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的驾照吊销了还能不能办理

可以办理,只要你没犯重罪,没6070岁

❷ 驾驶证被吊销了该怎么办`

驾驶证被吊销要按规定的时限重新申请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点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第六点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第七点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九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驾照被吊销了还能办扩展阅读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五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第二点 受理岗办理科目一考试预约,核发预约考试凭证。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应当通过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查验培训情况;车辆管理所与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未联网的,应当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第四点 受理岗办理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预约,审核申请考试的时限和考试的次数;申请人属于驾校培训的,应当通过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查验培训情况;车辆管理所与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未联网的,应当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并在办理科目三考试预约时收存培训记录。符合规定的,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❸ 如果驾驶证被吊销了永久怎么办

首次有效期为6年,到期换10年的,再到期换20年的,再到期后,驾驶证就是永久的了,前提是这36年内不被吊销。难。难。难。。。

❹ 驾照过期被吊销了,能补办吗

驾照过期那叫注销.

驾驶证被注销后可以立即重新到驾校交钱报名,考试,拿驾驶证.

驾驶证被注销一般是没有按时向车管所提交体检表或者没有按时换证.

2004.5.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驾驶证已经取消了年审,6年换证(看你驾驶证正证上的有效期可以知道换证时间).但是B1,B2,A1,A2,A3证(以前的A证,B证)每年在你驾驶证的发证月份要向车管所提交一份体检表.其它证不用每年体检.

如果说是B1,B2,A1,A2,A3证(以前的A证,B证)每年要在初次领证日期后15日内按时向车管所提交一份体检表.(你提交体检表后车管所会立即录入电脑,驾驶证副证上现在不盖章了)否则过期一年不提交,你的驾驶证会被车管所自动注销.

提交体检表车管所不收任何费用。

如果说在驾驶证有效期满没有按时换证,过期一年驾驶证就会被自动注销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八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吊销是严重违犯交规,如超速50%等等.驾驶证被吊销会收到交警给你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你收到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了吗?如果说没有,那应该是注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