生产多为中小设备、低端耗材,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共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2242家,其中一类、二类生产企业10166家,占83%;三类生产企业2076家,仅占17%。行业结构优化、提高集中度是必然趋势。抓“源头”这一思路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已有体现:去年年中至今,已有328家医疗器械企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285家企业自愿退出,98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改。结合两个月前卫生部发出回收医疗器械采购权的举措,行业加速洗牌值得期待。

⑹ 《食品安全法》规定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有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6)工业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⑺ 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几年内不得

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无证企业,不得进行食品加工,3年后再进行办证,才允许生产。

⑻ 在哪些情况下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会被注销

楼上的解释本来是对的,按照法律解释也应该是,但是具体到生产许可证,因为有回《工业产品生产许答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该规定,撤回、撤销、吊销、注销或存在其他法定情形而被依法终止,统称为注销。
最常见的就是到期未续质监局会发布注销公告。
具体的参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

⑼ 有权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机关是谁

也不是说非得国家安监总局才有权。只要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都可以。
《危版险化学品安全管权理条例》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⑽ 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未到期,但是企业停止生产了,这样的话质监部门要注销证件吗

只要没有发现 应该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