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劳动监察大队对用人单位下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才能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合理吗有什么规定

三个月之说,没来有法律规定。这只是源法院对一个风险(或者说麻烦)的规避问题。
正常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在下达完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书之后,行政职能行使完毕。待15内不论被处理主体是否缴纳罚款或执行处罚处理决定书,或者不论其是否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机关均可结案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而且,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法院对其的强制执行。但是,法院在具体的实务中,为了避免在强制执行后,因行政执法机关败诉引发的一系列驳回等问题,所以,法院一般是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等三个月以后,也就是被处理或处罚的主体彻底丧失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力以后,没有了任何的后遗症了,才接受强制执行的案卷。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⑵ 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强制执行措施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保证行政处罚决定得以履行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行政处罚法规定,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强制执行措施:
1.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在原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幅度,具体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原处罚决定仍应执行。这里应指出的是,加处的罚款是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收缴的罚款,属于执行罚的范畴,不是一种行政处罚。所谓执行罚,是指当事人不及时履行他人不能代为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以采用科以财产上新的给付义务的办法,促其履行义务,如对勒令停业的工商企业,对被禁止营业的非法经营者,可以采取罚款这一执行措施来促使其履行不作为的义务。在环保、食品卫生、药品管理等方面采取的限期治理、限期停业整顿、停产治理等措施,也可以采取罚款的执行措施来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在这里,罚款已成为一种执行措施,不作为行政处罚来对待,所以不适用罚款收缴的执行程序,不在当事人自行到银行缴纳罚款的范围内。

⑶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劳社监罚字[ ] 号

被处罚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立案调查,(违法事实及证据)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根据(处罚依据)

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处罚的种类,以及履行方式和限期)

你(单位)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年 月 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使用要求

1.适用于简单程序(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1)填写式;

(2)应写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规定、处罚依据及处罚措施,并告知复议、诉讼

权利;

(3)一式两份,一份交付当事人,另一份由当事人签字后,行政机关备案。简易程序在劳动保障监察中用的比较少。

2.适用于一般程序;

(1)采用制作打印,不应手工填写;

(2)《决定书》应参照本厅印制的样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制作;

(3)必须加盖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印章;

(4)应当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送达时一定要填写《送达回证》。

⑷ 关于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问题

您好,针对您所提问题,我们负责任的给予您如下回答
该局处罚程序违法.首先,未对您做询问笔录.
即使是简易行政处罚也应当要制作询问笔录的
还有就是,您注意看〈处罚决定书〉的最后几段:
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到 银行广场分理处(地址: )缴纳上述罚款。(帐户: 罚没收入户,帐号: )。逾期不缴纳,我局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百分之三加以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 日内向 复议或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您据此可以申请复议的。
说句题外话,政府部门就怕复议。

以上回答希望您满意,祝您获得新知愉快
:)

⑸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决定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对《关于请解决劳动监察决定强制执行问题的函》的答复【法办(1998)69号】中明确指出,根据《行政诉讼法》、《劳动法》和《劳动监察规定》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⑹ 劳动监察案件限时办结 含强制执行时间吗

当然不包括!强制执行是法院的职责

劳动监察大队只要按规定在限时内申请强制执行的即可。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管理相对人)向本支队咨询、举报投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等事项,支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二、案件限时立案:对在各专项检查、巡视检查、年度审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及符合条件的投诉案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立案查处;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或投诉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投诉人。

对于投诉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其办理时限从行政管理相对人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三、案件调查检查:对受理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30个工作日);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

四、案件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案件立案调查完成后,立案调查完成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的决定。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等劳动保障监察文书应当直接交付当事人签收,当事人不在场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在7日内将文书以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

五、办理的事项依法需要经过听证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的时限内。支队应当将上述程序所需时间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

六、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在法定的三个月期限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相应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七、结案归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案件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并将案卷分类归档。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超过承诺时限未能办结的,属超时办结:

(一)对举报投诉人的举报投诉不予受理;

(二)不按规定给予举报投诉人答复;

(三)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才提出延期申请。

九、举报投诉人因自身责任,不在被告知的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其投诉的事项应视为按期办结。

十、 实施限时办结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超时办结的,有权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市监察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投诉。

⑺ 劳动监察大队对用人单位下达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之后才能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理吗有什么相关规

六个月是理论上行政处罚案件中对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最短的申请法院执行的时专间,而行政判属决,公民的申请期限是1年,行政机关是6个月。具体你可以看一下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八十条,第九十条等。

⑻ 劳动保障监察处理过的欠薪案件,未执行怎么办

督促劳动监察处理,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对内《关于请解决劳动监察决容定强制执行问题的函》的答复
二、关于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问题。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经济权益的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依照《劳动法》、《劳动监察规定》等规定作出有关用人单位履行清偿财产义务内容的行政处理决定。用人单位实施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示规定应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劳动法》和《行政处罚法》对用人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用人单位不服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办[1998]69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⑼ 劳动监察大队的决定能强制执行吗

不能强制执行,但如果无法执行的话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由法院来强制执行。

⑽ 劳动保障监察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书申请法院执行依据哪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相对人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内请法院强制执行。容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