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刑法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的区别:具体请看补充::::

“从重”和“加重”是量刑中的问题,根据罪行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对犯罪行为人所判处的刑罚要与其行为相当。您的误区在于,无论是从重还是加重,都不是泛泛的在几条里面选择重的,而是在其所犯罪行应处以该种刑期的情形下,又有其他的从重或加重情节,判处的刑期高于罪行的刑期。比如某人犯诈骗罪,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应处3—10年有期徒刑,如果他是累犯,属于存在法定从重情形,那么他的刑期就是偏向10年的部分,而不是简单的说在1、2、3条中选择最重的;对于加重,刑法中对有些犯罪有明确的加重情节,即犯罪行为存在判重刑的情节,如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而不是每种犯罪都存在加重。简单的说,从重就是犯罪行为适用于某个刑期区间,行为人存在某种从重情形,因而在判罚时判处这一区间内较重的刑期;而加重是,某种犯罪一般适用于某个刑期区间,同时刑法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或对特定对象等实施了此种犯罪行为时,需要判处高于一般刑期或刑罚种类的刑罚。

㈡ 从重处罚与加重处罚有哪些区别

从重处罚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形。
加重处罚是指数罪并罚时,可以在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
两者区别区别:
后者是数罪并罚时在法定裁量限内叠加裁量处罚刑期,前者是在法定裁量限内就重处罚刑期。比如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的累犯就是从重处罚情节; 刑法69条则规定了加重处罚的情形,对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有期数罪并罚可以超过15年,判15-20年,拘役可以超过6个月,判6个月到1年,管制可以超过2年,最高判到3年。

㈢ 加重结果犯和"从重处罚"有什么不一样

结果加重犯和从重处罚的主要区别在于法定的量刑区间不同。

1、对于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了某一犯罪行为,但因其行为产生了加重后果,由法律直接在原有的法定量刑区间上,另外增加了一个较重的法定量刑区间;而从重处罚则是在原法定量刑区间内从重处罚,不能突破该量刑规定。

例如:在故意伤害犯罪中,《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就是属于故意伤害罪结果加重犯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如果造成重伤、死亡等特别严重的结果,应加重其处罚,所以另行规定了一个较重的法定刑。

2、如果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从重处罚只能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最多是三年有期徒刑,所处刑罚不能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行政处罚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扩展阅读:

1、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结果加重。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犯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加重结果不是由于基本行为造成的,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

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首先,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但也有少数情况是对基本犯罪持过失(参见刑法第132条)。其次,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如果对加重结果没有过失,则不成立结果加重犯。其中,部分结果加重犯对结果只能是过失,如故意伤害致死,行为人对死亡只能是过失,如果对死亡结果持故意,则成立故意杀人罪。

部分结果加重犯对加重结果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结果既有可能是过失也有可能是故意。这需要根据犯罪的性质、法定刑以及犯罪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正确理论。

3、刑法就发生的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所谓加重了法定刑,是相对于基本犯罪而言,即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高于基本犯罪的法定刑。如果刑法没有加重法定刑,结果再严重也不是结果加重犯。例如:强奸妇女致其重伤的,由于刑法加重了法定刑,属于结果加重犯;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致其重伤的,因为刑法没有加重法定刑,故不是结果加重犯。

由于刑法对结果加重犯规定了加重的法定刑,故对结果加重犯只能认定为一罪,并且根据加重的法定刑量刑,既不能以数罪论处,也不能按基本犯罪的法定刑量刑。

犯罪行为的实施,如以犯轻罪的意思,而发生重罪的结果,学说上称为“加重结果犯”。

加重结果的发生,超过行为人的犯意时,应在何种因果关系范围内,负其责任。对结果加重犯的处罚,限于基本犯罪为故意,而于所发生的加重结果为无认识,但有预见之可能。若行为人对于发生的结果有认识,则应成立所认识的罪。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并不以直接因果关系为限,间接因果关系也属之。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结果加重犯

㈣ 从重处罚的情形

从重处罚是指在某个罪名的法定处罚幅度内对行为人处以较重刑罚,一般分为以下的情形:

1、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从重处罚。例如,教唆一个16岁的未成年人犯盗窃罪,则刑法会对教唆者从重处罚。

2、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行分裂国家类型的犯罪,依照分裂国家类犯罪从重处罚。与境外勾结将严重损害国家安全,因此对行为人从重处罚。

3、国家工作人员诬告陷害他人达到犯罪标准的,依照诬告陷害罪从重处罚。

4、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人民警察与群众接触的最多,有事找警察叔叔是每个人小时候就知道的常识,行为人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将严重损害国家形象,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因此,若是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将对行为人从重处罚。

5、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依照聚众淫乱罪从重处罚。

6、战时阻碍执行军务的,从重处罚。一旦战争时期行为人阻碍军人执行军务的,将从重处罚,因为战争时期是非常敏感的时期,阻碍执行军务将有可能造成战机延误等恶劣情况的出现,所以需要对行为人从重处罚。

7、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以上物资是非常重要的救命物资,甚至关乎国家的稳定,所以一旦发现行为人挪用以上物资的,行为人将受到从重处罚。

8、主动索贿的要从重处罚。对于行贿受贿罪的处罚,若是行为人主动向他人索取贿赂,那么将对行为人从重处罚。

9、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毒品犯罪本就属于恶劣犯罪,国家更是严厉打击,未成年人思想认识尚未完善,极易被引诱,若是行为人引诱或强迫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的,那么将对行为人从重处罚。

10、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猥亵儿童将会给儿童以后的成长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不仅受害儿童的家庭会蒙上一层阴影,社会稳定也会因此受到影响。幼童更是在受害之后无法及时清除的向家长讲述受害经过,因此,一旦发现猥亵儿童的情形并查证属实,那么将会对行为人从重处罚。

(4)行政处罚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扩展阅读: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刑罚》等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常见情节有:

1、未成年人犯罪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2、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有自首、坦白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5、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6、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宽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从重处罚

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从重处罚是用哪条

行政处罚法处罚最重的是责令停产停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最轻的行政处罚是警告,你说的从重处罚在行政处罚法当中没有明确这样说,只有在处罚时量材得当,比如某条文说可以处罚1000--------8000元,这个尺寸由你把握

㈥ 行政处罚从重处罚和从轻处罚能否相抵消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仍然执行的是法定处罚的幅度,而减轻处罚, 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
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才能保持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

㈦ “应当加重”和“应当从重”处罚有何区别

从重,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形。比如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的累犯就是从重处罚情节。
与之相反的就是从轻处罚。
加重处罚是指数罪并罚时,可以在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具体见刑法69条。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有期数罪并罚可以超过15年,判15-20年,拘役可以超过6个月,判6个月到1年,管制可以超过2年,最高判到3年。

㈧ 刑法中"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有什么区别

从重处罚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形。比如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的累犯就是从重处罚情节。与之相反的就是从轻处罚。
加重处罚是指数罪并罚时,可以在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具体见刑法69条。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有期数罪并罚可以超过15年,判15-20年,拘役可以超过6个月,判6个月到1年,管制可以超过2年,最高判到3年。

㈨ 加重处罚与从重处罚的区别

一、限度不同

1、从重处罚,是指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较重的刑罚版。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具权有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形。

2、加重处罚是指数罪并罚时,可以在所判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并可以超过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一般法定最高限度执行刑期

二、刑期不同

1、加重处罚是数罪并罚时在法定裁量限内叠加裁量处罚刑期,

2、从重处罚是在法定裁量限内就重处罚刑期。

三、适用程度不同

前者指刑法规定适用于所有犯罪的加重。后者指只对刑事法律特别规定的某些犯罪可以加重处罚。

(9)行政处罚从重处罚和加重处罚扩展阅读

加重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上适用刑罚。须有法定加重情节,并只限于主刑加重。有一般加重与特别加重之分。前者指刑法规定适用于所有犯罪的加重。后者指只对刑事法律特别规定的某些犯罪可以加重处罚。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规定,劳改犯逃跑后又犯罪,或劳改、劳教人员对检举人、被害人以及有关司法工作人员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干部,群众行凶报复的,可以加重处罚。

㈩ 加重处罚与从重处罚怎么区分

加重处罚:理解为因重犯了某件错误所以要加重处罚。从重处罚:理解为因犯某个错误较严重了,所以要从重处罚。有点本质上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